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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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会计信息化建设是新的政府会计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原会计信息系统在功能模块、会计科目设置、账套设置以及报表编制等各个方面都不能满足新会计制度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从更新、升级会计核算软件,满足新会计制度核算要求;建设新系统,实现财务、预算一体化;构建“业财融合”接口,实现业务、财务无缝对接3个方面进行会计信息化建设。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会计信息化;业财融合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21-0146-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235.1 文献标志码:A
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以国发〔2014〕63号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颁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新政府会计制度),该制度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以新政府会计制度为标准进行会计核算,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变为“双基础、双功能、双报告”的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同时进行的平行记账。新的会计核算体系给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化建设带来巨大的挑战与机遇。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要适应新会计制度,必须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升级,确保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的会计核算工作能满足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另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完善会计信息系统,实现单位业务信息系统和会计信息系统的对接,推动单位经济业务和会计工作的深度融合,真正实现“业财融合”[1]。
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由原来的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变为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同时存在的“双基础”,会计核算要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同时进行的“双功能”,会计报告要实现财务会计报告和预算决算报告“双报告”。新政府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基础、会计科目体系和核算结果表达原会计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行政事业单位原有的会计信息系统难以满足新会计制度的要求。
1.1 原会计信息系统不能满足平行记账要求
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凡是涉及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现金收付业务,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必须进行预算会计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原会计信息系统只需要满足预算会计核算要求即可,不需要区分哪些业务需要预算会计核算,哪些业务需要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核算同时进行[2]。
1.2 原会计信息系统的会计科目、账套等不符合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
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不再遵循原来独立的准则,应统一纳入新政府会计制度适用范围之内。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不再单独建账,纳入单位统一核算。行政事业单位需要统一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科目编号,填制符合新制度的会计凭证,登记账薄,实现信息化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原会计信息系统的会计科目设置、账套范围、会计凭证生成及账薄登记都不能满足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需要各单位从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出发,更新会计信息系统,确保会计核算符合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1.3 原会计信息系统编制的报表不符合新会计制度的要求
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在会计期末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報表,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以权责发生制为编制基础,根据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会计数据编制;预算会计报表以收付实现制为编制基础,根据单位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会计数据编制。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不得随意更改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编制方法,不得随意更改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相关数据的会计口径。各行政事业单位原会计信息系统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和会计数据口径都不能满足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各单位应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更新会计信息系统,确保生成的会计信息符合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
要顺利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单位会计信息化建设,以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为契机,推进单位会计信息系统和业务系统的对接,使各单位实现“业财融合”,从技术上为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确保会计信息系统生成的会计数据满足政府会计改革的要求。
2.1 更新、升级会计核算软件,满足新政府会计制度核算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要及时升级、更新会计核算软件,增加平行记账功能模块、重新设置会计科目体系、调整会计科目余额及核算基础、补提相关资产的折旧与摊销、基建并账、集成迁移1998—2018年财务数据等。
平行记账模块主要实现会计人员在编制记账凭证时,对于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编制财务会计凭证的时候由会计核算软件自动生成预算会计凭证,对同一笔经济业务实现财务和预算的“双功能”核算;会计人员编制报表时,软件能够依据相应的编制原则和会计数据出具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重新设置的会计科目体系应该参考2019年1月1日实施的新政府会计制度,根据本单位的特点选用,并按规定进行科目编号,使各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统一化。1998—2018年的财务数据要由原会计信息系统平滑至新的会计信息系统中,方便调阅查询。
2.2 建设新系统,实现财务、预算一体化
行政事业单位升级、更新以后的会计核算软件,既可以提供财务会计信息,又可以提供预算会计信息,如何利用这些会计信息提升单位的管理水平,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建设新会计信息系统时应该考虑的重点之一。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些会计信息,加强单位的预算管理,全面建设预算管理系统,包括各部门预算申报、预算审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实现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预算、决算一体化,大力提升各单位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增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透明性,确保预算执行的客观性,强化预算分析在预算管理中的决策支持作用。
2.3 构建“业财融合”接口,实现业务、财务无缝对接
构建“业财融合”接口,实现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的无缝对接,简化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加强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提高单位管理信息化水平,降低信息化管理成本,是会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方向。各单位可以对接薪酬核算业务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会计信息涉及薪酬核算的时候,可以直接从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抽取职工名单、薪酬信息等,自动生成会计凭证;会计信息系统可以向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实时传递薪酬变化数据,方便人力资源管理。
参考文献:
[1]魏怡芳.论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影响[J].财会学习,2019(9):104-106.
[2]张咏华.新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会计核算的影响[J].经济研究导刊,2019(9):1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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