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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子信息领域军民融合标准体系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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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本文首先对电子信息领域军民融合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出军民融合中存在缺少整体规划、融合领域不清晰、军地信息交流存在代沟等问题,然后通过分析电子信息领域标准体系和电子信息领域国家军用标准体系的特点,建立包括通用基础标准、电子系统与产品标准、检测与试验标准和信息技术标准在内的电子信息领域军民融合标准体系,为相关部门解决电子信息领域军民融合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参考。
  【关键词】 电子信息;军民融合;标准体系;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
  【DOI编码】 10.3969/j.issn.1674-4977.2019.06.003
  Abstract: Firstly,the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in electronic information field,The problems of military-civilian integration such as the lack of overall planning,the unclear fusion field and the generation gap in military-civilian information exchange are summarized. Secondly,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tandard system in electronic information field and the National Military Standard System in electronic information field are analyzed. To establish a standard system for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in the field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including general basic standards,standards for electronic systems and products,standards for testing and testing and standards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t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solve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ilitary-civilian integration in electronic information field.
  Key words: electronic information;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standard system;electronic component;electronic equipment
  陕西省电子信息产业已经成为陕西省的五大战略性支柱产业之一,形成了贯穿上游电子材料和下游信息服务的完整产业链。因此,电子信息领域军民融合也是陕西省军民融合的重要内容。目前,电子信息装备技术的军民界限越来越模糊、聚合点越来越多、结合面越来越宽、融合度越来越高。在研究电子信息领域标准体系和电子信息领域国家军用标准体系的基础上,规划出台电子信息领域军民融合标准体系有利于军民融合标准的整合和梳理,提高军民融合工作的系统性;有利于军民标准的互联互通,增强军民融合的科学性;有利于指导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运用标准化手段推进军民融合,促进军民融合的统一性。
  1 电子信息军民融合现状
