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实施阶段变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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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质量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省市各级住建委配合,密集出台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等多项办法及规定,意在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关键词:工程实施阶段;变更管理
1 前言
一般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时间跨度长、受外界影响因素多。特别是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多种不确定性因素发生,不能完全按照事先设计的施工图纸、签订的合同,按部就班的实施,在管理过程中均会涉及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一般包括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量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进度计划的变更等。而引起工程变更的主要有四大原因。
2 建设单位原因
建设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规模、质量标准、使用功能的变化以满足建设单位对项目的需要。比如,建设单位要求对房间使用功能进行调整,调整房间隔断,造成结构次梁的增加与减少的调整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对外立面装饰的方案调整,为增加外立面质感进行提升,将原涂料改为干挂石材,造成外立面装饰工程量及工艺的变更。
3 设计原因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中存在的设计漏项、设计缺陷的变更等。比如,施工圖缺少节点详图,补发施工图纸、补充文件和设计变更通知。还有一些是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政策性变更及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比如,某房建项目在2013年设计,当时对于安全玻璃的要求参照参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即钢化玻璃公称厚度5mm,最大许用面积为3.0m2,而后在建设过程中,住建部颁布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引起整个工程的技术标准变化,钢化玻璃公称厚度5mm,最大许用面积为2.0m2,故原设计2.0m2~3.0m2的钢化玻璃必须使用公称厚度6mm,造成了钢化玻璃厚度增加,材料费用增多的工程变更。
4 施工原因
施工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针对有利于工程项目实施的考虑,而提出的施工工艺、施工顺序的变更。比如,在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抢工期,在环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挂篮法施工的连续梁改为支架法施工。还有因施工质量问题,为质量安全所做的补救措施。比如房建项目桩基桩位,如果偏离超出规范要求,就要进行加大承台的变更处理。
5 环境原因
施工环境发生变化,比如在地下通道明挖项目中,由于相邻标段的施工进度不一致,原计划实施封基坑堵墙的单位无法按节点完成,为了不拖延工期,封堵墙交由先于开挖的单位实施的变更。
项目负责人作为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中建设单位的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工程变更会对工程质量及使用造成巨大的影响。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变更的科学管理。制定合理规范的变更流程,原则上应从严控制,做到“先批准,后实施”。对内整合资源,建设单位各个部门应明确分工与职责,严格执行部门审查、综合审查、按规定权限审批的制度。在工程变更审查、审批时应对技术方案、经济指标、实施工期等进行综合分析、决策,充分考虑由此项变更引起的连带变更情况,确保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对外协调好参建各方,工程变更应做到“早发现、早提出、早处理”。定期组织设计巡查与设计例会,将其制度化,提高设计交底及答疑的质量,避免不必要的返工,造成工期延误与工程造价的额外增加。严格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实施前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及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有关机构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应送原审图机构审查。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做好变更后续工作,对变更后的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严格控制变更造价的增加,对实施的变更产生的费用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审核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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