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自动化专业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模式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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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阐述了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模式的必要性,分析了电气自动化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现状,如试点工作基本情况、课程体系构建情况、基于工作过程教学模式实施情况、过程化评价模式实施情况,进而从主要原则、主要职责、组织架构、注意事项四方面构建了以人为本视域下电气自动化专业过程化评价模式,以期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突出评价的激励作用与调控功能,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关键词]以人为本 一体化课程 过程化评价模式
[作者简介]顾宏亮(1974- ),男,江苏无锡人,无锡技师学院,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江苏 无锡 214153)
[课题项目]本文系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度江苏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技工院校电气自动化专业职业能力课程体系研究与实践”的研究成果之一。(课题编号:17SJY0402)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9)16-0079-05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与效能,深化技工院校教学改革创新,推动技工教育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9年7月启动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截至2018年全国共有32个专业列入试点项目。
试点工作开展已10年,但尚未出台规范的、可操作的评价方案,部分省份仅出台了指导性方案,还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
一、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模式的必要性
1.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的内涵。第一,确定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目标。技能人才培养理念要从“传统能力本位”转变为“综合能力本位”,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在课程定位与方向、课程内容与要求、教学过程与评价等方面,突出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强化培育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
第二,建立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模式。技工院校要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充分挖掘企业的现场典型工作任务,按设计导向与学校教学特点进行知识与技能的整合,将典型工作任务转变为学习任务,并建立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和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模式,与企业工作岗位标准进行对接,更加注重课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第三,构建符合学生成长规律的教学模式与评价模式。“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发展,以满足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构建有效促进学生学习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的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突出学以致用,在学习中体验工作的责任和经验,在工作中学习知识和技能,加快实现从学生身份到职业人身份的角色转换。
2.建立过程化评价模式的必要性。第一,满足基于工作过程教学模式的内在需求。实施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的核心就是开展基于工作过程的课堂教学设计与教学组织,根据企业典型工作任务的过程将教学组织过程设计为资讯、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估六个步骤,突出了工作过程与教学过程的对接,六个步骤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通过系统收集学生学习过程中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水平的变化信息,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及每一个阶段学习效果进行评价,可以充分体现过程化评价的内容多元化、手段多样化、过程系统化,对评价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目标更具科学性,是实施基于工作过程教学模式的重要环节。
第二,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需求。目前,技工院校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是以学校为主体的单边教育培养模式,实施的是传统学科式课程体系和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學模式,与企业生产实际严重脱钩,导致人才培养能力低下,学生无法满足企业需求。因此,建立校企合作、校企共育技能人才的双主体培养模式是改革创新的切实需求,也是突出技能人才培养特色的主要途径,通过实施工作过程与教学过程对接的教学模式,加强了企业需求规格与学校培养目标的一致性,在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的同时,更加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
第三,变革传统职业技能鉴定模式的迫切需求。目前,我国技工院校毕业生执行双证书制度,学生毕业前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一般采用集中统一鉴定模式,是一种标准参照性考试,以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考核为主,重结果、轻过程,鉴定方法单一、局限和片面,无法评价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情况。同时,构建的国家(行业)、省、市三级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不同地区实施的标准不统一、水平不平衡,加之题库更新缓慢,与企业实际需求严重脱节,难以满足企业准确把握劳动者真实能力的需求,更无法满足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的需要。
