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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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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最近几年,对于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重视程度较高,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盘州市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部分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管理不严格、集体资产权属不明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分配等。本文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建议与措施。
  关键词: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内容;建议
  1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中的困境与问题
  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保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基础,农村的集体资产是农民辛勤劳动的成果,是保证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共同富裕的基础。但是在农村长久的发展中,存在着管理不严格、未按规定进行公开分配、集体资产权属不明确等问题。
  1.1 管理不严格
  其一是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在当前的农村经济体制中,财政相关的支农及扶贫项目,有多个部门负责,在资金的管理上,农村集体资产账目无法进行记录,导致账目不清。其二是管理队伍的管理力度不足,由于难以吸引年轻的专业人员,管理队伍老龄化严重,无法顺利地开展工作,并且农村会计的福利待遇相对较差,致使人员流失严重,这也是影响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的主要原因。
  1.2 集体资产权属不明确
  根据最近几年的信访和办案情况分析,农村集体资产的分配中存在权属不明确、资金流失或被占用等问题,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还不利于农村的稳定。
  1.3 未按规定进行公开分配
  目前的农村有部分村干部不按照政府的规定进行集体资产的分配,存在优待亲属、挪用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农民的权益,并破坏了党与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2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建议对策
  2.1 建立并完善监管平台
  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结果进行录入,通过现代化的技术为清资核产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将农村集体的重大决策、集体资产分配及处置情况、惠农政策、扶持资金流行等进行公开,供广大农户监督,使农民获得知情权、监督权,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现代化、科技化、规范化。
  2.2 加强宣传与培训
  以乡为单位,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传单、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清产核资的重要性、意义以及操作方法,令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清产核资的工作中来,以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面对目前所面临的管理人员老龄化严重、人才引进困难等问题。首先应注重提升现有人员的综合素质,定期开展培训,提高业务熟练度,掌握政策内容,明确工作方法,以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提高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促进农村人才引进。
  2.3 明确各部门职责
  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由专项领导小组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并定期对工作内容进行汇报总结。市财政局对经营性资产、债务债权、报表核实、建立资产台账等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市农业局及生态文明建设局对土地用途的核查进行指导,并提供农用地确权登记证;市国土资源局对集体建设用地以及未被利用土地的核查进行指导,并提供土地确权登记证。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以保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有序地进行。
  2.4 加强监督指导
  成立专项调查组,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与监察,严格进行考核,以保证工作的效率与效果。制定清产核资考核办法,定期对清产核资工作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制定奖惩措施,落实各级部门职责,对于连续多次考核优秀的乡镇,给予奖励。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令其整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良的乡镇要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侵吞集体资产,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行为严厉查处;由于管理不严格而导致农村集体资产混乱的,要追究乡镇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干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的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置。
  3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内容
  3.1 查实集体资产
  根据相关实施细则,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包括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现金、债权债务的。要求查清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价值和使用情况等。
  3.2 资产估价与价值重估
  对于集体资产中,未纳入会计核算的或没有原始凭证的资产进行估价,对于账目中价值与实际价值相差较大的,需要进行价值重估。资产估价与价值重估的方法应经过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后确定,严禁任何个人或组织以任何名义对资产进行自行估价。
  3.3 明确产权归属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确认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權,对于存在纠纷的集体资产,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确权,协商不成的列为待界定资产。
  4 小结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开展能够明确资产的产权归属,以维护农村经济组织中成员的利益,同时通过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能够有效避免资产流失,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起到促进作用,并且有助于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为农民经济水平的提高提供基础。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合理合法的基本原则发动农民群众参与其中,并对清查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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