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效率视角下“互联网+流通”模式创新发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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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内部控制提升国有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机
制与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8BGL079)
中图分类号:F713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互联网+流通”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升流通效率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互联网+流通”模式在大量实践活动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线上线下大范围、多渠道、全链条的新流通形式,为流通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活力,有效提升了流通效率。但是,在“互联网+流通”创新发展的过程中,也还面临着一定的问题,因此,本文主要从流通效率的视角,对“互联网+流通”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就此提出相关策略,以期促进互联网背景下我国流通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流通效率 互联网+流通 创新发展
引言
近年来,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成熟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发展新模式正逐渐改变着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例如,“互联网+”背景下,以淘宝、京东等为代表的电商平台获得进一步发展,不断扩展发展路径、布局线上线下流通渠道、改进支付方式等,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购物选择的同时,也极大提升了交易活动和商品流通的效率。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零售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底,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了380987亿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全国网络零售额达到了90065亿元,比上年增长23.9%
流通作为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桥梁,不仅是吸纳国民就业的主渠道,同时更是反映国家经济发展情况的重要指标,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由此,流通领域效率问题值得高度关注。自从国家将“互联网+流通”列入重点规划后,互联网+流通便进入了物流行业视线之中,成为一个新的转型发展方向。换言之,互联网时代下,需要不断推进传统流通模式向更加多样化、深层次以及大范围的“互联网+流通”新模式方向转型发展,同时,在推进新模式创新发展过程中,应重视与之配套设施、运行环境的完善,相关产业的升级等各方面的协同创新发展,以便在整体上降低全社会流通成本,提升流通效率。
流通效率视角下“互联网+流通”模式的优势
(一)推动商业模式变革,提升流通效率
一是推动商业模式的变革。“互联网+”时代下,借助电商平台,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可以直接进行对接,而不必像传统模式下商品的流通需要经过繁琐的中间批发环节;同时,在互联网背景下,消费者需求主导型的价值链模式也愈加明显,他们拥有更多的选择权,不再被动接受商家提供的商品,对于商家,他们利用大数据和云技术则可以搜集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并针对性的生产商品,因而这种模式下,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商贸流通业的运营效率。二是支付方式变革拓展了智能消费领域。随着“互联网+”在各领域的不断深入,逐渐催生出各种新物种和新形式,其中,互联网与金融业的融合,便促使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这不仅弥补了传统金融的不足,还极大提高了金融交易的效率。同时,这种支付方式能够同时实现大批量、不同类型的网上交易活动,在降低支付手段、提高效率等方面明显,有利于进一步激发智能消费市场。
(二)促使流通组织重构,实现去中间化
一方面,从流通渠道来看,互联网融入流通组织,使得生产商能不再依靠中间环节进行终端信息传递,而是可以跨过它们与消费者直接对接并获取信息,而且与传统流通环节相比,这种去中间化的形式在消除信息不对称、加速商流活动等方面都有着更为显著的促进作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传统分销系统逐渐被削减,流通组织去中间化的特征愈加的明显。另一方面,从流通组织内部分工来看,零售组织利用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终端优势,不断对供应链进行逆向整合,其中,零售组织模块化作为流通组织去中间化的形式之一,其利用电商平台可以快速汇集订单,并进行分解,然后按照不同需求组合模块,从而可以迅速提升生产流通效率。
(三)引发制造业革命,促成规模效率
