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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兴趣培养方法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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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培养写作兴趣,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写作观,改变强逼式的写作模式,循序渐进地通过引导使学生接受写作,将写作变为一种主体表达的需要。写作教学过程中应该有目的、有取舍、深入浅出地讲授部分写作理论,让学生在理论的指导下有所遵循地快乐创作。
   关键词:写作兴趣;写作观;培养方法
  
  很多中小学生比较害怕写作,甚至头疼写作,有些教师也会觉得作文教学存在一定难度,并且不太容易指导。鉴于此种情状,笔者觉得主要原因是我们在目前的写作教学中没有注重对学生写作兴趣的激发与培养,甚至有些作为有悖于写作规律。写作兴趣的培养不是一天、两天,一学期、一学年的事情,而是需要长时间培养的,任何急功近利的想法都不适合它。同时,在实际操作中更应该对目前的写作模式,教学方法等加以反思,并力求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写作机制。
  
  一、要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首先应该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写作观
  
  写作并不是深不可测、高不可攀的,它其实是一种最随性、最内心的东西,它是一种自我的表达,是有感而发的。但是目前大多数语文作文课处于硬性的、强逼式的写作模式,即学生要在教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规定题目的写作。这种形式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学生的腻烦心理,使得学生处于为完成任务而写作或在应付写作的状态。这种局面无疑背离了写作的本质。在写作过程中,教师所担当的角色决不应该是拿着鞭子在学生背后做逼迫状,而应该是指导学生如何脱离对写作的恐惧感,由被动地接受性写作变成一种主体自我的表达需要,变成一种内心世界的倾诉和宣泄。于漪老师也说:“文章不应当是硬做出来的,而应该像汩汩的清泉从心坎里流出来。心坎里的清泉来自何方?来自五光十色的生活,来自从生活中汲取材料的本领。”[1]所以,教师在写作课上应该做的是指导学生认识五光十色的生活,观察身边的万事万物,并增长从生活中汲取材料、提炼主题的能力。当到了一种胸有千言又不得不发的时候,思绪自然就如汩汩甘泉喷涌而出了。
  但对于涉世不深的初学写作的小学生、初中生来讲,他们的确没有多少生活积累,没有多少对世界、人生、事物等的独特看法,如果依然让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规定的题目的写作,不能不说是一种苛刻的做法,而且也必将导致闭门造车、说假话、说空话等等情况。在此,笔者提倡一种自由、研讨式的写作方式,也就是对于这些学生,在专门开设的作文课上不是限定题目,规定时间,而是规定一个话题,让学生们有充分展示自己想法的机会。在课堂上教师要做的就是指导学生如何搜集跟此话题相关的素材,如何取舍搜集来的资料等等,具体的写作任务应该在课外完成。而且从布置写作任务到任务的完成要有一定的时间,这段时间内学生有充分的时间搜集资料、整理资料、组织成篇以及修改自己的文章,这样的过程比起急就章才更符合写作的规律。而且面对学生的劳动果实,还要利用写作课的时间让同学们具体谈谈自己的完成过程,自己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或者遇到的困难、困惑,直至大家群策群力帮助其找出解决方案。通过这种形式接触写作,同学们就会言之有物,或即使言之不丰满者,也会清楚意识到自己该努力的方向。通过这种方式引导学生接触写作,无意间还培养了学生主动认识大千世界的兴趣和能力。当有了这种自觉向生活寻求写作材料的能力后,还何必担心学生文章会空洞、会言之无物呢?
  
