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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及路径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詹柴 刘亚楠 李佳丹

  摘要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其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路径。通过实地调研,掌握宁波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的实际成效以及存在问题,选择典型案例总结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小农户”的产业联盟,将是宁波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的关键路径,并提出政府部门应从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制定向小农户倾斜的惠农带农政策、增加小农户培训次数等方面为产业联盟健康发展铺平道路。
  關键词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实施路径
  中图分类号F32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7-6611(2020)04-0262-03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0.04.077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Research on Interest Connection Mechanism and Path between Small Farmers and New Agricultural Operation Subjects in Ningbo
  ZHAN Chai1,LIU Ya-nan2, LI Jia-dan1(1.Rural Development and Inform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Ningbo Agricultural Science Research Institute, Ningbo,Zhejiang 315014;2.Business Academy,Ningbo University,Ningbo,Zhejiang 315211)
  AbstractIt is an important way for small farmers and new agricultural operators to build a close interest connection mechanism. Through on-the-spot investigation,mastered Ningbo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increasing small farmers incomes real results and existing problems,chose typical cases and summarized successful experience. Then put forward to build the industrial alliance including agricultural leading enterprise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and small farmers will b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critical path between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and small farmers, and proposed the government should encourage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service organization, formulate policies to benefit and bring agriculture to small farmers, and increase the training frequency of small farmers to pave the way for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 alliance.
  Key wordsSmall farmers;Interest linkage mechanism;Implementation path
  小农户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和重要主体,也是推动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动力[1]。当下小农户面临着人均土地占有率低、劳动生产率低、生产力不足、农业技术投资低等一系列问题[2],很难依靠自身力量实现向现代农业方式的转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把“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确定为推进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的一项重要任务。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对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实施路径、利益联结机制、政策保障等作出了顶层设计。这些都体现了党中央对小农户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小农户健康发展对农业现代化目标实现的重要性。
  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概念提出以来,与之相对应的“小农户如何发展生存”一直是农村农业领域学术界争论的焦点,有学者认为小农户的发展应该走规模化的道路[3],也有学者认为在农业发展过程中要突出小农户的优势[4]。关于应该采用何种路径来突出,孔祥智等[5]认为可以从土地流转后利益重新分配方式创新和社会化服务带动两种路径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衔接。姜长云[6]认为积极支持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引导小农户增强自身的能力等双向作用来增强有效衔接。关于如何保障这些实施路径顺利落实,张红宇[7]认为政府首先要在发展理念、制度和政策上重视和指导小农户。刘益平[8]认为政府首要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是解决小农户经济的必然出路。
  综合当前学者关于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的研究集中在3个层面:第一,明确了小农户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主要作用和地位;第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形式多样,其中以“农民组织化+服务规模化”延伸出的各类衔接形式是主流观点;第三,政府部门应转变以前侧重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思路,适当调整向支持小农户发展倾斜,使更多优惠政策惠及处于弱势地位的小农户。总结得出,学者们当前研究的重心集中在理论层面的推导和个案的优化研究,针对某一个地区进行综合全面调研基础上的研究还比较少。笔者通过对宁波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走访调研,研究当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的模式、存在问题以及阻碍因素,丰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的实践经验。   1宁波市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现状及问题分析
  1.1小农户生存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宁波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的发展战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但不容忽视的是,以小规模经营为特点的小农经济依然长期是宁波市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形式,据《宁波市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以下简称“普查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宁波全市共有1.1万个农业经营单位,64.7萬个农业经营户,其中有1.9万规模农业经营户,小农户占比97.6%。农业经营单位和规模农户通过建立并逐步完善与农户的产销衔接、合同订单、保护价收购、股份合作、二次分配等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机制,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开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据统计,到2017年底,宁波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51家,吸纳农民就业18.5万人,联结带动农户126.4万人,年均增收4万元,辐射带动种养植业基地16.20万hm2。合作社总数达2 645家,入股社员4.37万户,联系带动农户34万户,联结基地面积5.86万hm2,合作社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11.6亿元,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32.5亿元[9]。分析得出,第一,宁波要完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必须先思考如何将小农经济纳入到现代化农业发展目标中来;第二,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积极与小农户构建利益衔接机制,但对小农户具体增收有何益处,缺少数据展现,需要进一步实地调研去探究。