对于制造业来说,利用互联网技术,可以及时获取前端有效信息,实现由“以产定销”转向“以销定产”模式的转变,在避免生产盲目性的同时,更有效的满足市场的需求,促使产销环节的无缝衔接,并由粗放型生产转向精益化、效益化生产。此外,在“互联网+”的影响下,批发、零售不再仅是担任分销的这一职能,而是拥有了更多的角色与职能,例如,它们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和相关手段,可以对流程化、标准化的传统工业化生产进行模仿,而这一变化无疑会挤占传统制造业的利润空间,由此倒逼制造業的变革。尤其在网络零售方面,零售商运用终端掌控信息的先天优势,将市场需求信息进行分析、整合之后,迅速传递给供应链前端,选择产品制造商和模块供应商敏捷制造,并为其提供销售平台和物流配送服务,从而促成规模经济。
(四)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降低经营成本
在流通活动中,往往会存在一个物流的前置时间差,即企业将商品从生产到送至消费者手中的时间比消费者愿意等待的时间长,而填补这一时间差的方法就是持续存货,但是如何确定存量的多少,以及存货成本等成为企业需解决的问题。“互联网+”背景下,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可以更好实现市场供求信息在供应链前后端的传递与共享,在这一条由信息为引导的虚拟供应链中,生产者或供应商可以通过分析其中市场信息情况,对顾客需求进行预测,并由此确定库存的最佳地址和数量,从而降低存货成本。此外,互联网环境下,网络化管理使得处于同一供应链条上的企业之间形成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使其具有比传统供应链下更高的协同水平,所以更易促成“共赢”局面,并能够从信息资源有效利用、需求拉动生产方式、供应链间有效信息传递以及大数据在供应链配送管理方面的运用等方面来提高物流效率。 流通效率视角下“互联网+流通”模式面临的问题
(一)流通基础设施存在明显短板
目前来看,受到政策、资金、城乡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流通领域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存在诸多的不足,尤其在“互联网+流通”这一新模式下,流通基础设施短板问题愈加凸显,不利于整体流通效率的提升。具体而言,一方面,物流基础设施相对简单,现代化的物流基础设施有待加强。例如,大部分物流园区由于缺乏具有多功能综合性的基础设施以及相关的专业性服务平台等,不仅不能对物流资源进行高效整合,还增加了物流的成本费用。再如,在农产品生鲜电商发展方面,由于我国缺乏产地预冷设施、冷链运输和配送体系,生鲜产品难以实现全程冷藏保鲜和运输配送,无法提供生鲜商品的品质保证,消费体验相对较差,极大地阻碍了生鲜电商的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地区、城乡间流通设施水平差距明显。首先,从地区发展来看,由于东部地区开放时间较早,拥有良好的经济基础,其在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程度远高于中西部地区,尤其近年来,我国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发达省份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更是进入了崭新的局面,形成了完善的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从不同层次满足了交通网络连接生产和流通的需求,对比之下,中部尤其西部地区由于自然条件恶劣、财政资金不足等原因,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其次,从城乡发展来看,与城市送货上门的配送服务相比,农村地区“最后一公里”物流配送问题依然凸显,配送网络不完善、末端配送成本高等导致中西部地区、农村物流服务水平不高、整体流通效率偏低,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城乡、地区间双向流通体系的打通和运行。
(二)人才、资金等要素投入缺乏保障
一方面,创新人才严重短缺。在“互联网+流通”创新实践中,企业对于互联网技术型人才和流通管理人才等专业人才的需求其实与市场供给之间仍存在着一个较大的缺口,尤其是技术与管理兼备的综合性人才更是极为匮乏,而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流通领域中的进一步应用,这种人才缺口问题将会更加明显。另一方面,缺少持续稳定的金融保障。“互联网+流通”模式下,众多企业纷纷投身流通领域,掀起了一股新的创业潮,然而,对于这些企业而言,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资金成为限制其发展的难题之一,阻碍了“互联网+流通”模式的快速发展。而其中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多数小微企业缺乏抵押物或前景发展有限,既不符合资本市场融资要求,也难以获得银行融资支持;第二,如采取民间借贷等其他方式融资,成本往往较高,企业难以负担;第三,虽然近年来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迅速,并逐渐成为其重要融资渠道,但互联网金融发展尚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容易增大企业运行风险,不利于“互联网+流通”长期稳定性发展。
(三)现行流通管理体制机制出现滞后性
一方面,现行流通管理体制机制不适应创新要求。一是现行流通管理模式还不能适应新模式发展的要求,相关部门某些管理方式还停留在“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模式,或是在事中事后管控方面的能力不足,尚未能构建与当前互联网时代下高效流通相匹配的现代化管理体系,此外,行业协会、征信机构、保险金融等中介服务组织难以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作用。二是政府部门间缺乏有效协调性。相比传统流通模式,互联网环境下的流通领域更具复杂性和多样性,这其实也在很大程度上给政府监管增加了难度。此外,加上我国监管权分散于多个部门的特点,部门间缺乏沟通,这便容易使得“互联网+流通”模式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监管隐患和盲区。三是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滞后。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监管机构自身运用互联网的能力不高,缺乏基于互联网监管的平台和政策工具,难以有效针对互联网及各种电子商务创新的开展监管。