  电子信息产业的“军民融合”发展一直是国家战略层面上重点推进领域与方向。无论《中国制造2025》《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国家战略都将深化“军民融合”作为重点发展目标。电子信息产业的军民融合覆盖电子信息全产业链以及智能制造等热门领域。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信息技术的军民界限越来越模糊、聚合点越来越多、结合面越来越宽、融合度越来越高。其中,民用电子信息技术在某些重要领域已经超过军工部门,尤其在军民两用的电子技术、通讯技术、计算机技术、制造技术、元器件和材料技术等方面,有许多技术成果可供电子信息装备研制、生产和保障直接采用,或者略加改進就能采用。“民参军”企业和项目阵容不断壮大,如西安恒达微波、西安希德电子、陕西诺维信息、陕西天策科技、陕西航晶微电子、陕西航泰电气等迅速崛起,为陕西军民融合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2017年,陕西省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力度,积极培育军民融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电子信息领域重点培育卫星通信、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等项目。但是在电子信息领域开展军民融合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缺少整体的规划。虽然电子信息领域军民融合相关政策、制度、标准的建设在不断完善,但军民融合顶层缺少系统规范的军民融合发展的通领性文件。部分政策、制度、标准的出台存在滞后、重复等现象。
  2)融合领域不够清晰。目前,电子元器件、新材料、新检测方法等领域的融合力度不够,基础、安全、质量管理等领域融合的途径和办法不足,全范围的深度融合机构还没有系统的方案。
  3)军地信息交流存在代沟。我国军口的管理独立于政策体制之外,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的出台与民用途径不同,造成了军地之间信息交流的困难,导致军民融合的困难。
  为了有效解决目前电子信息领域军民融合中存在的上述问题,需要从宏观上规划,系统的了解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状况,研究确定电子信息产业总体框架,根据标准体系框架建立标准体系,搜集现有国家、行业、团体标准,针对产业发展需要提出标准制定计划。基于此,建议从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角度,构建一套电子信息标准体系。   2 电子信息领域标准体系和国家军用标准体系研究
  2.1 电子信息领域标准体系
  建设电子信息标准体系的基础工作,应当摸清电子信息技术的总体构成架构,从电子信息定义、ICS国际标准分类、中国标准分类入手研究电子信息技术标准体系。
  电子信息含义为:通过研究、生产、使用雷达、通信工具、计算机、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软件等设备或系统,实现信息的获取、处理、传播的技术。通过对该定义分析认为其标准体系应包括:基础标准、设计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测量和试验方法标准、信息标准。
  通过研究ICS国际标准分类,发现同电子信息相关的分类项目有:31电子学;33电信;35信息技术、办公设备。具体细分电子学主要包括电容、电阻等电子元器件;电信包括电信系统、电信设备、通信要求等通信技术相关的内容;信息技术和办公设备包括软件开发、存储、信息技术应用等内容。通过比较发现ICS国标标准中同电子信息相关项目可分为电子元器件及通讯产品、通讯技术、软件开发、信息处理技术等内容,相对应的可分为设计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测量和试验方法标准(电子元器件及通讯产品,软件开发)、通讯技术标准、信息处理技术标准。
  通过研究中国标准分类,发现同电子信息相关的分类项目有:L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M通信、广播。其中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包括:基础标准、安全标准、标识和电子元器件标准、集成电路、计算机设备、设备接口、信息处理、电子设备等;通信、广播包括:通信技术、广播技术。总体分析,其也包括了基础标准、安全标准、产品标准、设计标准、工艺标准、信息处理标准。
  综上所述,电子信息标准体系可由基础标准、安全标准、产品标准(包括设计、工艺、产品)、测量和试验方法标准、信息处理技术标准组成。框架结构见图1。
  2.2 电子信息领域国家军用标准体系
  国家军用标准是为了保证军用元器件的质量,对元器件所制定的一系列的标准与要求,以备对航天等部门提供优质的元器件。军用标准的定义是指:满足军事技术和技术管理中的概念、准则、方法、过程和程序等内容规定统一要求的一类标准。我国军用标准主要分三类:军用规范、军用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
  GJB 832-1990《军用标准文献分类法》和GJB 832A-2005《军用标准文件分类》这两个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对国军标进行了分类。经过分析研究发现,GJB 832和GJB 832A两项标准中,同电子信息相关的模块如下:
  GJB 832《军用标准文献分类法》。01综合里边的0105通用设计要求、0106工程建设、011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0111可靠性、0112维修性、0114安全性、0122电磁兼容、0130通信系统、0133数据通信协议、0137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0144自动测试技术、0199其他;58通信、探测和相干辐射设备;59电气和电子用设备元器件;70通用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软件、辅助设备和用品;99其他。
  GJB 832A《军用标准文件分类》。01通用基础标准中的0102可靠性工程标准、0106质量管理标准、0110电磁兼容性工程标准、0112信息技术标准;12电子系统标准;61电子元器件标准。
  针对GJB 832和GJB 832A两项标准分类研究和电子信息领域的特点,将电子信息领域国家军用标准体系分为通用基础标准、信息技术标准、电子系统标准、电子元器件标准。体系框架图见图2。
  3 电子信息领域军民融合标准体系建设
  3.1 电子信息标准体系和电子信息国家军用标准体系异同点分析
  上文中所搭建的电子信息标准体系和电子信息领域国家军用标准体系均基于已有的标准分类标准,从其架构特点来看,电子信息标准体系中分为5个部分,即基础标准、安全标准、电子信息产品标准、测量与试验标准和信息处理技术标准;电子信息领域国家军用标准体系分为通用基础标准、电子元器件标准、电子系统标准和信息技术标准。从对应关系上来看,两个体系共同的子体系包括了基础标准、电子系统(产品)标准、信息技术标准。其区别如下。
  1)安全标准的分类不同。电子信息领域国家军用标准体系中将安全标准列入通用基础标准中,充分肯定了安全标准的通领性、基础性作用。且国军标体系中安全标准的范围更广、要求更高。而电子信息标准体系中的安全标准则有所侧重,重点关注消防、防护、预警预报、信息安全四个方面的内容,识别、设计、使用、保密等方面的安全标准暂时还比较少。
  2)基础标准体系构成不同。对于基础标准中的体系构成,两个标准体系也完全不同。国军标体系更加侧重体系的安全、质量、可靠、稳定等方面的要素,而电子信息标准体系中基础标准的设置注重一般基础标准的概念包括:术语定义、量和单位、通用方法等内容。国军标体系更加专业,电子信息标准体系更加全面。
  3)电子信息产品标准子体系设置不同。电子信息标准体系中的电子信息产品标准,涵盖了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电子及通信设备等标准。而对应的国军标体系中相关内容分别列入电子系统和电子元器件两个子体系中,电子系统涵盖了通信、雷达、计算机与网络、电路、天线等电子信息相关设备,更加具体和专业,国家军用标准中类似的系统类标准齐全,分类清晰,所以能够系统的罗列,也分别从航空、陆地、航海等角度进行了区分;电子元器件标准分类更细、更具体,分别从电阻器、电容器等数十种元器件入手进行分类。由于国家军用的电子元器件专业化较高、分类较细,所以具体到各种元器件的要求非常具体,相关的分类标准数量也非常众多。而对用电子信息标准体系此部分的标准数量、分类类别上就比较少,因為民用电子产品更多侧重于普适性和通用性,同一类元器件或者系统其种类较少,造成标准较少,因此将相关的元器件、产品、系统标准统一纳入一个体系。
  4)质量管理标准子体系的分类不同。电子信息标准体系中将质量控制标准体系纳入了电子信息产品标准中,说明体系中的质量仅指对产品和元器件的控制。而国家军用标准体系中对应的质量管理子体系称为质量管理标准,纳入基础标准中,说明在国家军用标准中质量不光指产品或者系统的质量还包括了信息技术的质量。军用标准中对质量的管理更加全面和广泛。   5)信息技术标准构成不同。电子信息标准体系中信息技术标准由电子电路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软件技术构成,包括了信息处理的软硬件各个方面。而国家军用标准体系中仅将数据库建设、程序设计和通信协议纳入信息中,主要指程序处理方面的内容。国家军用标准体系中更加注重信息处理中软件处理效用,而信息处理硬件部分均纳入具体的电子系统中,以系统形式进行展现。
  6)测试检测体系设置不同。在电子信息标准体系中单独设置测量与试验标准体系,纳入所有检测、测量相关的标准。而在国家军用标准体系中,仅在电子系统标准体系下设测试检测标准子体系。国军标体系中更加关注系统整体的检测和测量,而在民用环节在产品生产的始终都关注测试和检验的要求。
  3.2 电子信息领域军民融合标准体系建设原则
  1)通用性。军民融合的本质要求就是标准通用化,既然称为军民融合标准那么就既要适用于生活,也要适用于作战。因此,军民融合体系中的标准首先要具有通用的属性。由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考虑生活较多,而很少会考虑战略的需要,所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对于国家军用标准来说通用性会低一些。因为作战所需的技术、要求更加严谨,通常来说能够用于作战的技术,那么生活中使用也能够满足。基于通用性的原则,在搭建军民融合标准体系时,也是以国家军用标准为蓝本,进行建设。
