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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快乐,不必正常》中的自我成长与生命哲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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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我要快乐,不必正常》是珍妮特-温特森的一部半自传体的小说,作者通过对自己早年生活经历的细致描绘,展示了个体成长与自我意识苏醒的历程,确立了个体存在的意义之所在。在追忆并再现过往生活的琐碎细节中,温特森表现出对爱、生命以及人生的独特思考,也成就了作者自己的人生哲学。
  关键词:《我要快乐,不比正常 》 自我成长 爱 生命意识
  珍妮特·温特森是英国当代极具个性的女性作家,《我要快乐,不必正常》是作者2011年出版的一部回忆录,作者将自己前半生的人生经历,分成了四个模块进行了整理,成长是作品外在的线索,寻爱则是其永恒的主题,温特森在这部作品中完成了自己对于生命与人生意义的思考。
  一、童年创伤下的个体迷失
  《我要快乐,不必正常》中的“我”是在一个无爱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叛逆女孩。小说的一开始,描绘的是作者成年后的成名并没有让养母感到骄傲,反而十分震怒的画面,这样不同寻常的母女关系,可见,作者的家庭关系是十分不理想的。这是因为在温特森出生后的几周,便被生母所遗弃,随后由一对信仰五旬节派的温特森夫妇所领养。但被遗弃的阴影一直伴随着她,同时也造成了她的一种心理创伤。养母从小就向她灌输的是“魔鬼领我们找错了婴儿床”的思想,她的存在在别人那里,或者说对这个世界而言,就是一个错误。这样的思想误区,更使她陷入了个体存在的迷雾之中。孤儿这样的身份,再加之温特森幼年时经常被养母关在门外,这样内在加外在的双重打击,便让她不愿再相信有人会爱原本的自己。所以,不论是幼年还是成年之后,实现个体价值的愿望一直深置于温特森的心中。作者认为温特森之所以要找回自我,确定自我作为一个个体而被他人所接受,这是其主体意识的表现。养母温特森太太,在“我”心中,是一个特别的存在。她孤独、冷漠、完全放弃了现实的自己,并将自己交给了上帝,同时,她又领养了“我”,并把“我”视为她唯一的朋友,是她所理想的传教士的化身。这其实让“我”很为难,因为“我无论多么贫乏,仍要爱生活,无论怎样寻找爱,也要爱自己”;而养母“她就是不喜欢任何人,她就是不喜欢人生”。显然,这与这对母女关系问题是分不开的。首先,養母本身就与温特森没有血缘关系,领养温特森只是在为自己寻找宗教事业的继承者;其次,因为养母与丈夫一直保持着一种无性的婚姻关系,这种扭曲的夫妻生活,也让她失去了做母亲的亲身体验;最后,养母的母亲去世对她的心灵也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所有生活的挫折,将养母推向了生命的另一个极端,她仇视一切,对所有事物都失去信心,所以,她根本无法与温特森处成一种正常的母女关系。作者认为,温特森在那样的环境里成长和生活,迷失是必然的,所以,她必须通过另一种方式去寻找自我。
  二、阅读成长中的自我苏醒
  温特森虽在童年时期遭受隋感创伤,但并未放弃对自我的追逐。所幸,家庭之外,她发现了书籍,从此,书籍在温特森的生命里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在温特森的家里,书(除了圣经)同样是被禁忌的。在仅有的六本书中,托马斯·马洛礼的《亚瑟王之死》是唯一“幸存”的,书中关于丧失、忠诚、失败、认可和第二次机会等等观念对温特森后来的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养母是了解书的“魔力”的,所以当“我”问起为什么家里不能有书,她回答道:“书麻烦的是,你永远不知道书里有什么,等你知道时又为时已晚。”在养母看来,那是一种无法掌控的力量,它会随时将温特森带离她为之规划好的那个人生路线,那么她便失去了主导权。所以,当她发现了“我”私自买书并藏在床垫下时,她毫不留情地将它们全都扔了出去并付之一炬。养母一直都是理性的化身,当自己的权威受到冲击之后,她便果断将之阻截掉,然而这样的行为更是加剧了“我”对书的好奇和对现实生活的质疑。
  书,是给予温特森第三次生命的东西。她的生母给了她第一次生命,让她来到了这个复杂的世界;养母则让她有着一个理论上完整的有父有母的家庭;而只有书才让她有了自己的灵魂和思想。在她被赶出家门的那段时间里,每天除了在一辆迷你车上睡觉,在市场打工挣钱,去学校上学之外,就是待在阿克灵顿公共图书馆,按照从A到z的字母顺序阅读英国文学著作。在其阅读的背后,是温特森自我意识的逐渐苏醒,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去权衡事物的优劣和事情的好坏,并在阅读中找到灵魂的归宿。她笔下的自己与书为伴,也是对自己作为一名孤儿身份的一种嘲弄。因无法与现实中的人进行心灵上的沟通,她只能通过文字与书中的人物达成情感的交流,从而完成内心世界的建构。
