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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语文学科核心素养 全面把握学业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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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版)》首次把学业标准作为课程标准的重要内容列入课程标准。本次改革不仅直接提升了育人质量,而且也增强了课程标准的可操作性,使学业质量标准在考评中发挥了切实的作用,促进教、学、考、评的有机结合。基于此,笔者对学业质量标准的5个水平与核心素养4个关键表现的对应关系进行分析。在分析学业质量水平内容的基础上归纳出学业质量标准的特征,并提出学业质量标准对语文考评的启示。
  关键词:高中语文;核心素养;学业质量标准
  1 语文核心素养下高中语文学业质量标准描述
  2017版《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首次提出了“语文核心素养”,并从4个方面对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结构作出了说明,包括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这4个要素是对语文课程立德树人总目标的具体化和结构化。
  为了使语文核心素养外显化,凸显其可观察、可评价、可测量等特征,新课标围绕语文核心素养制定学业质量标准。学业质量是指学生在不同的课程学习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身心变化程度和发展状态,其中包括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等学业成就表现。同时,新课程标准根据不同水平学业成就表现将学业质量分成5个级别的水平。学业质量水平一和水平二是必修课程要达到的要求,其中水平二是语文学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评价依据;学业质量水平三和水平四是选择性必修课程要达到的要求,其中水平四是高校招生考试的录取依据;水平五则是选修课程要达到的要求,是为对语文课程更有兴趣的学生设计的评价标准。新课标将语文核心素养的4个关键表现与学生的语文学业五大水平表现融合统一,为高中语文学业质量评价提供了全面的宏观思维导向。
  通过分析学业质量标准的5个水平与核心素养4个关键表现的对应关系,不难发现:
  在“語文建构与运用”中,必修课程学习要求主要侧重于对学生的积累与语感的考查。要求学生在有积累意识的基础上养成积累习惯,在学会运用语言的前提下依据预感发现并纠正运用过程中的问题;在选择性必修学习要求中,主要关注学生在掌握语言运用规律的基础上进行语文学习实践;选修阶段,课程标准注重学生对各类作品的感悟和理解,在具体的语境中结合自己的积累实现口头和书面的沟通。通过分析,2017年版课程标准不再机械地考查学生对语文知识的掌握,更侧重于积累与语感、整合与语理、交流与语境。
  语文学业质量标准中5个水平所对应的第二个语文核心素养是“思维发展与提升”。“思维发展与提升”是指学生在学习语文以后,形象思维、创造思维、发现思维等得到提升与发展的过程。在这个提升和发展的过程中,学生的学业表现主要包括在理解语言和表达两个方面。在语言理解上,注重对学生综合运用所获知识能力的培养,侧重于学生逻辑思维的发展。在表达上,从水平一到水平五,由表达明确完整到表达准确、深刻、灵活。语言是思维的外壳,语言的运用和思维的发展是同步的。因此,新课标开始关注学生学业水平表现中思维的深刻性、准确性、批判性和创新性。
  “审美鉴赏与创造”作为高中语文核心素养之一,是指在高中语文学习实践、生活实践中,学生作为审美主体鉴赏、评价、创造美的能力与品质。在相对应的5个学业质量水平中,前3个水平只在整体欣赏文学作品方面作出要求,但不同水平存在一定的水平差,如“有意识欣赏文学作品”和“喜欢欣赏文学作品”是两个明显的水平差。后2个水平则要求学生尝试去创作文学作品、培养文学创作的兴趣。在具体的语文教学中体现为,学生阅读和鉴赏优秀作品、体验审美情趣,学会用语言评价美和创造美,逐渐形成自觉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
  “文化传承与理解”是指在运用语言的具体情境中,学生能传承、积淀中华优秀文化,逐步形成理解中华文化的能力。“文化传承与理解”所对应的学业质量标准主要强调学生对文化的理解意愿、文化的感受体验、文化应用迁移到新情境中的水平,具体表现为学生对文化的兴趣、是否主动梳理文化内容等。这一要素涉及整合、概括、探究、应用的层面。