另一方面,现有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不健全。一是现有法律法规不适应“互联网+流通”变革的要求,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法律缺失。目前新兴商业模式已经发展到相当规模,但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网络诈骗、信息泄露、刷单伪造交易记录等情况屡禁不止,扰乱了“互联网+流通”的稳定发展。二是相关标准和规范有待完善。目前,针对近年快速兴起的跨境电商、移动电商,由于相关标准和规范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局限性,未能从法律法规层面对其进行全覆盖,以致出现一定的漏洞,不利于这些流通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四)“互联网+流通”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
一方面,“互联网+流通”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整体而言,虽然“互联网+流通”在近年得到了一定的实践,但从兴起时间和发展情况来看,却仍属于探索的阶段,主要表现在:许多新型商业模式运行还未成熟,投资回报率较低,或是过度依赖资本市场,通过估值溢价的方式获得资本,之后再以“烧钱”的形式进行市场推广,这种一边融资一边烧钱的方法实际并不利于创新企业的良好持续发展和对新市场的培育,反而容易导致发展同质化或者因资金链断裂而大量亏损乃至倒闭的问题。
另一方面,局部不公平竞争凸显。经过多年的发展,部分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等优势在互联网行业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对它们而言,为了追求短期内的市场扩大或避免更多的初创企业或传统实体企业进入互联网市场、瓜分市场份额,其往往采用返现、低价等策略,来压低线上商品服务价格,使得网上价格远低于线下,或低于线上同行业水平,造成企业间不平等竞争,这既不利于传统企业的创新转型,也打击了初创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信心,阻碍了“互联网+流通”的快速推进。
流通效率视角下“互联网+流通”模式创新发展的策略
(一)完善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发挥物流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针对“互联网+”发展需求,不断完善流通基础设施,加快在物流基地、城乡配送体系等方面的基础建设。第二,加快流通大数据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鼓励电商平台、流通企业等积极参与到“互联网+流通”的创新发展之中,同时,为了实现流通领域在大范围、多主体间的信息共享,应加快建设流通大数据平台,为流通领域各方主体发展提供数据和信息的必要支撑。第三,加大在农村、中西部地区物流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帮助其建立健全多层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配送网络,构建有效的物流资源集聚和运输组织固定场所,解决这些地区末端“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物流配送的难题,从而提升农村、中西部地区的物流配送水平及效率。第四,大力发展智慧物流。随着“互联网+流通”的不断深入,整个流通行业必将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进程,而智慧物流是必由之路。在党的十九大中,也提出了发展智慧物流,实现高效发展的意见。在当下的市场大环境中,各大物流企业也均已将科技投入作为一个重点投资项目,大举推进业务数字化改造,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终端等先进技术,构建智能化物流通道網络,建设智能化仓储体系、配送系统。 例如,作为目前已占据了通达系快递企业中龙头位置的中通快递集团,为了降本增效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在行业竞争中抢占先机构建技术壁垒,在其新阶段发展管理的“五新”战略中,将加大基础设施和智能科技研发的投入作为接下来的目标,继续加大对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投入,争取2020年部分分拨中心实现全程无人化操作。
阿里旗下菜鸟网络则一直在发力物流IoT(物联网)战略布局,今年以来,其全国首个物联网(IoT)机器人分拨中心和国内首个无人车未来园区已相继启用。同时,菜鸟智能柜技术也在不断更新迭代,包括全部开通刷脸取件功能以及启动多元服务等。
顺丰方面,2019年3月,顺丰科技发布了其最新的人工智能计算机视觉成果“慧眼神瞳”;在顺丰控股对外披露的2018年年报中,也明确提出要打造成为科技驱动的行业解决方案服务公司。而圆通、苏宁物流等其他企业也在加大研发投入。此外,各方的无人配送车、无人机等技术也在同步推进当中。
(二)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力度
