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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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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历了历史性的飞跃,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人民的需求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了满足我国目前的需要并且解决我国现有的矛盾,我们需要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让全国人民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消除地区以及城乡及其他地区的发展不平衡,以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关键词]公共服务;均等化;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由政府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使得公民享有地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等,确保各地区、城乡和各阶级人民能够平等的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发展成果。它需要中央和政府的财政能力均等化,只有各地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均等化,才能更好地促进服务的发展,才能更好地落实各族各地的人民共同平等地享有国家的成果。 这就需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让各级地政府财政权力均等化,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人民,使得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1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
  所谓的公共服务,一般是指直接關系到民生问题的基本公共服务,例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或者它指的是除了基本服务之外的一般公共服务,例如国防和行政等。我国的基本服务是与国情密切相关的,在经济不发达阶段,国家的财力相对不足,无法满足人民的各种基本需求,因为公共服务范围较小,在我国强起来的时候,我国财力充足,公共服务的范围也随之扩大。
  均等化从字面上可以理解为公平、平等,但是这需要一个过程来协调与平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是为了让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使每个公民享有的服务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能基本相同。而所谓的基本公共服务意味着政府为公民提供符合当前发展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够反映每个公民的公平和公正。它的含义是国家应该制定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的规则和条例,使公民享有平等机会,结果大致相同。而且公民具有自主选择权及知情同意权等,要使得公民享有的公共服务的差距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它的服务重点应放在贫穷和偏远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通常有三个标准:最低标准、平均标准和相等标准。第一种是指政府能够对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有一个最低限度的保证,让所有公民都能享有;第二种意味着这些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达到中等水平,公民享有的权利差距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第三种即是最高标准,使得公民的基本公共服务结果相等。它所能够达到的标准与国家的经济情况息息相关,随着国家经济的繁荣,政府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的标准也会随之升高。
  2 我国目前的情况
  中国的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已经开展,并且已经做出了实现均等化的努力,但在这个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2.1 地区发展不平衡
  改革开放初期,中央提出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再带动其他地区的发展,进而选择了几个临海城市作为试验点展开计划,在这些试验点的方针政策上是有一定的偏斜的,目的是为了使这些地区先发展起来。可是,现如今,临海城市和西部地区的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贫富差距尤为悬殊,虽然西部地区的地理位置不佳,但是因为相关的政策不够使得西部的经济发展缓慢,远低于东部和中部地区,而基本公共服务与经济情况也是相似,同样也是低于中部和东部。
  2.2 城乡发展不平衡
  我国的城市和乡村之间制定的制度和管理条例一直以来都是大不相同的,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这种差异并没有消除,因而随着改革开放计划的开展,城乡之间的差距也越发严重。与城市相比较,农村地区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远远少于城市。而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基本就是财政的问题,政府在事权与财权上的不平等,以及各地各级政府之间的责任不够明确,最终导致了地区和城乡的发展不平衡。国家没有明确强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税收分享制度改革中的支出管理责任,导致财政权力集中在最高水平。但是,各级地方政府的权力使得地方政府似乎不足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经济能力,难以实现均等化。因此,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过程中必须重视以上这些问题,只有重点着手去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更早地实现目标。
  3 实现相关服务的基本要求
  平等公共服务的基本要求是在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前提下,去调动政府领导下的公民积极性。建立健全的相关体系,使得各城区、乡村间的公民都能享有大致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
  第一步是要能够确定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我国的各地区发展极度的不平衡,对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上也是如此,因此需要有一个标准来衡量各地区所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达到何种水平,究竟还需要加快和改进多少才能实现它的均等化。在这个标准中应该明确指出基本公共服务所提供的范围、最低标准等,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安排到各阶级政府严格落实。
  第二是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资源,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开展过程中,财力是极其重要的因素之一。在公共财政的支出上进行完善,改进相关制度,保障政府的预算多于实际所需用度,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上进行合理的规划,它将使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平衡相关基础服务。
  第三是要建立明确的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基本的公共服务是由各地方政府所提供的,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鼓励民众多参与,进行创新改革,以此来调动民众的积极性,更好地 开展服务,实现政府来主导,市场为引导,社会充分参与其中的供给模式。
  第四是要制定系统的相关服务制度。只有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加快实现均等化。制度的建立需要考虑到国情,调动各政府和各阶级的积极性,考虑各个方面的方针政策,充分考虑到民众的需求和所能实现的最大范围,促进优化、限制、重点和禁止开发的功能,进而才能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使得公民享有的服务更加全面。
  4 如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1 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要转变政府的职能,推进公共服务型的政府,将中央和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安排妥当,让其相匹配,使财政体制得到完善。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是主导地位,政府需要对市场发挥自己的作用,把工作的重心放在为市场主体服务、为公民服务以及创造好的发展条件,使得市场经济更加繁荣发展。改变政府的发展理念,建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观的理念,将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都放在首要位置,不厚此薄彼,并不仅仅是对政治、经济和文化进行改革,政府也有责任加速社会的发展。
  4.2 政府间支付力度的转移
  要想基本公共服务能够实现均等化,政府间支付力度的转移是必需的,它可以实现支付目标以及收入的再分配,使得各地区以及城乡间的服务能够均衡地发展。对于不发达的西北地区以及乡村可以作为政府重点扶持对象,给予足够的资金以提高他们的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让转移支付能够满足服务的均等化,以消除各地区及城乡间的发展不平衡。
  4.3 构建社会公共化服务
  在社会的发展中,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例如各种民间组织、社会群体加入基本公共服务,可以使得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得到发展,从而使得公共产品的数量及质量增加,最终得以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不仅仅只能完全依赖于政府,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大家应该主动自觉地加入到社会的建设中,为社会的发展做贡献,使得大家能够共同享有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最终才能实现我们的均等化目标。
  4.4 完善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在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需要建立相关的条例和法律法规,从而能够使得政府在其中的责任得到规范,能够明确政府的职责范围,重点关注公共服务方面,不花过多的心思在其他经济建设领域中。逐步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并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加以完善。 对于基本公共服务的重大项目,政府应加强社会各组织之间的联系,明确政府在后续服务中的责任,并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公共财政。
  5 总结
  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需要从中央与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上的不匹配入手,重点关注地区与城乡间的发展不平衡,改善政府的职能,转变支付方式,呼吁社会的各种组织共同参与社会的基本公共服务中来,再用相应的制度和法律法规来约束,以使得这个目标能够更加快速地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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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迟福林.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J].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2016(53).
  [3] 张秀清.浅议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J].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54).
  [4] 张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J].经济学,20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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