  2 语文核心素养下高中语文学业质量标准的特征
  语文学业质量水平是把语文学科核心素养转化为具体的、可测量的目标细则,具有层次性、综合性、关联性和指导性的特征。
  学业质量水平的层次性主要体现在不同级别水平的描述。如在积累方面,水平一关注学生积累的意识,水平二强调学生积累的习惯。积累在不同水平的层次性说明不同层次的水平对学生的要求不同,而不同的要求就体现了学业质量水平的层次性。
  学业质量水平的特征之二是综合性。2017版课程标准界定“语文学科核心素养”指出,语文核心素养中包含语言知识、情感态度、价值观等要素,但这些要素不是线性排列,而是由诸要素构成的语文能力及其品质的综合体。由于核心素养是一个综合性的整体,学业质量标准内容也带有明显的综合性。综合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每一级学业质量水平都包含着语文核心素养的四要素,是对这四要素整体而系统的描述;课程标准并不是单对学生的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进行评价,而是对学生在具体情境中核心素养的整体表现进行评价。
  语文核心素养丰富了高中语文学业质量水平的内涵,使学业质量水平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指导性是学业质量水平的又一特征。新课程标准中5个可量化的级别水平使学业质量标准在考评中发挥主导作用,实现教、学、考、评有机结合。例如,在选择性必修课程学习要求中,强调学生“能凭借语感推断结构比较复杂的语句的意思,能体味重要语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这条表述不直接考查语法知识,而是考查学生对语句意思的掌握,将考生内在品质外显化。
  3 语文核心素养下高中语文学业质量标准对考评的启示
  2017年的课程标准中明确了“高中语文学业标准的五级水平,既是教师开展日常教学设计和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语文各类考试的命题重要依据”。围绕语文核心素养制定的高中语文学业质量标准,也为语文课程考评提供了新的启示。   选用多样灵活的评价方式,有效区分语文考试测评性质。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定量评价、定性评价等各类评价方式的灵活运用,使不同性质的语文考试更具针对性。首先,由于学业质量标准是检测学生素养水平的重要尺度,学业质量标准也就成了考试测评的命题依据。不同的学业质量水平的评价指标不同,所以要依据不同水平运用多样评级方式。其次,评价结果除了用分数来呈现外,还可观察学生平时的表现来描述其语文学习情况,可采用成长档案袋的方式来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这就避免了语文考试的片面性,增强了语文考试的灵活性。
  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性,搭建展示考生学业成就表现的平台。学业质量标准的提出引导语文课程更加关注学生的主体地位,力图达到教学和考评在目标和内容上的一致,侧面体现学生也是语文考评的主体。另外,课程标准还提倡,在需要的情况下,教师的评价和学生评价要与家长及外来人员的评价相结合。评价主体的多元化使学生的学业成就得到更多的关注。
  综合发挥考评的多种功能,全面落实考生语文核心素养。语文核心素养的发展与提升是在具体情境中才能表现出来的,只有创设具体题目情境,才能综合发挥考评的检查、诊断、反馈、激励、甄别、选拔等多种功能。例如,在考试中设置两个相类的情景,依据学生对两个情景的识别、重组新情境的能力,划分学业水平质量的等级,发挥评价的甄别、选拔等多种功能。总而言之,创设具体题目情境的语文命题思路既达到了考评学生关键表现、必备品质的目的,也发挥了考评的选拔、检查等多种功能,能够全面提升考生的语文核心素养。
  相信经过实践,围绕语文核心素养建立起来的高中学业质量标准能真正促进教、学、考、评的统一,依据高中学业质量标准进行的考试评价能被广大教师认识、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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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苗焕玲(1995—),女,山西朔州人,聊城大学文学院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学科教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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