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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四院校学分制改革考察及其启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杜才平

  摘 要: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学生学习计量单位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浙江省四所本科院校学分制改革的基本经验及其启示是:必须完善和健全与学分制相配套的选课、学籍管理、导师选配及选转专业制度。
  关键词:学分制;教学改革;考察调研;启示
  中图分类号:G423.3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2-0845(2007)05-0036-02
  
  一、学分制改革的共性经验
  
  台州学院于2004年初,就学分制改革考察了浙江省内的四所本科院校,即绍兴文理学院、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现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程学院(现为浙江理工大学)、嘉兴学院。绍兴文理学院于1998年开始调研筹备,1999年在中文系和机电系搞学分制改革试点,2002年在全校铺开;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于1999年实行学年学分制,2001年实行网上公开选课,学生可选课程、选时间、选教师、选教学进程,2003年实行充分学分制;浙江工程学院1999年从学年制向学年学分制过渡;嘉兴学院从2000年酝酿筹备,2003年开始实施学年学分制。在推进学分制改革的过程中,四所本科院校的共性经验是:
  1.制订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做好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和调整工作
  根据“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的原则,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构建和完善“平台+模块”的人才培养模式。四所本科院校在课程设置上都实行“平台+模块”的形式,构建了公共基础平台、学科基础平台和专业方向模块,在学期安排上实行两个长学期一个短学期交替,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视专业性质略有差异:绍兴文理学院文科类(含经济类)为150学分+8个课外学分,理科类160学分+8个课外学分;嘉兴学院文经管类毕业学分为190,理工类要求为200学分。四所院校都设有课外学分或称隐性教学学分,学分从3学分到8学分不等,重视学生实践和动手能力的培养。
  在学分的计算上,四所院校理论教学大都以16学时为1学分,绍兴文理学院则以18学时计1学分。为了衡量学生学习的质量,各院校都采用绩点制和平均绩点制,如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规定免修课程必须绩点大于3,免听课程必须绩点大于2.5。嘉兴学院在本科学分制指导性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中规定,“各专业均需设置一门让学生自学或讨论、或由学生主讲的专业课(在培养方案中说明)”,而且把“大学语文设为目标控制课,为必修课,学生通过自学,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计1学分。”
  2.实行转专业制度,完善激励机制
  学分制很重要的是学生能自由选转专业。转专业制度就是在学年学分制下尊重学生兴趣爱好,体现学生个性特长的举措。绍兴文理学院规定,转专业前学习成绩在前10%的学生通过选拔考试,可在第1、2、3学期转专业。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转专业分三个批次,从第3学期开始,全校在本专业学习成绩,前10%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第5学期根据前4学期的成绩,前10%的学生可在同一二级类中转专业,第7学期根据第5、6学期的成绩前20%的学生可在本分院(系)同一二级类内转专业。浙江工程学院从第3学期开始,学习成绩前20%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但这些学校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均不多,大致10人左右。
  3.探索实施选课制,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自学能力
  学分制与选课制相伴而生,学分制以选课制为基础,选课制是学分制的必要条件。保证选修课应有数量和质量,是学分制的精髓。绍兴文理学院加大选修课比例,全校公选课、专业选修课和专业方向限选课合计占25%以上;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从2001级开始,学生可以自主选课程、选时间、选教师、选教学进程,会计、数学等基础课每学期都开设选修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选择在哪个学期修读,并实行网上公开选课;浙江工程学院保证选修课比例达30-35%;嘉兴学院则针对2003级本科生,在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三门公共基础课搞选课试点,进展情况稳步有序。由于种种原因,许多高校开不出足够多的选修课供学生选择,使得学分制改革看似轰轰烈烈,实则成效不大。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现可供学生选修的公共课只有100多门,选修课发展不充分不成熟,严重地制约着学分制的有效实施。
  为有效落实选课工作,各院校都对排课制度作了一定的调整,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每天排12节课,上午从8:05-12:25排5节课,下午排4节课,晚上排3节课,体育课实行专项俱乐部制;实验室全天候开放,按专业、年级、学习成绩优先的原则,由学生随机选课。嘉兴学院实行二长一短学期制,以春节为中心,前后安排两个学期,一个长学期19周,其中理论教学16周,考试2周,机动1周;短学期5周左右,一般用来开设重修课、小型课、讲座及各类实践性教学课。
  4.修订与学分制相适应的学籍管理制度
  从有利于学生发展、有利于学生成才的角度,本着“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重新梳理和修订学籍管理规定,是各院校开展学分制改革必须要做的一件事。各院校分别就学生入学与注册、学制与学习年限、课程修读、免修和免听、成绩考核与记载、学生转学与转专业、休学、停学和复学、退学警告与退学、毕业、结业与肄业等作了相应的规定。这次考察的四所院校基本上都设有退学警告,如嘉兴学院规定“本学期不及格课程的学分达到12学分(不含公共体育课、重修课及公共选修课学分)及其以上者,或各学期不及格学分累计达到18学分(不含公共体育课及公共选修课学分)及其以上者予以退学警告。”“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受到退学警告者予以退学处理。”浙江工程学院在此基础上还设有“退学降级试读”,规定“学生一学期必修课需重修课程达16个学分或各学期必修课累计需重修课程达18学分者(包括理论教学课程、实践性教学课程),应予退学降级试读。”可以看出,学分制下的学籍管理更加人性化,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
  5.建立导师制,加强对学生选课、自我管理的指导
  学生自由选课,受到学生自身因素如学习自主性、主观能动性、自我约束能力等影响,同时也受到诸如教学时间、教学地点的干扰,学生的选课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功利性。有的学生在选课上可能就易避难,形成“凑学分”现象,这样势必降低学习质量,影响培养目标和基本培养规格的实现,所以各院校都建立了导师制。学年学分制条件下,一般在一、二年级实行班主任制,三、四年级配备导师。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规定,具有讲师职称以上的教师可以担任导师,并给各院(系)下拨一定的实施导师制经费。
  