第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需求。校企融合贯穿培养过程、课程教学体现工学结合是技工院校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其核心是坚持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将企业现场典型工作任务作为教学实施的载体与核心,强化了生产任务与教学内容的对接,实施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模式,强化了工作过程与教学过程的对接,两者体现了校企融合贯穿培养过程,充分发挥了校企一体化育人的作用,提升了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效能,是技工院校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第五,改革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模式的有效途径。技工院校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成果可直接应用于职业培训,过程化评价模式也适用于各类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可以贯穿于企业评价、社会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通过评价模式的改变引导培训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的改革,有利于培养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强化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模式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二、电气自动化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现状
1.试点工作基本情况。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简称电气自动化)专业是2009年人社部启动的首批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五个试点专业之一。目前,全国共有37所技师学院、19所高级技工学校承担了试点任务,其中,江苏省南京技师学院、徐州技师学院、常州技师学院、苏州技师学院、无锡技师学院五所院校承担了江苏省的试点工作。 2.课程体系构建情况。电气自动化专业一体化课程方案(试行)中有照明线路安装与检修,电动机继电控制线路安装与检修,简单电子线路装接与维修,简单电气设备安装与检修,可编程序控制器及外围设备安装,低压配电线路设计、安装与维护,电动机继电控制线路维修与改造,电子线路维修与调试,交、直流调速系统维修与调试,可编程控制器编程与系统调试10个典型工作任务(即专业课程),10个典型工作任务又由61个学习任务组成,专业课教学每周安排20课时,其他时间安排文化课程和素质选修课程等。
3.基于工作过程教学模式实施情况。江苏省五所试点院校根据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展了基于工作过程的课堂教学设计与教学组织,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各校建立了与企业现场对接的真实工作环境,任课教师均参加一体化课程教学专题培训,基本具备行动导向教学的经验与学习任务相关的实际工作经验,并引进企业有经验的兼职教师共同授课,不断完善教学设计与组织,取得了较多的实践成果。
4.过程化评价模式实施情况。课题组对常州技师学院、苏州技师学院、无锡技师学院三所试点院校进行了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常州技师学院根据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展工作过程教学模式,所有课程教学结束后,采用类似院校学生认证的一种评价鉴定模式,即分别抽取1门一体化课程进行理论和技能考核,将其成绩作为理论成绩和技能成绩。可以说,常州技师学院并没有因为实施一体化课程教學改革而开展课程认证和构建过程化评价模式,更没有实现职业技能鉴定与试点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工作的衔接。
苏州技师学院探索试行全过程化评价,一体化课程学习后,由学院自行组织选择不少于3门课程,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进行理论考核,并按一定的权重计算理论成绩;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考核和计算机考核方式,由苏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学院分别按70%和30%的权重组织实施,作为过程化评价成绩。从实践情况来看,苏州技师学院的做法虽然实现了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过程化评价,但主管部门参与度过高,存在操作程序复杂、考核成本高、成绩认定麻烦、不适宜推广等问题,与人社部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无锡技师学院是首批试点院校,主要采用院校学生认证模式进行技能鉴定评价,虽然在一体化课程教学实施过程中推行了过程化评价,但是仅限于学校教学实施层面和教学管理层面,没有与市人社部门进行课程认证和过程化评价,没有实现职业技能鉴定与试点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仍然沿用了原有的院校学生认证模式。
综上所述,三所试点院校在开展过程性评价中存在着共性问题:一是没有主动与人社部门进行有效沟通与衔接;二是没有与人社部门共同开展课程认证;三是没有制定人社部门认可的过程化评价模式;四是没有构建实施过程化评价的机制;五是没有实现职业技能鉴定与试点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
三、电气自动化专业过程化评价模式的构建
1.构建过程化评价模式的主要原则。第一,一致性原则。要基于国家职业标准进行评价,确保与已有模式在考核标准上保持一致,确保不同批次考核标准保持一致,确保与一体化课程标准保持一致。
第二,过程化原则。要突出工作过程,涵盖工作过程的知识点与技能点,关注学习中工作过程的体验情况,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重视动手实践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工匠精神的培养。
第三,规范性原则。要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来组织实施,遵循考教分离的要求,引入第三方督导机制,进一步确保评价质量。
第四,便捷性原则。评价模式要具备可操作性和经济性,能够大范围地推广实施,并可以对其他试点专业进行借鉴实施。
第五,渐进性原则。整体工作要从易到难,从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层次循序推进,成熟一个层次推进一个层次。
2.实施过程化评价模式各方的主要职责。2014年,人社部96号文件指出,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的院校,其一体化专业课程的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直接取得相应职业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要及时将一体化专业班级学生信息、教学计划安排、课程设置、过程化考核计划等材料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备案,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技能鉴定服务,对实施一体化教学的专业进行课程认证和过程化考核。
第一,试点院校要按人社部试点工作要求,做好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维修电工职业标准、电气自动化专业一体化课程方案(试行)和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性电气自动化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一体化课程标准,一体化课程按基于工作过程的课堂教学设计与教学组织,确保每个学习任务均有学习记录,建立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模式。
第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对一体化课程试点专业学生信息进行备案,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与试点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审定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方案,选派企业考评员担任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督导专家,督导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模式的实施,审核一体化课程成绩与发放相应等级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市技工培训教育研究室要指导试点院校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审定实施性电气自动化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和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展一体化课程认证,指导制定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模式和开展过程化评价,加强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常规教学督导。