一方面,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加大在人才教育方面的资金投入,通过调整教育培训结构培养既懂流通又懂创意创新和网络运营的复合型人才等。例如,四川省通过举办电商创新创业大赛、培训等形式,帮助数千电商企业解决了人才需求问题,同时也促进了两百万人的就业问题;河南省则通过开展“政、校、协、企”合作,对相关人才进行培训,其中,安阳市依托当地高校资源,相继建立了省级和国家级的电商继续教育示范基地,为“互联网+流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人才。
另一方面,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资金作为“互联网+流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政府部门应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带动作用,为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创新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吸引优秀企业深耕流通行业等;同时,鼓励社会各方资本加大对“互联网+流通”的投入,设立发展基金等。例如,北京市2016年以来,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流通”的发展,其累计投入专项资金近4.1亿元,带动社会投资超过40亿元,并设立了总额10亿元发展基金。再如,河北省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加快拓宽电商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互联网+流通”模式创新,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资本聚合的方式,2017年其财政增列资金1140万元,募集社会资本5700万元,3只电商基金规模超1亿元。截至目前,投资电商项目14个,投资总额6475万元,为众多流通企业尤其小微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推动了流通模式的创新发展。
(三)加快完善流通政策
首先,健全流通法规标准体系。相关部门应加快完善商品流通、电子商务等方面的立法,形成与流通领域相关的各种基本制度,为“互联网+流通”的创新发展提供必要的体系保障。具体而言,应根据“互联网+流通”实际运用情况,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漏补缺,与实际发展情况不相适应的条款内容,应适时进行修订;而对于还未覆盖的方面,则应尽快完善,只有建立起与“互联网+流通”发展相适应的法规标准体系,才能更好保障流通行业的稳定发展,进而提升整体流通效率。
其次,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环境。当前,互联网时代下,相关管理部门应当适时创新监管手段,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提升行业监管的效率,同时,应不断加大对虚假交易、侵权假冒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消费者和行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再者,可以鼓勵市场相关参与主体,如电商平台、流通企业等,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加强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防御,避免交易信息的泄露。此外,可以通过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形成多方参与、信息共享的诚信体系,为“互联网+流通”的创新发展提供更好的实践环境。
(四)鼓励线上线下互动创新
一方面,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促进流通领域电子商务纵深延伸,形成全品类的覆盖。针对不同商品、不同环节、不同行业的流通特征和要求,加快多样化、专业化的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探索,促进“互联网+”的纵向延伸,全面提升流通领域“互联网+”的应用水平。鼓励电商进行多业态创新发展,以便满足消费升级背景下消费者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细分化的市场需求。同时,相关企业应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向移动电商、跨境电商、社交电商等进行拓展。
另一方面,鼓励线上线下互动创新,拓展流通发展新途径。政府部门可通过相关优惠政策,引导传统企业加快在信息化水平方面的建设,鼓励其运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转型发展,从而提升运营效率;鼓励线上线下互动,加快探索“互联网”与实体流通结合的新型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构建高效便捷的新商业模式,充分发挥线上、线下流通主体的比较优势,促进专业化分工和加强合作互动,创新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实体流通企业和网络流通主体的经营效率;引导跨界资源整合,鼓励市场各方参与主体积极进行合作,通过合作实现线上线下资源的优化整合,提升流通领域发展的质量与整体水平。
结论
综上所述,“互联网+流通”作为应对流通领域困境和促进企业降本增效的发展模式,是顺应互联网时代潮流和发展现代化流通的必然趋势。现阶段来看,“互联网+流通”这一模式经过实践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极大推动了流通领域转型升级,提升了流通效率。然而与此同时,其创新发展过程也面临着诸多问题,还应对此采取相应对策加以解决,以不断优化流通发展模式,提升整体流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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