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路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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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普惠金融是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内容,新常态下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文章以陕西省为例,阐述了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分析了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提出了陕西省农村普惠金融发展路径,为陕西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关键词]陕西省;农村普惠金融;制约因素;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1 陕西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1.1 “三农”金融服务覆盖率逐步提高
近年来,陕西省不断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得到一定提升。《陕西省金融运行报告(2017)》中显示,陕西省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数量呈逐年增加态势,截至2016年末小型农村金融法人机构103个,分支机构2841个,资产总额8001.1亿元;陕西省辖内村镇银行法人机构27个,分支机构18个;资产总额80.9亿元。目前,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网点数量占到了主要金融机构经营网点总数量的41%。随着农村普惠金融机构数量的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改进和提升。
1.2 不断开发金融产品与服务
陕西区域内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发各类小微信贷产品,为农村地区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信贷需求。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研发了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农业产业链贷款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产品。杨凌农商行先后研发推出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期权质押贷款、“饲贷通”等系列金融产品、金融模式。咸阳泾阳农信社联合伊利、蒙牛、东方等乳业集团推出“乳信通”信贷产品,解决了奶牛养殖公司、奶牛养殖小区以及奶牛养殖企业青储饲料、购买牛犊等资金问题。
1.3 农村信用环境不断优化
近年来,陕西省大力开展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和规范征信市场,已建成覆盖全省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截至2017年底,该系统已分别收录22.7万户企业和2413万个自然人的信息,接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164家机构,累计为7.7万户小微企业和619.5万户农户建立信用档案。截至2017年底,陕西省共安放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127台,共为115.7万人次提供了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基本实现征信查询服务县域全覆盖。
1.4 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明显改善
陕西省积极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并出台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扶持政策,积极推动金融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的普及。2014年陕西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改善农村地区结算环境提升金融支付服务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把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提升金融基础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发展普惠金融”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并给予在指定农村地区布放ATM、POS机具的银行机构、支付机构一次性补助。政府扶持政策促进了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与普惠金融建设有效融合。
2 陕西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制约因素
2.1 金融产品供给与三农多样化需求不匹配
随着陕西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适度规模经营,三农对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更加多样化与复杂化。農业生产过程的季节性特征,亟需金融机构提供在农忙时提供资金支持、收获时提供投资理财服务;随着土地“两权”试点的推广,农村地区衍生出潜在的交易机会,亟待金融机构提供专业服务。而涉农金融产品总体上呈现出同质化、金额偏小、信贷周期短等特点,与三农多样化需求不尽匹配,产品要素与农业生产经营需求没有达到契合。
2.2 农户缺乏信贷资金承载主体
陕西省农村地区尤其陕西北部革命老区、南部秦巴山区,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落后,大多数农民都还沿用传统农业生产模式,经济效益低;多数地区农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体数量少、经营规模小,没有充分发挥示范带领作用。农村地区农户缺乏扩大生产规模、优化生产方式的积极性,导致金融有效需求不足。普惠金融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由于缺乏有效的承接主体而无法发挥扶贫扶弱作用。
2.3 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欠佳
目前陕西农村地区信用环境虽有了一定的改善,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农户信用信息真实性有待提高,由于各地信息采集内容、采集标准、采集范围、报告方式等不统一,无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农户实际信用状况。二是在确定农户信用评级时,忽略了家庭流动资产、家庭资产负债率、家庭现金流量等一系列指标分析,评级结果不能全面反映农户未来偿债能力。三是农民和涉农企业契约意识淡薄,毁约违约、恶意逃债、合同诈骗等现象时常发生,致使涉农信贷不良率加大,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三农投入的积极性。
2.4 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配套机制不完善
近年来,尽管国家从货币、财政、税收、监管和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方面,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但对涉农金融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奖励补贴机制及支农税收减免政策等,缺乏稳定持续的政策扶持。此外,相关部门尚未建立起对金融机构为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情况的监测、评价和考核机制,导致社会资本对农村普惠金融的参与度不高。
3 陕西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对策
3.1 创新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解决普惠金融服务供给不足、惠而不普问题,关键是创新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一是逐步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小型农村金融机构互为补充,明确涉农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涉农金融机构要自觉履行农村普惠金融的社会责任。二是适度放宽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让各类社会资金联合参与到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中,协力发展普惠金融。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多设分支机构,进一步向社区、乡镇延伸服务网点,覆盖所有乡镇。 3.2 创新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
不断探索 “政府+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金融机构+保险”六位一体的现代化经营模式,引进及创新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三农多样化需求。各金融机构应根据各地农业产业发展特点,推广“信用贷款”“本草贷”“林果贷”等信贷产品。根据各产业生产周期、资金周转频次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探索发展农用生产设备、土地附着物、水域滩涂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农业订单质押贷款、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存单质押等贷款种类,解决中小涉农企业担保抵押物不足问题。
3.3 建设更具普惠特色的三农信用体系
结合陕西农村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一地一策、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探索适合三农特点的信用体系建设模式。积极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搭建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和产权交易平台,着力培育“征信+信贷+服务”发展模式。对有信贷需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多层次的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制度,依法采集信用信 息,确保信息全面、真实。此外,还要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用严惩的方式督促农户诚信经营,提高社会信用管理水平。
3.4 完善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配套机制
首先,健全政策性财政补偿机制,中央与地方财政建立金融支农风险基金,向金融機构发放的高风险低收益“三农”贷款业务,提供财政贴息和呆账损失补偿。其次,建立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互动机制,引领商业性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农业领域配置。再次,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由当地政府、合作银行、担保公司共同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合作银行与担保公司按一定比例承担风险,基金再对担保公司按其损失给予一定补偿。最后,开发农业贷款补偿保险品种,对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商业性保险公司按一定比例给予相应保费补贴,并给予免交涉农保险营业税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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