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校社会体育专业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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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体育是指普通公众参与的体育活动,具有目的多样、内容广泛的特点。社会体育专业的教学内容广泛、形式丰富,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育。构建其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应当遵循科学的方法和步骤。在构建过程中,需要根据教学目标确定评价的参与主体,关注学生综合能力的发展。由学生评价、教师互评、领导评价、委员会评价等方式综合进行并合理分配比例。在对评价对象与主体细分的基础上,结合《纲要》梳理出三级指标库,并由专家指导修订内容与权重。同时,构建完善的评价制度确保体系的有序运行。
关键词:社会体育 综合能力 评价体系 评价制度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9)06(a)-0108-02
近年来,新疆自治区的社会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但是,区域内高等院校在提升专业教学质量的过程中遇到了评价体系建设难题,导致从业人员能力不足。人才的匮乏已经成为阻碍社会体育活动发展的重要因素。新疆高校迫切需要合理的社会体育专业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以改善当前评价形式化、指标与权重设定随意性高等问题。
1 社会体育专业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概念
社会体育是指普通公众参与的体育活动,具有目的多样、内容广泛的特点。社会体育专业所培养的人才主要为社会体育发展提供教育、科研、管理、咨询等服务公众。社会体育专业的教学内容广泛、形式丰富,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育。发展社会体育的目的在于为公众提供丰富的体育文化生活。参与者以强身健体、休闲娱乐为主要,不会刻意追求优异的运动成绩。因此,社会体育专业的教学内容不仅包括体育专业技能,也涵盖了公众健康、体育项目开发等多领域的课程内容。同时,社会体育专业的教学形式与专业体育之间也存在区别。
2 新疆高校社会体育专业现状调查
新疆自治区现有本、专科及独立或民办高等院校合计52所,其中开设有社会体育专业的院校为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大学、伊犁师范学院、昌吉学院和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另有12所院校设有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等相近专业。新疆高校相关专业均将体育学、社会学、公共管理、运动解剖学和运动训练学作为主干学科。在课程设计方面,武术、健美操、游泳等时下较为流行的运行项目均属于必修课。本科院校侧重于体育经济学和体育社会学教学,而专科院校则融入了运动保健按摩等課程。目前,新疆高校对该专业的教学质量评价以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教师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情况为主。存在评价主体不清晰、方式单一、指标及其权重构建不合理等现象。
3 重构新疆高校社会体育专业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方法
3.1 主体的选择
为构建符合新疆高校社会体育专业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应当重新定义评价主体。结合对新疆高校课程目标的分析,建议划分为规划安排、课程组织、教学示范、质量效果4个方向。规划安排针对教师在教学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教案设计和训练任务的合理性,以及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源是否充足。课程组织主要考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体现出的方法应用水平和教学能力。教学示范是指专业课程中教师示范阶段动作的规范性、有效性以及纠错和沟通等方面的表现。质量效果是针对学生的主观评价及客观水平状态做出的评价。
3.2 评价方式的构建
由于新疆高校社会体育专业教学内容与形式的多样性,建议采取多维立体评价的方式构建评价体系。首先,需要坚持学生参与评价。可以统一向学生分发考核表,组织学生直接根据教师的表现客观公正的评定分数。应当约定学生评价的参与比例,一般超过70%的参与度方可认为结果有效。其次,以小组形式进行教师互评。组织相关教师成立考核组,负责考核前的沟通工作,分别于学生和教师开展座谈,了解教学基本情况。同时,有考核组对参评教师使用的资料及日常表现进行评价。再次,高校的分管领导也需要按照教师互评的方式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最后,可以邀请社会体育领域的研究专家、机构从业人员、行业协会代表等共同组成评价委员会,从不同的维度分别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3.3 评价指标的构建
评价指标的设计应当根据评价主体与评价内容进一步细化。指标体系的构建可以分布进行。首先,将拟评价的主体与《纲要》进行比对,从而找出可能的指标。其中,评价主体作为一级指标、主题下的具体内容可作为二级指标,再根据《纲要》中对二级指标的具体要求列出三级指标。建议每项二级指标对应2-4项三级指标,从而确保评价体系完整的同时具有可操作性。其次,邀请领域专家对列出的指标库进行合并、增删。高校可以直接邀请专家成立指标建设指导小组,也可以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尽可能的扩大意见征集范围。指标筛选一般需要进行两道三轮,为每项指标记录均值和标准差,当均值接近到一定程度后,既可以作为最终的指标库定稿。
3.4 指标权重的构建
一般情况下,指标权重的确定方法包括标杆法、专家法等。鉴于新疆地区高校的社会体育专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标杆法难以寻找合适的借鉴对象。因此,建议指标权重的构建也应当由社会体育专业领域的专家提供指导。可以采取常用的德尔菲法为各级指标赋值。以规划安排下的教案设计为例,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达为:
其中,w1表示权重系数;x1、x2等分别表示不同指标的权重值。以此类推,既可以得出所有各级指标的权重。当专家意见之间的标准差较小时,表明赋值离散程度较低,不同专家之间的意见趋于一致,可以以此确定具体指标的权重。
3.5 评价制度的构建
确定评价指标及其权重后,需要为评价体系设计合理的运行制度,并以院系行文的形式公布。建议评价周期为每学期进行一次,便于对教学质量的客观评价,具体时间应当在学期授课完成、学生期末考试之前开始,优先进行学生评价。这样既可以完整的评价社会体育专业的整体教学质量,也避免了考试成绩影响下学生产生“近期效应”或“晕轮效应”,保证评价结果的公正性。考核结果应当按照成绩分段纳入不同的评价等级中,可分设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简单的类别。
各高校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适当调整分数的分布方式。但是,需要主要对分类表的公示,使评价参与者提前了解分数的对应类别,从而形成基本的概念和认知。
4 结语
综上所述,新疆高校社会体育专业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需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从教学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教育部相关规定,逐步树立出有效的评价内容,确保对关键指标的全面覆盖。广泛邀请专家学者和社会体育事业的从业人员参与到评价体系的构建活动中。运用合理的方法与制度,增强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为地区社会体育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才培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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