  三、爱的渴求与追寻
  在这条人生路上,追寻自己,也是在追寻爱。温特森对爱的感念,从一开始都与常人有所不同。亲情,对于她来说,是相当陌生的,从来没有人主动给予过她。从小,养母就将她带入了一个神的世界,这里只有浩大无边的精神之恋。“我从不相信我的父母爱我。我设法爱他们,但徒劳无功。我花了很长时间去学会如何爱——付出爱与接受爱。”养母终日沉浸在她的宗教事业之中,养父除了工厂和教堂,回家只是为了吃饭和睡觉,三个人的日常没有任何感情的输入,家庭生活也随之脱节。缺乏爱与责任,也是其家庭看似完整实则支离破碎的主要因素。同样,获取友情更是难上加难,“即使交到了朋友,我也一定会让友谊破灭”,个体的心理创伤对人隋感上的影响是巨大的,它很容易将人陷入冷漠、自私和患得患失的境遇之中,一面希望有人能走进她的世界,一面又极力抗拒,将自己封锁起来。作者曾在她的处女作《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中,就虚构了“证人艾尔西”这样一个人物,她亦母亦友,满足了小说主人公对友爱的幻想,亦是作者自我的精神期待。
  爱情是将温特森的早年生活推向边缘化的催化剂。十五岁那年,自我意识觉醒后的温特森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随后便被发现。这种“离经叛道”的爱情,自然受到了各方的谴责和阻挠,这个时候,温特森多么希望养母能够理解她,明白这是她人生的快乐,然而,养母却反问道:“正常就好,何必快乐呢?”这句话后来也成了作者这本回忆录的名字。这正是温特森与养母的人生的本质区别所在。养母的思想是完全受制于社会的纲常伦理的,所有体制外的东西都是不能存在的,人应该理智地生活;而温特森的所有行径表明,她是尊崇自我意识的,这是天性使然,她无法抗拒。因此,她毅然地放弃了养母为她安排的人生道路。   独自走向社会的温特森,更是深切感受到世间冷暖。当她无意间发现自己被领养文件的时候,也正承受着爱情破灭所带来的痛苦,一时间,所有的刺激把她带人了极端之路。“这个人十六岁离家,炸穿挡在她路上的所有壁垒,无所畏惧、义无反顾,她是广为人知的作家,饱受争议……她经历过几次轻微的精神崩溃和一段精神错乱时期,但总能平复如故,继续前进;这个珍妮特·温特森完了。”生活中的一切一切,一下子将她打回了原形。意识的迷失便是疯狂,她尝试着自杀,但没有成功。“疯癫能够看到自己,也能被自己看到。”那个只会将自己带人深渊的自己,通过这种极端的方式,被分离了出来,温特森明白,必须学会让自己获得重生,重新找回对生命的赏识。
  四、回归生命长河
  经历过苦难的洗礼以及爱的体悟,“我”最终超越了心灵的羁绊,开始领悟生命的真意,这个转折首先从和生母的重逢开始。温特森一直畅想着,能与生母再次相逢,解开内心的所有疑问。积攒了所有情绪,她终于迎来了这个时刻。“我不在意。”面对生母的解释,她淡然地回复。历尽千帆,温特森又回归于平静。这样的相遇画面,迎合了作者的主体愿望,她对母爱的执念,从幻想走到现实,必然会上升到对生命的反思。此时,温特森发现,她还是庆幸自己是被领养的,命运所有的安排,都有其用意。尽管生活不会完美无瑕,但伤口也不失为一道风景。“伤口是象征,无法被简化为任何单一的解释……其中有价值,也有痛苦。”温特森设想过,若是自己没有被遗弃,自己也许就没有机会读这么多的书,最终成为一名作家。至此,作者认识到,苦难也是人生的一部分,个体生命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能够发现自我价值,并将它施展开来。“宽恕会弥补过去,宽恕会疏通未来。”温特森最后指出这种相遇的情景,其实是她所设想出来的,但这份情感却是真实的。因为作者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很好地将自己所有的生命感悟传递了出来,于细微处,读者可以清晰地体会到作者是怀揣着宽恕的心去写这本书的,不光是对生母,对养母亦是。
  温特森一直希望能在自己的故事世界里,追寻到她所向往的那份自由,那份爱。爱是什么?是对自我身份的认证,是对母爱霸权的反叛,是对时间空间的眷顾,是对快乐的积极思考。“世间万物均有始有终,所有存在的一切都会惨痛地消亡……但我们总会寻找到精神上的慰藉,那并非现实生活中短暂的物质满足,而是有种永恒的向往和寄托之所在。”透过主人公的眼睛,生活的种种,清晰而深刻,谁也无法真正去将之停留住,遗失过的,拥有过的,都淡化在那所谓的历史长河之中,只有热爱生活的人,才细细拾起,将它们编织成故事,让后来的人们能从中看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没有快乐而正常的人生,真的就没意义了吗?作者没有给我们明确的答案。因为每个个体的生命意义都需要我们自己去探寻,去创造属于自己的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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