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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培养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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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幼儿安全事故的频发,国家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幼儿安全教育问题。幼儿作为祖国的花朵和未来的栋梁,其安全教育尤为重要,直接影响到国民基础教育质量和幼儿自身的健康成长。
  一、幼儿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幼儿园方面
  1.相关设施配备不齐全
  尽管在幼儿园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方面对相关设施配备的种类、数量和标准等方面有着严格规定,但并未严格贯彻落实。
  2.减少幼儿户外活动数量
  幼儿园为确保幼儿安全,防止安全事件发生,通常采取减少幼儿户外活动项目的方式,例如取消野外游玩、参观博物馆、动物园等活动,使得幼儿活动空间狭小,活动数量较少,不但影响到教育教学工作,而且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3.限制幼儿活动区域
  为避免幼儿在活动过程中免受意外伤害,部分幼儿园专门针对幼儿划定了活动范围和区域,不允许幼儿在规定之外的活动场所进行娱乐、游戏,只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和接受教师的监督下开展活动。这种做法虽然能一定程度上避免幼儿免遭意外伤害,防止突发事件产生,但却无法有效培养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
  4.刻意降低活动标准
  幼儿园为确保幼儿人身安全,通常采取降低活动标准的方法。尽管这些做法能确保幼儿在活动中避免伤害,但刻意降低活动标准,不利于幼儿危机感和安全感的培养。
  (二)幼儿教师方面
  1.幼儿教师安全教育能力有限,缺乏安全责任意识
  第一,对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不到位。幼儿教师只注重上课、进餐、盥洗、睡眠等日常行为习惯的培养,却疏忽了对幼儿游戏、同伴交往时的习惯培养,而这些习惯更容易引发安全问题;第二,在幼儿自由活动期间,缺乏安全责任意识,未进行有效的监管,导致安全问题发生。第三,对幼儿的安全教育通常只局限于对与生活相关的发生频率较高的意外事故较为重视,但对发生频率低的意外事故如地震等自然灾害却较少涉及;第四,对幼儿心理方面自我保护能力的认识和指导不够。虽然对幼儿身体方面的自我保护较为重视,但健康除了身体层面外还包括心理层面。幼儿教师往往忽略幼儿心理保护的科学引导。
  2.幼儿安全教育内容单一
  教师在幼儿安全教育培养过程中,通常只对幼儿进行口头提示,如要求幼儿慢走、慢跑,不要打架等。但由于幼儿年龄较小,对自我的监管和约束能力有限,对教师的口头提示并不理解和重视。同时,幼儿缺乏对危险行为的认知,在面对突发性事件时,缺乏有效的自我保护和防范风险意识。
  二、幼儿安全教育应对策略
  (一)幼儿园应落实安全教育资源与课程的开发及培训工作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指出:“幼儿园必须将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首位”,这充分表明幼儿园在幼儿安全保护方面承担着至关重要的责任。幼儿园与其他教育机构的一个明显区别是:它以3-6岁的幼儿作为教育对象,该年龄段幼儿的思维方式以直觉行动思维为主,到幼儿末期才会形成抽象逻辑思维的萌芽。幼儿的年龄阶段决定其具有活波好动、喜欢模仿和好奇心强等特点,同时缺乏逻辑思维和主观判断能力,对危险缺乏识别力,对危险因素缺少预防和应对能力。
  发挥幼儿教师的主体作用
  幼儿教师作为幼儿主要模仿对象,在安全教育中,幼儿教师要以身作则,除了对幼儿进行基本的安全教育之外,更要从行为给幼儿树立安全教育的榜样。
  1.丰富教学方法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要求,各级幼儿园必须始终将幼儿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大对幼儿安全教育力度,切实增强每位幼儿的安全预防和风险防范意识。在幼儿安全教育过程中,可以考虑采取以下三种教学方法:一是环境模拟法。二是趣味游戏法。三是随机教育法。
  2.挖掘幼儿日常生活,形成丰富多彩的自我保护教育素材
  幼儿的世界是多姿多彩的,他们在各种活动中体验着生活的乐趣。实际上,幼儿从事的各项活动都折射出“安全第一”的影子。发生在幼儿身边的安全问题就是引发教师自我保护教育的源泉。
  (三)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自我保护能力是指对安全的认识、理解和对周围环境中各安全因素的敏感、判断及回避等自我保护能力。幼儿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活生生的人,是认识和实践活动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因此,要让幼儿在日常生活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激发其自我保护潜能。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让幼儿体验自然后果法
  “自然后果法”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和教育家卢梭在幼儿道德教育方面提出的教育方法,是指当幼儿发生过失行为时,不应限制其自由,而是用过失产生的后果去约束其自由,从而让其清楚其后果带来的危害,并下决心避免再犯的方法。教师可以借鉴该方法并将其运用到幼儿安全教育中。在日常中,幼儿往往喜欢色彩鲜明,可爱生动的动画形象,但缺乏對动画中危险的辨别和认识,往往将关注点放到故画面、颜色和声音方面。
  2.让幼儿参与安全教育环境设计
  幼儿在各类活动过程中,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一些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并不是毫无意义,一些小的伤害对于幼儿成长而言是有利的,而这一系列小伤害通常源自于日常生活。因此,幼儿园与家长要学会培养幼儿的日常生活能力,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将被动安全防护转变为主动安全防御,从而能够将各类意外伤害降到最低。
  三、结语
  现阶段,幼儿安全教育培养已然作为全社会所关注的重点问题。无论是教师对幼儿的安全保护还是幼儿的自我保护教育,都非常重要。通常而言,幼儿的安全意识并非先天性,而是在后期实践中逐渐积累所得。幼儿在成长过程中,难免会受到磕磕碰碰,也正有了这些磕磕碰碰,才使得幼儿的心智更加健全,行为更加规范。另外,“千万般爱护,莫若自护”。幼儿不是想象的那么弱小,虽然未形成价值判断和预见危险的能力,但他们对周围环境具备一定的应变能力。幼儿好比小树苗,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在安全教育中除了要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之外,还要激发出幼儿自我保护的潜能,培养其安全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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