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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模式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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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婴幼儿早期发展中,对家庭的依赖性是相当强的,因此,此时采用的教育应该更加关注的家庭自身的特殊性,不能照搬照抄别家或另一小孩的培养模式,而是应该建立在对自身孩子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深层次的探索,从而形成具有针对性的教学模式。毕竟,每一个孩子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其教育是不可复制的。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由于受到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影响,成长的结果各不相同。只有充分调动这些影响因素,才能够为婴幼儿的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婴幼儿  早期教育  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9)18-0014-01
  0-3岁是人生发展最为重要的一个时期,此时大脑的发育速度是人生中最快的一个时期,是学习能力形成的关键时期。因此,对于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我们需要把握这一机会,为婴幼儿的成长创设良好的环境,为其心理、智力以及习惯的培养奠定坚实的基础。当然了,如何进行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需要我们对0-3岁婴幼儿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基于此建立的教学方式,才会更加具有针对性,更好的发挥其对婴幼儿成长的作用。在早期教育的管理中,政府和社会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努力为婴幼儿营造良好的受教育环境,确保婴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一、现有政策对于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支持
  教育作为一项具有延续性特点的事业,自古以来都是国家力量的重要补充剂。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攀升,人们在个体接收教育情况的关注上对受教育阶段进行了延伸,绝大多数的家庭对于婴幼儿的培养早已不仅仅是满足他们的吃穿用度,他们希望在幼儿身体健康成长的基础上,心智也能得到更优化的发展,因此在婴幼儿早期能力发展培养方面始终身体力行的支持着。为了顺应社会发展趋势,教育部在2003年颁布了《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在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提升家长以及看护人员对于0~6岁幼儿的科学育人能力,这表明了国家对于婴幼儿教育事业的支持。
  二、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
  (一)有限的早期教育资源跟不上人们的现实需求
  根据目前的市场发展情况来看,幼儿园招收的幼儿中0~3岁年龄段的较少,且大多幼儿托辅机构是依托于社区和住宅小区成立的,所以在监管上存在一定的弊端。这些托辅机构无论是在硬件设施还是师资力量上都与公办幼儿园具有较大的差距,在办园的过程中社区也极少参与指导,使广大社区居民对于婴幼儿的早期教育需求无法被满足。
  (二)政府部门对于民办早教机构缺乏有力的监管
  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以及人们受教育思想意识的提升,社会对于早教机构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公办早教机构早已成为满员状态。再此发展背景之下,大量的民办早教机构应运而生,但是作为时代发展的新兴产物,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管理,导致这些民办早教机构没有统一的办学标准,在安全、卫生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隐患,对于从教人员的资格审核更是无从谈起。
  (三)早期教育从业人员从业资格门槛低
  由于国家对早期教育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没有进行限制,因此造成了早教工作者素质的参差不齐。一些早教机构为了控制人工成本以及缓解教师紧缺的问题,在早教人员的选拔上没有进行严格的筛选,甚至对应聘人员没有任何专业知识上的要求,只关注应聘者是否能在接受当前薪酬的情况下完成日常看护婴幼儿的工作。由于缺乏高素质的早教人员辅导,婴幼儿在早教机构中并不能得到能力上的培养,早教的效果也因此差强人意。
  三、促进早期教育事业良性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政府部门和组织机构加大对早期教育的关注力度
  作为国家职能部门以及社会服务机构,政府和社区有义务将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工作重视起来,加强对早教机构的监管,确保婴幼儿早期受教育权利的发挥。各地政府可以依据本地婴幼儿对于早期教育的需求,制定和早期教育相关的政策,对早期教育行业在宏观上进行指导。同时,各个社区可以详细摸查本社区的婴幼儿人数,并划分片区对婴幼儿进行登记追踪,定期做好随访工作,了解婴幼儿对于早教教育的感受以及看法,通过有效的沟通确保问题的及时发现与解决。
  (二)加大对早教机构的监管力度
  早教机构作为教育事业的分枝,对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应该加大对早教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早教事业发展的正确性。对于早教机构的管理应该和公办早教单位一样一视同仁,无论是在各项检查还是在培训学习上,都应该以相同的标准来进行统一管理。在开展各项活动和会议的举办时,应该对早教机构也做出要求,让早教机构通过活动的参与,增强教育责任的归属感。同时在早教人员的聘任上要做出相应的要求,对于早教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要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早期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三)更加包容的对待不同体制的早教单位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社会建设高速发展的关键阶段,面对公办早教资源无法满足人们对于早期教育需求的客观问题,应该对不同体制的早教单位持以更加包容的态度,要鼓励多元化的早教形式的开展,让幼儿平等接受早期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积极的早教办学政策的制定,鼓励民办早教机构的健康发展,让社会力量参与到早期教育事业当中来,为早期教育事业注入新鲜的血液。
  四、总结
  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婴幼儿早期教育对国民素质的提升是相当重要的,已经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俗语说的好:三岁定终身。这从侧面说明了婴幼儿早期教育对其人生发展的重要性,早期教育是人生中具有启蒙性、奠基性的教育,需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婴幼儿成长创设一个良好的环境。无论是教育工作者,还是父母,都應该从孩子的需求出发,采用科学的教育理念,循序渐进,培养孩子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实现人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崔丽华.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新模式探索与思考[N]. 中国人口报,2018-06-20(003).
  [2]陈燕玲,曲桂玉,方家琪.早期教育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影响的研究进展[J].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17(08):80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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