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乡村旅游全产业链融合模式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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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坚持问题导向、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和农业品牌培育提升等任务是农业农村部等部门2018~2022年的战略部署,借助互联网的平台推动全产业链融合与乡村旅游的结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本文从协同效应、价值链理论以及产业集群理论的角度出发,将顾客需求和影响用户体验价值的服务质量要素相结合,并反馈到产业链的各个维度,就其影响因素提出相关意见并构建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山西省乡村旅游全产业链的宏微观模式。
[关键词]乡村旅游;全产业链融合;“互联网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近些年来,山西省因地制宜,不断完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体系,推进智慧乡村旅游建设,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品牌并举办各种乡村旅游节庆、农事特色游乐、乡村旅游线路推广等活动,促进乡村旅游形式的多元化,服务一体化和交通便利化。
本文关于“互联网+”乡村旅游全产业链的定义如下: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以旅游业为纽带,推进相关产业交叉融合,统筹旅游业、服务业和加工业等的综合利用和协调发展,将互联网引入至旅游业产业链的利益相关产业中,合理规范价值链各类经营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契约关系和资本联结关系,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1 山西省乡村旅游产业链存在的问题
1.1 产业链规模小,缺乏深度开发
首先,山西省在乡村产业链上有断裂处,尚未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条。其次,不同产业间没有关联性的整合,产业规模小且没有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缺乏深度体验和参与性强的旅游产品,缺乏竞争力。
1.2 产业链联结主体间价值分配不均造成效率低下
从价值链理论来看,乡村旅游产业链联结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依赖性,山西省乡村旅游产业链由于缺乏一定的契约关系,价值链经济性分配不均,效率低下,农户、生产经营者、游客的价值分配不均,阻碍了乡村旅游产业链的深层次发展。
1.3 缺乏相关龙头企业的支持
在全产业链模式之下,要打造利益相关主体,必须有一个核心企业作为支撑。从目前乡村旅游的经营主体来看,主体主要是农户和一些规模较小的旅游组织或机构,经营主体分散,难以有效整合乡村旅游资源。
1.4 乡村旅游产品和活动的同质化严重,缺乏特色
乡村旅游在发展过程中,缺少对其自身特有的资源进行开发,产品特色不明显,同质化的产品使得其缺乏竞争力,附加值低,整体竞争优势不强;而且,乡村旅游服务没有形成系列,乡村各种优势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尚未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
2 “互联网+”山西省乡村旅游全产业链融合影响因素
2.1 产业链各端的联结机制
每个产业链各端包括它们组织的活动都不是单个的个体,需要通过一定的机制将它们联结起来。从规模经济收益的角度上来看,合理有效的联结机制可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促进利润的增长,但当这个联结机制不合理或者失效时,收益会降低,产生负的外部性。
2.2 游客素質
游客的素质也是影响产业链融合的微观要素之一,游客的不文明现象严重影响了当地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进而影响了产业链的利益平衡机制。游客对景点的破坏所造成的不可逆的损失,严重影响了全产业链的融合发展。
2.3 互联网的运用程度
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购票、订餐、订票、支付等一体化,可以极大程度上简化服务的过程;另一方面,借助互联网可以减少因信息不充分而造成的资源的浪费,推动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向潜在游客销售旅游产品,从而实现产业链在下游环节的拓展。
2.4 基于消费者满意度分析
此次数据的选取以在校大学生以及社会人士为调查对象,共取回114份问卷。其中,关于性别,0代表女性,1代表男性;对于年龄,1表示20岁以下,2表示21~30岁,3表示31~40岁,4表示41~50岁,5表示51岁以上;至于住宿,1:商务酒店,2:民宿,3:青年旅社;其他问题,1:非常不满意,2:不满意,3:一般,4:满意,5:非常满意。
从表中可以看出,对于21~30岁的女性,为了更好地体验乡村生活会选择民宿,所以民宿特色化十分重要。在对收费、体验活动和娱乐项目等方面,满意度一般,可能是因为开发上进度不一致;而对于环境卫生、网络通信等方面,游客满意度较好,这在一方面体现出乡村旅游的进步之处。所以,体验活动、民宿、乡土文化及配套设施等是影响游客价值链的重要因素。
3 构建“互联网+”山西省乡村旅游全产业链模型
3.1 宏观构架
从宏观角度上来看,山西省乡村旅游全产业链以核心主体为中心,承包住宿、饮食、交通、活动等一系列环节活动,政府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相应的核心主体提供税收减免政策和稳定的融资环境,精准扶持当地旅游业发展,推动乡村旅游全产业链的融合。
3.2 微观构架
从微观角度上来看,乡村旅游全产业链从农户到消费者,每一环节缺一不可,农户通过合作形成规模较大、管理能力较强的主体,监督平台监督旅游服务以及游客在旅游中的举止和网络评价等,形成良好的监督机制。宏观部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的规划与治理。游客在享受到一系列的活动和服务后,会在一些互联网平台发表对该景区的评价,微观主体及时将相关信息反映到产业链上游,减少牛鞭效应,提高产业链的运营效率。
4 对策建议
4.1 加强产业链各主体间的信息交流以及活动的联结
山西省在进行乡村旅游规划整改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当地的各项资源,加强合作交流和技术引进,加深城乡交流,提高专业能力,并将产业链延伸到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规划以及产品的设计环节中去,完善旅游活动及旅游产品的体验,增加附加值。
4.2 突出特色,实施差异化战略
一个企业要想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市场占有率,就需要实施差异化的产品战略,乡村旅游产业依然。山西省在加强乡村旅游的建设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融合自然环境要素与文化习俗,围绕生态农业、种养体验、果蔬采摘、休闲度假等不同特色,创建多种类型的休闲农业示范园区和差异化特色化活动。
4.3 加强对互联网的深层次应用
首先,运用互联网打造信息合作交流的平台,保障信息的高效化传播;其次,各村落可以建立并维护自己的网站,增加曝光率,并实现订票、住房、餐饮、娱乐、参观、交通等一体化服务,及时掌握消费者需求,实时为游客提供便利,形成自己的特色品牌优势。
4.4 国家政策的精准性帮助
山西省乡村旅游全产业链的融合需要政府的支持,政府除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资金和技术的援助,制定相应的融资政策,缓解乡村旅游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外,还要从抑制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根源性问题入手,派遣相关团队和技术人员,保障利益的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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