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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内民办高职院校专业技术人才积分制形式继续教育对策研究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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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河北省内民办高职院校得到了长足发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伴随着职业院校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显露出了一些问题: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问题成为了民办高职院校快速发展的瓶颈制约。本文以积分制形式为契机,探索继续教育在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提升方面的引导作用,支持民办高职院校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民办高职  专业技术人才  继续教育  积分制
  中图分类号:G71 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9)09(b)-0221-02
  1  专业技术人才“积分制”形式继续教育设置构想
  积分制管理是指把积分制度用于对人的管理,以积分来衡量人的自我价值,反映和考核人的综合表现,然后再把各种物资待遇、福利与积分挂钩,并向高分人群倾斜,从而达到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人的积极性。
  河北省内的民办高职院校在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方面普遍存在以下问题:对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缺乏长效措施、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个人层面以功利为目的的提升现象存在、对继续教育存在认识误区、不稳定心理现象存在等院校层面及个人层面的种种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充分发挥院校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同时结合人才的个性需求,建立“积分制”,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以“积分”的形式量化表现,同时作为其调薪和晋升的重要依据。通过积分体系中的各项指标分值体现学校的政策导向,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自我提升。
  2  “积分制”评价体系维度及指标设置
  积分可从两个维度进行设置:为提升理论水平而进行的继续教育、为提升实践能力而进行的继续教育。具体指标如表1。
  指标应用: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的继续教育对应到各项指标中,以取得最终结果为依据,获得相应分值,以每两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考核及格分为60分。根据分数的高低进行调薪和岗位提升,不及格者进行降薪或降职处理。每两年考核结果自动清零,开始重新计算,但已经调薪或调职的不清零,执行累加政策。
  3  “积分制”实施的意义
  在民办高职院校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流失的大环境下,实施“积分制”,有助于人才的保留。它重视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提高人才综合素质。同时结合调薪调职,让专业技术人才及时得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得到学校认可,得到回报。激活了人才的主观能动性,变被动接受为主动行动,创新力十足,也让专业技术人才清晰地看到相互间的差距,从而认清自己,不断努力。
  4  “积分制”管理中的注意事项
  4.1 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专业技术人才硬性规定参加“积分制”管理。由学校的人事部门和教务部门共同管理,明确分工:教务部门负责督导并记录各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执行积分制过程中的得分记录,收取各项评分依据并存档,建立个人档案,以两年为一个周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档案移交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负责归档;人事部门负责制定详细的“积分制”管理规定,依据规定并结合教务部门提报的各项数据对人员进行调薪和调职。
  4.2 不断完善,持续改进
  每个学校要根据自身状况设置评价体系各项指标,加强前期调研,结合自身特色,使指标设置更合理。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丰富积分项目,提高各项分值的时效性、客观性及准确性,保证各项评价指标全面、客观的反映专业技术人才在继续教育方面取得的良好成绩,切实发挥评价体系的引导和激励功能,在专业技术人才当中形成人人重视继续教育、时刻提升自身能力的良好风气,促进学校的健康、快速、平稳发展。
  4.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在应用过程中,务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佐证材料、公示积分结果,公示期至少7天,公示期间,提供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收集不同的意见,并及时给予答复,使积分制管理制度更加科学、严谨,最大限度地得到的认可,真正发挥评价的有效功能。另外,明确积分管理的流程和权限,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建立积分系统网络评价体系,做好各种数据及时上传、及时评价,各部门数据无缝对接,做好资源整合利用,逐步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4.4 合理利用积分结果
  “积分制”指标设置中给出了对应的积分分值,专业技术人员每取得一项需及时向教务处备案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每学期由教务处统一提报人事处,人事处根据积分结果进行半年度考核记录,对于半年度积分成绩不理想的人员及时进行沟通并提出改进意见,督导其制定相应的计划,及时实施。一个积分周期结束后人事处根据积分结果进行奖惩:以60分为分界线,60分以上人员根据积分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在90分以上的进行薪酬调整、评奖评优、岗位晋升等奖励,也可以执行多重奖励;得分在80~90分之间的进行薪酬调整或岗位晋升奖励;得分在70~80分之间的进行一次性奖金奖励;得分在60-70分之间的进行通报表扬;得分在60分以下的进行降薪、降职等处罚。若连续两个积分周期得分都在60分以下则可以进行诫勉谈话甚至调岗等處罚。
  4.5 正确对待“积分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积分制”实施初期,各项指标的设置及评分标准可能出现与学校的相关指标不一致的现象或评分依据没有详细规定等各种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做好记录,本着公平的原则,制定出临时调整方案并经学校领导同意,持续完善各项评分标准及评分依据,灵活把握各种问题,整体做到所有参与“积分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对“积分制”的实施采取持支持的态度,从而有利于制度的不断完善及持续推进,达到既定效果。
  参考文献
  [1] 冯志明.积分制管理: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评价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职业技术教育,2018,39(2):63-67.
  [2] 张媛媛,李大伟.基于积分制的高校教师师德考核评价体系研究[J].北京教育(高教),2019(5):30-32.
  [3] 王文轩,许新国,李建峰.以积分制管理模式引导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参与企业实践锻炼[J].现代经济信息,2017(2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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