第四,企业要配合试点院校实施一体化课程教学,并根据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派出企业考评员担任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督导专家,督导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模式的实施。
3.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模式的架构。第一,审定试点院校的资质——开展试点单位综合评估。试点院校要提供试点专业文件,提交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方案和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方案,市人社局作为监督指导单位,要组建专家组对试点院校试点资质进行审核,重点对试点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机制、一体化教师队伍培养、一体化教学场地建设、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方案是否满足试点工作要求进行评估。 第二,建立评价组织机构——组建考核工作小组。通过评估的试点院校应组建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工作小组、专家小组,分别负责协调指导和技术支持工作,院校主要负责人任工作小组组长,分管教学负责人任专家小组组长。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应牵头组建相应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工作督导小组,小组成员来自企业并具备考评员资质的占50%,主要负责对过程化评价进行指导监督、不定期抽检和必要的现场督导,必要时还可委托第三方专家作为常务负责人推进具体的督导和抽检工作。
第三,锁定试点专业对象——招生与学生备案。试点院校要将已确立的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报市人社局备案,由省、市人社部门将试点专业招生计划纳入省、市技工院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结束后,试点院校要将试点专业学生录取花名册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
第四,开展试点专业课程认证——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审核。试点院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由省级专业带头人负责牵头制订试点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和一体化课程标准。方案要把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所要求的職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进行梳理,分别融入若干门一体化课程的工作任务,并明确相应的考核要求。试点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要经校级专家小组论证和工作小组批准,然后报市技工培训教育研究室认定后执行。
第五,实施评价质量管控——一体化课程教学过程化管理。试点院校内部的教学和考评环节,要通过授课教师和考评教师进行交叉安排,从而实现考核层面的考教分离。试点院校要在过程化评价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制订试点专业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方案,组织完成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做好教学资料和考核资料的存档工作,过程化评价专家小组要牵头组织校内不定期检查和学期末综合检查。
试点院校外部要由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工作督导小组,不定期组织教学管理专家对一体化课程的教学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参与质量评价与监控,并根据试点院校提交的过程化评价方案,不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根据试点院校教学进程,督导小组要开展学生已学习技能的抽检考核,抽检合格率低于总抽检人数60%的视为不合格,取消相应一体化试点专业的过程化评价资格;抽检合格率在60%~80%,责成试点院校进行教学质量管理整改;抽检合格率持续高于90%的,可视情况减少抽检次数。实行过程化评价模式后,不再单独进行结果性考核。
第六,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试点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申报与审核。试点院校要将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体化课程标准、学期教学进程表、学期班级课表、学期课程授课计划、一体化课程考核资料、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名单进行整理和上报,涉及中技高技衔接的应分段申报,中技阶段毕业前一学期申报核发中级维修电工职业资格证书,高技阶段毕业前一学期内申报核发高级维修电工职业资格证书。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试点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审核、核发工作,要对试点院校的上报资料进行审核,确认一体化课程考核资料、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名单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并结合督导小组督导情况和抽检情况,做出是否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决定。
4. 实施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模式的注意事项。第一,紧扣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是标准参照型考试,评价鉴定形式可以调整,但一定要坚持国家职业标准。在一体化课程开发与实施时,要严格执行本专业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主体课程覆盖所有应知应会要求。
第二,关注过程。过程化评价强调过程,要注重抓过程管理,包括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制订的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和一体化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阶段性课程考核的现场督导和过程性抽检等,通过抓过程管理来抓质量管理,确保评价质量。
第三,严把出入口。一体化课程过程化评价的入口是试点院校资质条件是否满足过程化评价要求、一体化课程建设是否覆盖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学生注册和学籍管理是否规范;出口则是学生历次考核材料是否完整、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是否完整、证书核发前的报备资料是否完整。出口与入口直接关系着评价的客观性。
第四,注重质量。质量是技能人才评价的生命线,只有抓好质量管理,才能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因此,要不断强化质量管控措施,推进过程化评价模式的优化与完善。
[参考文献]
[1]刘成平,李春鹏,窦煜明.过程化评价的实践与探索[J].职业,2017(34).
[2]刘华堂,刘成平,窦煜明.对技工院校学生技能鉴定实施过程化评价的实践与研究[J].山东纺织经济,2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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