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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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振邦 肖进雄
一、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原因
西部地区产生教育不均衡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是长期以来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产物。
(一)客观原因
1、社会分层、贫富不均的现实反映
中国社会是一个二元性的社会,从历史上看,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东西部差距尤为明显。由于区位差异、行业收入不均,使得中国国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已经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受到这种社会分层的现实影响,使得地区、人群之间存在着教育供给的不平衡,教育发展不均衡现象比较突出。单就甘肃省某市来看,2005年GDP和财政收入分别为67.2和4.6亿元,只占全省的3.7%和1.8%,均居全省第12位。人均GDP位300元,比省内最好市低9000元;人均财政收入为67元,只占最好市的13%。
2、西部地区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西部大开发”给西部的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但西部地区的发展仍面临着严重的经费困难。就教育而言,“一费制”政策对学校的乱收费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但经费的不足仍使许多学校面临着生存危机。在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由于经费问题,存在着用不起、用不好的问题。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建好后,有些地方没有人去寄宿。如果实行统一寄宿,公用经费没有保障。经费的短缺仍然是制约西部地区教育均衡发展的瓶颈。
3、政策取向不同和教育产业化的偏离
市场经济下出现的“教育产业化”现象,改变了教育作为公共资源的性质,把受教育机会这一基本权利当成要用钱来换取的商品,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滋生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土壤。另外政策取向的不同也造成了教育的不均衡,造成了城乡间教育机会的不均。如重视老校、名校效应,而忽视新校、薄弱校的发展等现象,使不同学校在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上差距逐渐拉大。
4、农村教师队伍比较分散,素质较低
在西部边远山区,“一师一校”和“复式教学”的情形仍很常见。教师严重缺编导致学生只能维持上学,教学质量难以保障。而农村教师群体由于长期得不到培训,其原有的专业知识也慢慢地被本土化。山区教师与城区教师之间差别越来越大,而且优秀教师流失严重。师资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均衡发展诸多因素的重中之重。
(二)主观原因
目前,人们对均衡教育的理解不尽一致,对均衡发展的评估指标体系和测量方式仍存在争议,对均衡产生的作用还估计不足。
1、认识观念不到位
产生教育不均衡的根源是经济发展不均衡,但也与人们认识上的不到位息息相关。认识上的不到位主要表现在:(1)“升学论”。人们对教育问题的重视更多的是片面地关注入读率、升学率,还是停留在较低水平的事件层次上的思考。(2)“过早论”。西部地区的人们普遍认为,均衡发展只是一种理想,是脱离中国教育现状的精神层面的追求,现在谈均衡发展还为时过早。对于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素质比较低下、教师工资都无法保障的地区来说,还无力思考这个问题;(3)“平均主义论”。部分人将均衡发展理解为教育中的平均主义,是削峰填谷,认为会将原来的优质学校搞差。这种观念和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域均衡发展的进程。
2、教育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责权不够明晰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具体政策,有些单靠教育部门很难实现,政府相关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要形成一种合力。《意见》第2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建立和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和第4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优先保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而现有的政策对各自的职责缺乏有力的约束和督察,这无疑为均衡发展带来了阻力。
3、配套机制不健全,一些政策落实难
西部地区一些地方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过程中,出现支教、交流的教师不愿意去,接受的学校不愿意要等情况。主要是学校和地区之间差异大,受配套机制不健全,有关待遇衔接不上,支教到期后学校还要补充新教师等后续工作较难安排。另外,农村实行免学杂费后,一些经济落后地区的配套资金难以到位,使得学校维持运行难度加大。
二、教育均衡是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均衡教育指的是政府提供给每个孩子的学习条件、权利、机会是平等的,它符合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平原则,让所有的孩子――不管他生活在城市还是乡村,不管他有怎样的家庭背景,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这也是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1、教育均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农村义务教育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西部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仅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也是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需要。教育要靠社会投资,但教育又以其自身特有的形式反作用于社会发展。尤其是教育能进行人才的积累和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更在于它对社会发展的平衡起重要的调节作用。因此说,西部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教育均衡是关键。