  二、用写作理论武装头脑,使学生有据可依地整理搜集来的资料,快乐地将材料组织成文
  
  当有了对生活的第一手资料后,有部分同学苦于不知该如何处理这些素材,该如何组织成文,这时他们最需要的自然就是理论知识的给养。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师在工作中加强对写作理论的学习,同时上课过程中也要深入浅出地讲授给学生。有了理论知识武装的头脑,在处理起如何取舍材料,提炼主题,语言风格使用等方面会显得游刃有余。当然给中小学生讲的理论知识应该更浅显,更实用,跟现实生活结合更紧密,这更要求教师要活用所学习过的理论知识。但是,这个在笔者看来很重要的内容在我们的中小学语文作文教学中却被很多教师忽略了。当头脑里有了理论知识武装之后,同学们会目标比较明确地处理一些基本问题。比如经常见到的记流水帐的问题,轻而易举就可以解决掉。写作理论告诉我们:写作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反映,但它又不等同于现实生活,它是对现实的一种超越,一种再创造。有了这样的理念支撑,相信他们不会再原封不动地将生活中发生的事情照搬到写作中来。
  同时,这样的理念支撑,还可以为大家的写作提供大量的素材,不至于再因为没有现实材料而苦恼。笔者曾经在上课过程中,在限定了一个中心思想――表现自己的妈妈勤劳朴实后,让同学们找材料表现之。应该说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话题,但没想到有一位同学站起来居然说她找不到材料,因为生活中她的妈妈既不勤劳也不朴实。当时,这个学生的回答不能不说让我大吃了一惊。在这个同学的心目中,她就没有认识清楚什么是写作。就像鲁迅笔下的阿Q,当有些人对号入座时,鲁迅在《〈阿Q正传〉的成因》里说,“直到这一篇收在《呐喊》里,也还有人问我:你实在是在骂谁和谁呢?我只能悲愤,自恨不能使人看得我不至于如此下劣。”他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一文中又说,“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脚色。”有了这样的理念,相信学生写作的时候就不会再因为材料的匮乏而无从下手了,因为他们懂得了写作应该有一个对生活中,对记忆中积累的事物的整理、整合和升华的过程。
  另外,这种理念的确立还可以启发学生,要写好作品绝不应该原原本本照搬生活,而应该对生活有更多的思索。比如鲁迅的《阿Q正传》中塑造的鲜活的阿Q形象,其中最能代表其特质的就是他的“精神胜利法”。这种东西古已有之,甚至可以说人皆有之,但只有鲁迅,才把他鲜活地表现出来,并成就了这一文学典型,这恰恰是与鲁迅对生活的思索有密切关系。这不能不给我们一种启发:写作并不是触不可及的,而是我们被淹没在自己早已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生活状态中。我们应该以更敏感、充满好奇的眼光看待我们周边的事物,即使是一些司空见惯的事物。
  
  三、要充分肯定学生的劳动成果,让他们充分享受创造的快乐
  
  面对学生的作文时,绝不能草率地给予评价,尤其是否定性的评价,而应更多地给予正面的指导,特别是不能一棍子打死。笔者在备课过程中无意间从网上查到一篇名为“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小学作文”,在一种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打开了网页,里面的作文的确有大多数不敢恭维,但是其中的一篇不免引起了我的思考。 “一位学生的作文:我走进了一家百货商店,啊!看来人民生活水平的确提高了,你看那位农民老大爷,左手一台电冰箱,右手一台电视机,一溜小跑回家去了。”粗看起来这样的句子好像真的有问题,它太不符合生活的逻辑,甚至不免有些荒唐。但是当你沉思下来,仔细品味、咀嚼下这个句子,你会觉得这个学生的想象力还是挺让人钦佩的。另外从文学修辞的角度来看,它也是符合逻辑的,我们在这里可以认为他是一种修辞手法的运用就是夸张。为什么说它是符合逻辑的呢?因为它有一个前提说是人民生活水平的确提高了,为了表现人们的喜悦之情,这种夸张手法的运用难道不是最有表现力的方式吗?比较起有的同学堆砌一些形容词、副词要好一千倍。同时,为什么我们允许李白在他的诗作中吟咏“白发三千丈,”并一再慨叹于他的才华,为什么我们对于自己学生的作品却如此苛刻,给予了一种冷嘲热讽的感觉?试想,这是一个小学生的作文,如果我们如此轻易地否定了这个学生的作品,无意间我们可能就否定了这个学生写作的热情,同时一定程度上也会限制他想象力的发挥,试问以后他还会如此大胆地书写自己的真实感受、真实想法吗?所以,笔者认为教师在面对学生作品的时候应该斟酌再三再下结论。同时,针对这样的句子,教师还可以组织课堂讨论,从中讨论出什么才是合理的想象,如何在写作中恰如其分地利用这种能力。相信这样的教学对学生来讲才是更有益的,也是学生最需要的。
  
  【参考文献】
  [1]于漪.给语文教学加点钙[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郭晶(1979- ),女,山东曲阜人,西南科技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教师,硕士,研究方向:写作理论与教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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