  二、学分制改革的主要启示
  
  1.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开展考察调研和宣传工作
  学分制作为一种教学管理制度,最终要落实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落实到教学的实践中去;学分制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积极参与。因此,全校教职员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是保证学分制健康发展的前提。广大教职工必须树立学生是教学主体、教师是引导者和指导者的观念,树立竞争意识和全局意识。嘉兴学院2003年开始试行学分制,在实施之前考察调研了杭州6所、上海2所高校,邀请了上海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的专家做有关学分制的专题报告,同时就学分制的改革召开专门的教学工作会议,组织各种形式的研讨会,教务处印制了相关材料定期下发,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很到位,保证了学分制改革的有序开展。
  2.正视限制性因素,积极稳妥地实施学分制改革
  实施学分制改革主要有三个限制性因素,即教学资源、师资队伍和时间资源。首先,教学资源是实施学分制教学改革的物质前提,教学资源包括教学仪器设备的数量和品种两个方面。教室的数量多寡、教室座位数多少、教室品种(一般教室或多媒体教室或微格教室)、设备容量等直接影响排课的进程及质量。学生转专业、选修课程都涉及到教学资源是否充足,否则,纵有很好的教学改革思路,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其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欢迎的师资队伍,是开展学分制,改革的关键。实行学分制,除开设数量多、质量高的选修课程外,还需制订学分制培养计划、实行导师制,这些都要求教师数量足够,且具有宽广的知识面,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治学严谨、教书育人、诲人不倦的奉献精神,否则学分制的预期目标很难实现。学分制的实施还对教务管理人员及教学秘书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后,为充分利用教学资源,还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时间和空间,以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3.建立和完善计算机选课系统和教务管理系统
  实施学分制,需开设大量的专业分组选修课、自由选修课、设立辅修课组,需要在教学过程中引入选课机制,如果没有一个较合理的计算机选课系统,实施学分制将寸步难行。四所院校都在引进教育部或上海大学教学管理软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实际,作了一定的调整和修改。
  4.启动和健全校、院(系)两级管理制度
  四所院校都启动了校、院(系)两级管理制度,实行学校教学的目标管理,过程管理权下放到各二级院(系)。目标管理指以考核和评估为主要手段,明确校、院(系)在培养计划修订、专业建设、教学任务落实、课表编排、教学质量监控、考试管理、学籍管理、教材管理、实践教学管理等方面各自的职责,赋予院(系)和学生以较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权。这就需要给各院(系)配备足够的教学秘书或教务员,并培训他们提高其素质。
  推行学分制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其中,良好的学校内部条件和协调的外部社会条件是实行学分制的基础。现实的社会背景(如每学年毕业就业指标的限制、政治理论和英语学时比重较大等)和学校的发展实际表明,我国大多数高校实行的是学年学分制,而不是纯学分制或完全学分制。内部条件包括教务管理、学生管理、人事分配、后勤保障及行政管理等,都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和挑战。推行学分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一哄而上或照搬某一模式,必须根据国情、校情分阶段稳步实施,逐步加大学分制的实施广度和力度。
  
  参考文献:
  [1]金凌虹.台州学院学分制改革调研报告[Z].2004,2.
  [2]李欣,王俊杰.关于我校实施学分制的几点思考[J].长春大学学报,1999(10).
  〔责任编辑:东 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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