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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河北省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模式初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王伟青

  摘 要:京津冀一体化政策的落地,对河北省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本文首先阐述了在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推进河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必要性,并对现阶段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模式进行了总结,然后分析了河北省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一些参考建议。
  关键词: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模式;问题;对策
  京津冀一体化政策的实施,为河北省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校企合作,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也是高职院校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职业院校应当充分发挥高校的综合优势,通过和企业间的高效对接,加快校企合作的创新发展,从而实现高校和企业互惠双赢。
  一、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河北省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职业院校的健康发展
  职业院校的人才,必须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而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就是针对用人单位的要求,开设与之对应的课程,使学生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学生毕业后很快就能适应岗位,很快地进入了“角色”,学校做到了这一点,学校的就业率就会大幅度提高,就业率高就可以保证学校在招生时生源的数量和质量,从而有利于职业院校的健康发展。
  (二)有利于企业招聘到高素质专业人才
  企业要发展,必须靠人才,而且是企业所需要的人才。现实情况是:一方面,现在大批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很多企业找不到自己所需要的人才,其中原因之一是这些临界毕业生不适合企业岗位的要求。这种状况制约了企业的发展。有眼光的企业家自己办学校,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培养人才,实际上这也是一种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
  (三)有利于京津冀地区的协同发展
  百年大计,教育先行,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省职业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职业教育是以实干为基本准则,注重培養人才的实效性和适用性。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能更好地服务于河北经济,同时为京津冀提供更加优质的人才,从而真正实现京津冀一体化。
  二、河北省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常见的几种模式
  (一)“企业引入”模式
  将企业引入学校,由学校提供场地和其他服务,共同建设校内生产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工作性质的实训岗位。通过这种合作,企业得到了院校在厂房、人力资源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降低了生产成本,而院校通过学生的实训实习,增加了实践技能,教师也获得了参与技术研发的机会,达到了校企双赢的效果。
  (二)“工学交替”模式
  工学交替是将课堂学习和岗位工作交替进行的一种新型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工学交替培养的毕业生,实践技能熟练,动手能力强,由于提前掌握了工作相关技能,学生可以立即上岗,企业因此降低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学校通过这种模式培养了人才,提高了就业率。
  (三)“校企互动”模式
  校企互动是指企业提供实习场地和设施,和学校共同制定相关教学计划,同时校企双方工作人员还可以互相聘任。企业管理人员或工程师走进学校给学生授课,使学生在课堂中获得一线的生产经验,同时学校教师给企业员工培训,提高了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文化素养。
  (四)“订单”模式
  企业按照岗位需求和学校签定定向培养协议。这种合作针对性强,学生入学就知道要做什么工作,毕业就能上岗就业,突出了职业技能培训的方向性,培养出来学生适应性强,就业率高,且稳定性好。缺点是这种全日制订单合作模式,培养时间长,除特殊岗位需求,一般企业积极性不大。
  三、河北省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校企合作无“法”可依
  校企合作无法制保障。我国职教界的校企合作还处于自发状态,尽管国家制定了相关扶持政策,但还没有落实法律保障。
  (二)企业积极性低
  尽管校企合作提了很多年,很多职业院校也一直在做,但是大部分学校的校企合作并不深入,甚至“徒有虚名”。很多企业发现在短期内校企合作不能带来效益,所以不愿意合作。
  (三)校企合作“近视症”
  校企双方只关注短期利益,学校和企业缺乏对学生培养的长远规划。不少学校把校企合作当作解决教育资金短缺的途径,而企业则作为解决用工困难的手段,学生在企业得不到真正的学习和锻炼。
  四、河北省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对策研究
  (一)政府部门应明确责任,发挥主导作用
  首先,要从法律层面明确政府、企业、院校三方的角色与职能分工,制定校企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次,省市区各级政府要从京津冀一体化经济发展需求出发,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为职业院校制定校企合作方案提供依据。再次,应建立专门机构或部门,管理及监督校企合作。
  (二)企业应转变理念,充分认识校企合作的必要性
  企业应转变理念,要认识到要想用到好人才,必须走共同培养之路。充分认识到校企合作的必要性,树立正确的合作意识,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培训制度,提供企业员工培训平台,加强校企资源整合,努力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三)院校要有战略计划,选择合适企业合作
  院校是职业教育的主体,应当主动围绕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实践教学课程。学校应当有长远的人才培养战略规划,选择对口的企业合作,牢固树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理念,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工作。
  总之,职业院校是我国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校企合作是保证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为确保京津冀一体化经济高速发展,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校企合作过程中各方的权益,院校也要根据所在地域特点,配合政府建立校企融合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合适的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同时企业也应从长远利益角度积极与院校合作,构建一个社会经济利益共同体,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
  参考文献:
  [1]高军,郭洋洋.应用型专业“校企合作”教育研究——以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旅游管理专业为例[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9,38(06):16-18.
  [2]周元超,迟亚海,陈飚,童严.高校“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浅析[J].才智,2019(18):78.
  [3]白洁,朱红娟.区域经济一体化视角下京津冀职业教育发展对策研究[J].科技经济导刊,2017(29):120-121.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9年度全国职业教育规划课题“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河北省职业院校校企协同育人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9QZJ06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王伟青(1982-),女,河北石家庄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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