  2)先进性。军民融合战略是基于国家的发展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需要提出的,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要发展就要依靠先进的技术,先进的标准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力。虽然本次建设军民融合标准体系时以国家军用标准为基础进行建设,但是国家军用标准的实施时间均较长,很多技术均有所落后。因此,在建设融合体系时,应当将部分先进的国家、行业,尤其是团体标准纳入融合的范围,进行融合。
  3)保密性。国家军民标准中有大量的军事机密,例如:通信频率、接口要求、作战技术、数据存储等,相关的标准也属于国家机密文件,不应进行公开。而此类标准对于生活质量的提高也无任何推动作用,因此相关的涉密标准、作战标准不应纳入融合体系中。
  3.3 标准体系结构
  通过对电子信息领域标准体系和国家军用标准体系分析发现:由于国家军品和民品管理的要求、应用的领域、研造的目的均不同,造成管理体系完全不一样,因此,从标准的内容、形式、架构、侧重点来说均有很大的差异。但是从军民融合战略的角度出发,从标准体系建设要求出发,从标准具体内容出发,对两个标准体系进行对比、对具体标准进行研究,仍然能够发现两个体系能够融合的方向。具体如下。
  1)通用基础标准。应当综合考虑两个体系的子体系设置,其中量和单位及通用技术语言为通用化内容,能够融合,只是在国军标体系中,相关的内容由于较少未单独列出,均纳入其他模块,在融合体系中建议将相关内容单独列入。国军标体系中的安全性标准中也有部分适用于民用,对于提高民品质量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电子信息标准体系中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安全标准均适用于民用,在军用中的要求较低,相关标准暂不纳入融合体系中;而部分团体标准为最新发布,采用先进技术,对于提高电子信息系统安全性能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因此,纳入融合体系中。对于质量管理标准,项目组认为无论国家军民标准还是国家、行业标准中的相关质量控制标准大多为通用的,能够相互配合,控制电子产品的质量,因此,剔除国家军用标准体系中用于作战的相关标准,其他标准同电子信息标准体系中质量控制标准共同构成融合体系中的质量管理标准。综上所述,在通用基础标准体系中包括了量和单位、通用技术语言、质量管理、安全四个标准子体系。
  2)集成电路与电子系统标准体系。考虑到军民通用的要求,在电子系统标准子体系中,按照电子信息标准体系的架构建设要求,结合通用性综合考虑。由于本体系中系统种类繁多,军口和民口的分类、管理、监督的模式均不相同,总分为电子元器件标准子体系和电子系统标准子体系。两个子体系均以国军标为主,保留了少量的通用程度高、技术先进的国家标准和民用标准,剔除了部分国军标中用于作战和特殊领域使用的元器件或系统。
  3)检测与试验标准体系。检测与试验贯穿于产品研制、生产、销售、监督的全过程,因此在融合体系中应单独列出该体系,以保障产业的发展。该体系以国军标为主,囊括了少量的通用性、先进性程度高的其他标准。具体分为了检测、监测、试验三个标准子体系。
  4)信息技术标准体系。设置该子体系的目的是为了搜集、整理电子信息中软件相关的内容。国家军用标准体系中该子系统分为了数据库建设、程序设计和通信协议标准,数据库建设和通信协议标准两个领域本身的技术要求不是很高,其基本属于通信机密,不建议纳入融合的范围,因此在融合体系中该部门建议设立2个子体系,即程序设计标准子体系和程序运用标准子体系,也应以国家军用标准为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辅,团体标准为补充。
  3.4 体系构建
  按照以上逻辑分析,所搭建的电子信息领域军民融合标准体系包括通用基础标准、电子系统与产品标准、检测与试验标准和信息技术标准,具体框架结构见图3。所形成的标准体系共有标准513项,其中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陕西省军民融合地方标准87项,待转化为陕西省军民融合地方标准的国家军用标准413项,待制定标准13项。
  4 总结
  针对目前电子信息领域军民融合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研究电子信息领域标准体系和电子信息领域国家军用标准体系,设计规划电子信息领域军民融合标准体系。希望融合体系的出台有利于军民融合标准的整合和梳理,提高军民融合工作的系统性;有利于军民标准的互联互通,增强军民融合的科学性;有利于指导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运用标准化手段推进军民融合,促进军民融合的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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