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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高科技时代下民商法的创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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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产品被广泛的应用到人们的生产还有生活当中去。对我们的生产还有生活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在改变着我们的社会。其中对于法律也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由于法律是一种行为准则,对于人们的一些行为是具有约束力的,其中民商法是民法和商法统一的一种法律,且科技的发展也给民商法带来了不小的冲击,民商法的发展在高科技的时代下也迎来了更多的冲击还有挑战。基于此,文章对于民商法在高科技时代下的发展和创新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高科技时代;民商法;创新理念
  科技时代的到来以及科学技术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对于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技术支持,促进了其发展的脚步。为顺应时代的发展脚步,民商法也应该在这个科技进步的大环境下不断的进行发展和创新。由于民商法的独特性质,将民法和商法融合在一起,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交易的安全、交易的正常实现等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由于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市场经济环境也在不断的改变,所以传统的民商法也应该与时俱进,做出重要的调整。高科技时代的背景下,网上银行、个人信息认证、电子交易等新兴的交易方式不断的涌现,因此,对于用户的交易安全更应该进行更好的保障。
  一、高科技时代对于民商法的影响
  (一)发展的空间变大
  高科技的时代下,民商法中的民商事主体的发展空间扩大了。由于之前进行商务活动有着一定的范围局限,并且还有空间的局限。随着科技的发展,民商事主体在进行商务活动时,可以运用科技的手段,使得商务活动变得更加的网络化和电子化。打破了之前在进行商务活动时的时间、空间还有地域等限制。并且通过信息技术,能够实现商务经营的便捷,发展的空间变得更大了。
  (二)安全性和效益的追求
  由于傳统的民商法在进行交易时,其安全属性是非常重要的。其中的信用安全、信息安全、支付安全等都是进行交易的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高科技的手段应用能够有效的保证交易的安全性。由于传统的交易过程中,第三方获取的交易信息不会对交易双方造成任何的影响。即使是双方的见面交易也不会出现一些信息或是资金的安全事故,因此,传统的民商法自身的优点和特性也是需要高科技的环境下,新民商法继续传承和发扬并且不懈的追求的。且高科技的环境下,对于民商法的安全系数要求也更加严格,需要结合一些新制定的网络制度等,以继续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二、具体的创新理念探析
  (一)扩大民商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由于在高科技时代的背景下,商务活动的交易双方逐渐的从传统的民商法的管理范畴中走了出来,更多的交易方式可以使用。例如进行网上交易,互联网上有更多的信息还有渠道,同一时间人们可能会进行各种不同的交易活动,且信息的交流和共享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这些共享的信息可能就同我们身边的法律行为主体权益息息相关。若是在这些交易的过程中,我们的个人隐私或是其他的一些权力遭一些不法分子的侵害,那么就会产生很多的不良影响。若是要积极的改善这个问题,那么就应该对民商法进行创新,不断的提升和扩大调整对象的范围。对于交易的主体还有其他的数据信息进行更好的管理和监控。对于交易过程中的涉及财产和隐私等信息的一些行为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以保障更多的人们的合法权益。
  (二)权利主体的范围扩大
  高科技时代的背景下,民商事的权利在不断的扩大,其中包括:首先,信息库的专用权利。由于科技的进步,很多的民商交易都是通过网络交易的方式来实现的,但是由于网络环境自身存在的一些不安全因素,信息库的专用权利能够对交易双方的信息安全形成一个相对安全的保障。所以,在交易的过程中,对于行为的主体一定要进行特殊的保护,保证安全性的同时,促进其对于交易活动参与的积极性。其次,域名的使用权利。由于高科技时代网络诈骗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于交易活动正常有序的展开有着一定的阻碍,所以,域名的使用能够使得交易各方更加具有标志性。然后是版权相关的权利。由于高科技时代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交易或是网络给人们带来便利等其他的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信息泄露等情况的发生,因此,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有助于活动各方权益的保证以及信息传递的安全等等。最后,用户对于自身的个人数据的可控权。高科技时代的背景下,民商活动的各个方面自身需要具备个人数据控制的权利,然后依据个人的数据再来进行网络交易,保证个人数数据的安全性从而促进网络交易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进行。
  (三)创新实施原则
  由于新时代的背景下,科技对于各个行业各个领域都带来了不小的冲击,人们对于自身还有社会以及进行民商活动的各个方面也提出了更好的要求,因此,民商法也应该不断的进行完善和创新。在原先传统的民商法的基础上不断的推陈出新,将其中的优点继续发扬,缺点进行摒弃。并且将一些适应高科技时代发展的追求权力的平等、效益和安全的保障的一些基本的原则和法规进行完善和更新。另外应该对于人们进行电子交易的过程进行严格的规范,在保证用户在交易过程中的各项权利的同时,应该同样对于其应该承担的各项责任进行规范。
  三、结语
  综上所述,高科技时代的背景下,传统的民商法已经不适应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的需求,应该做出及时的改变和创新。因此,相关的修订人员应该明确高科技时代的带来带给民商法的一些冲击,对于民商法进行创新和改革的必要性。并且采取一些积极的措施,做出具体的改变,更好的保障人民在交易的过程中,权利不受侵犯。
  参考文献:
  [1]李承轩.探讨高科技时代下民商法的创新理念[J].法制博览,2019 (01):217.
  [2]吴泉宝.探讨高科技时代下民商法的创新理念[J].法制博览,2018 (25):149-150.
  [3]张荣华.高科技时代下民商法的创新理念研究[J].法制博览,2018 (06):181.
  作者简介:
  韩田田,女,本科,法律高级助理,研究方向: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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