浅析高职教育课程考核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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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等职业教育,旨在培养生产、管理、建设、服务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在此教育目标的指导下,广大教师在教学中应用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法和有目标性的课程考核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本文根据高职院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着重分析以往考核方式存在的弊端,并提出了一些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建议。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高职教育也异军突起,教育体系初步形成。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一方面丰富了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结构,同时也完善了职业教育体系框架,促进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的形成;另一方面也顺应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和现代化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但目前高职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仍然沿袭普通高等院校的课程考核方式,不能适应高职教育日益更新的发展特点。
一、高职教育的特点及其对课程考核模式的要求
高等职业教育是职业岗位教育,按社会职业岗位(或岗位群)设专业,以该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知识和能力为依据来设置课程,根据“必需、够用”原则进行教学和实际训练。由于一个职业岗位所涉及的学习内容常常涉及几个学科,自然不可能全面掌握这些学科的理论体系。而是围绕以培养岗位能力为中心来决定取舍,强调所学知识的针对性、实用性。要求培养的学生具有直接适应某一岗位工作的能力,毕业后能马上顶岗工作。对教学的要求也就是要由以往的学科式教学向以工作实践为导向的教学方式转变,在教学过程中要重点强调互动性及技术应用性的培养,对课程考核的要求是要注重“过程”考核,要能通过考核反映出各技能教育环节及技术培养达到的程度。
二、目前职业院校的课程考核现状
目前,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仍然基本上是沿袭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只不过是加大了实践性教学的课时比重,增大了实践性教学科目的结构比例。在课程考核方法上,仍是采取以期末考试为主,平时成绩为辅,考试形式多采用卷面笔试的方式,考场也主要是设在教室,多在课堂上进行考试。一般考试也都是由职业院校自行组织,整个考试基本上是在职业院校内部完成。由于受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学校要对学生或班级的成绩按高低进行排列,因此,职业院校的考试成绩也多以百分制表示。为了进行成绩的比较,一些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也只能通过试卷考试的成绩来反映技能掌握的程度。
诚然,近年来,职业院校也对考试方法进行了一定的改革,将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并逐步加大实践考试的比重,在考试的形式上更加灵活更加多元化;但是,从总体上看,职业院校的考试方法仍没有脱离传统教学的考试模式。
三、对高职院校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提出的几点建议
现行的课程考核方式把学生牢牢地束缚在被动学习的行为中,只注重如何通过考试,而忽视了对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针对以上这些问题,笔者建议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改革,来引导学生学习行为,提高学习效率。
(一)转变教师和学生的考试观,建立良性的反馈机制。
考试作为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手段之一,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获得对教学效果的评价,“现代教育评价中关于学生学习评价的重要进展之一,是强调评价功能的形成性,即课程考试主要用来诊断问题、改进教学,目的是创造更适合每个学生发展的环境”。
1.树立考试制度不是为了获得成绩,而是对某阶段学习效果的总结和检验。使学生在一个阶段的学习后,以考试的方式进行自我衡量、自我提高,对自己在学习过程中尚未掌握的部分及时补课,为以后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并作为下一阶段学习的起跑线。
2.考试制度不是一门课程教学的结束,而是师生对课程教学的一种互动方式。通过考试,教师了解自己的教学效果,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发现自己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疏忽和缺陷,并且通过与学生的交流,指出学生在前期学习中的不足之处,鼓励他们积极思考,指导他们进行深入探索。
3.建立考试后的信息反馈机制。考试管理部门不只是组织对学生的试卷进行各类分析,而且还要对试卷中反映出的情况和问题加以研究,并将有关的信息反馈给教师和学生,促进以后的教学活动发展,同时在制度上制定相应的政策,积极鼓励教师开展考后的试卷分析,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所学的知识。
(二)探索考试形式的多样化, 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
由于高职院校各学科特点的多样性, 考试的形式也灵活多样。现在的考试大多局限于笔试这样一种形式, 并且在注重闭卷考试, 注重考试分数, 导致一部分学生精神负担重, 动手能力差, 出现一定程度的高分低能。要改变这种局面, 就必须探讨考试形式多样化,不能只按以往笔试的方式进行,还要因地制宜地改为有口试、答辩和现场测试、操作等多种反映学生培养质量的考核方式,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使考试变以往一卷“试题”考试方式,为多种形式“试能”的考试方式,开卷考、闭卷考、口试、操作考试、能力测试并行并重。
(三)取消百分记分制, 改革成绩评定方法。
传统的百分制往往使教师、学生为毫无意义的一分二分之差拼搏, 既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也不利于提高教学的整体效益。在考试改革中, 必须淡化分数, 取消百分制评分方法, 直接用A、B、C、D或优、良、及格、不及格等评定学生考试成绩。为了保证考试成绩评定的科学性, 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可采用百分记分直接换算,按不同分数段来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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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风雷(1984.8--),男,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助教, 研究方向:交通运输管理
刘金元,青岛理工大学 研究生, 研究方向:经济学
【责任编辑:王明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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