2、教育均衡是基础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与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矛盾是基础教育的新矛盾。随着人民收入水平差距的拉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高水平基础教育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国家办的重点校、“名校”的招生压力日趋加大,学校非均衡发展的趋势在强化。教育部李连宁司长说“均衡教育问题不解决,基础教育只能恶性循环”,“要把均衡发展作为基础教育的一面大旗高高举起来”,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基础教育的差距,解决基础教育的基本矛盾,实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必然成为21世纪初我国基础教育领域重点要解决的战略任务。
3、教育均衡是构建和谐教育的前提条件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在知识经济的时代,教育程度是人生的起跑线,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石。社会要稳定,国家要发展,人民要和睦,和谐教育是前提。只有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才能保证和谐教育的实现。
三、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几点思考
教育均衡包括对基础教育的投入、薄弱学校建设、农民工子女就学、特殊教育、师德建设、教师支教等一系列与义务教育发展相关的情况。
1、要从实际出发,确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任务
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不是一人一校能完成的,也不是一朝一夕能见效的。西部地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法律作为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坚强保障,制定一系列教育法规、政策,让法律覆盖教育管理领域的各个方面,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特色,确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任务。
2.教育均衡发展不等于学校办学水平的平均化
李连宁说:“均衡发展不是平均主义,而是缩小差距,均衡发展不搞一刀切,也不是要把高的拉下来,而是要保证所有的学校办好”。在政府对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的前提下,不仅要坦然面对学校之间存在的客观差异,而且应该鼓励和倡导学校之间开展符合教育科学规律的办学水平竞争,创建办学特色,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在“平衡一不平衡一平衡”的动态发展过程中实现整体办学水平的螺旋式上升。
我国东西部差距和城乡差距还比较大,在全局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还有很大差距,但在一个区域范围内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还是有其现实性和可能性的。西部地区教育均衡发展目前只能是基本的、相对的。应该根据经济、社会和教育的发展实际,分阶段、分步骤地尽可能地缩小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发展差距,尽可能把低水平教育的地区、学校扶上去,尽可能地让优质资源得到迅速发展,在多样化中求均衡。
3、建立健全教师交流制度,大力推进教师交流
教师队伍建设是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的关键所在,要充分利用初步建成的远程教育网络,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全面启动农村“研训一体、校际联动”的新一轮教师教育工作,引领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完善教师交流办法,发挥名优教师的辐射作用。深化支教工作,建立城乡学校帮扶“共同体”。在编制管理上,要积极探索用一定的流动编制支持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在评定中小学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制定地方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时要适当向农村教师倾斜。
4、教师要树立公平的教育思想
办学条件的均衡固然是重要的,但教师教育思想的公平性绝不能缺少。如果我们的师资水平仅仅限于学历,而不包括其教育思想的公平性,也不能真正解决均衡问题。因此,在研究均衡观的时候要把物质条件和教育思想的端正结合起来。因为学校发展的相对均衡,最终是要为每个学生提供公平发展的机会,都要为每一个学生享有基本均等的受教育机会创造条件。所以说,教师教育思想的公平性在均衡教育中显得尤为重要。
5、建立科学规范的学生入学机制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是教育部门一项十分严肃而又重要的工作,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排除“假户口”、“关系生”、“条子生”等干扰,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完成。要妥善安置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由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要遵循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平等、相对就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校不招择校生、要择校找民办”等原则,严格控制“大班额”,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小学试行“小班额”授课。积极采取措施,依法保证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6、全面落实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贯彻落实好国家“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住宿生生活费)”政策,不让一个适龄少年儿童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确保每个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并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解决好学生“留得住、学得好”的问题。
7、各级政府要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适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最近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政府是提供教育公共产品、实现教育公平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社会各项事业中的重要作用,要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发展战略和工作重点,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先保障区域内均衡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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