  1.2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模式及问题分析
  通过走访调研,发现其中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当地小农户构建起了比较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对小农户增收起到了正面的带动作用,但绝大部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衔接并不紧密,小农户发展前景依然不大明朗。
  1.2.1农业龙头企业与小农户联结方面。
  据数据统计,宁波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联结带动的农户占全市农村户数的72.5%[10]。在实际调研中发现绝大多数农业企业通过承租土地、招聘短期用工、收购部分农产品等方式联系带动农户,这些方式对小农户进入现代化农业体系的作用还很有限。少数农业企业与小农户签订了购销订单,这种模式稍微紧密一些,企业层面可以收购到质量可控、数量客观的标准化农产品,小农户也不愁农产品销售的问题,但在合作中,当市场行情好的时候,如果小农户不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交付给企业农产品,偷偷将好的产品卖到市场上去,企业对分散的小农户没有约束力;当行情差的时候,企业会对小农户生产的农产品挑三拣四,变相压低价格,甚至有个别农业在协议中使用模糊性的语言和增加免责条款等方式逃避应有责任,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利益。总体来说,当前调研的农业企业规模都较小,各个环节附加值还比较低,带农惠农意识还不强。
  1.2.2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小农户联结方面。
  数据显示,目前宁波市农业合作社平均带动17家农户,每个合作社平均仅经营22.0 hm2耕地,合作社规模还很小,带动农户十分有限。调研中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数字背后隐藏着大量“空壳”合作社,有1家或亲朋好友几家组成1个合作社,也有1个主体注册几个合作社等情况比较普遍,正常运营的合作社大约在10%左右(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课题组2017年对浙江、陕西、吉林等8省10多个县的调查结果显示,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运营的比例大约为20%,有的地区这一比例低于10%)。在正常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很多是由几位种植大户和有市场渠道的能人控制,与其余小农户仅有土地租赁和短期雇佣关系,没有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合作互助的精髓未得到体现。合作社的发展受限于带头人的技术和市场渠道,产业拓展和价值链提升空间狭小。一旦带头人脱离合作社,合作社就会名存实亡。
  此外,家庭农场通过雇佣工人、承租土地与小农户联系,尚未建立利益分配机制。总结来看,目前宁波市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联结还处于起步阶段。
  1.3原因分析进一步调研总结当前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衔接中的问题,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原因引致。
  1.3.1政府政策激励机制不完善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农积极性。
  目前政府出台的相关农业政策以及财政扶持的农业项目都存在照顾规模农户的现象,小农户受关注比较少。随着小农户发展呼声提高,政策扶持方向也在慢慢转变,2018年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通过财政支农资金折股量化、土地股份合作、发展订单农业等方式,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调研发现真正实现的很少。部分农业建设项目验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有相应考核分值,调研中很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只要拿出部分财政扶持资金给小农户购买一些农业物资,就算达到了利益联结的指标要求。政府引导力度不够大、扶持方法不够具体、考核要求不够明细等原因都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联农带农的积极性。
  1.3.2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缺位制约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协同发展。
  调研中了解到部分小农户因自身技术缺乏、资金少、信息渠道窄等原因渴望加入农业产业化组织抱团发展,进入后务农收入有一定的增加,但幅度不大,可持续性不强。农业产值的持续增长需要不断深化产业链发展,极尽发挥各产业环节的价值,目前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往往只在几个产业环节上有优势,联合后也很难将农业产业蛋糕做大,亟需专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来填补空位,一起共同推进整个产业链产值的增长。调研中发现目前市场上存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领域主要集中在农机服务、农资供应、瓜果蔬菜种苗繁育、技术指导等环节,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产品收储、产地初加工、市场营销、农业金融等领域均比较缺乏。
  1.3.3小农思想制约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中主人翁意识的发挥。调研中发现目前参加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小农户户主年龄在50岁以上的偏多,很多小农户进行农业活动是为了守住最后的饭碗,并不想依靠这个产业大幅度提升收入水平,认为参加农业合作社交入股资金存在损失风险,与企业签订长期土地租赁和订单协议容易失去对耕地的控制,且认为自身话语权小,难以在与企业经营者谈判中争取到利益。   2典型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
  在调研中也发现一些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发展比较好的模式,现挑选2个案例进行总结分析。
  2.1“合作社+农户”产业链延伸增值共享联结模式
  ZX花木合作社,成立于2006年,现有社员255户。在“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背景下合作社带领社员开创出了一条融合林下经济、水果采摘、民宿经济等业态的致富路径,社员共同分享农旅产业链延伸带来的增值收益。因成效显著,2019年被评为“国家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与小农户利益联结发展经历了以下3个阶段:第一阶段,资金入股。成立之初由20个农户每户出资5 000元作为合作社运转资金,社员负责自家林地花木种植管理,合作社负责产前农资集中统一购买、育苗栽培技术培训和指导,市场宣传、品牌塑造和销售渠道开拓;第二阶段,土地入股,为了优化花木种植品种,发展多元化产业,合作社鼓励社员以自家耕地入股建设良种樱花园和集体苗木基地,培育的樱花新品种扩繁后免费发放给社员,集体苗木销售的利润部分作为合作社运行和储备资金,部分按照股份分红给社员。第三阶段,分工协作提供长期工作岗位,在花木产业步入下行通道,农旅融合业态市场兴旺的背景下,合作社继续鼓励社员土地入股发展林下经济、特色果品采摘业态,运用储备资金长期租赁废弃林场管理房发展民宿餐饮,规划社员苗木种植基地发展旅游观光,业态拓展后产生大量稳定的就业岗位,面向社员招聘。至此社员增收渠道从最初的花木销售扩展到土地租赁、土特产销售、观光采摘、餐饮民宿、景点门票收入等分红,以及合作社务工等多个渠道。接下来,合作社将引入加工企业合作开发樱花系列加工品,进一步提升樱花产业附加值,增加集体分红的收入来源。
  2.2合作社+农户社会化服务拓展增值效应分享联结模式
  CN粮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现有社员354人,主要业务有水稻种植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等,先后荣获“宁波市级示范性社会化服务组织”“省级规范化合作社”“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合作社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小农户通过资金入股、机械设备入股、长短期务工等方式参与合作社经营。具体在服务过程中,合作社通过农资统一采购、全程机械化耕作,助力社员地均生产成本下降;合作社联合承包大面积耕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后统一销售,集体经济收益大幅提升,社员获得更多股份分红;社员利用合作社信息、技术、市场资源的共享,用自己的农机为周边非社员农户提供服务,大幅提高机械年作业量,增加经营性收入;合作社成立不同服务小组,面向社员的就业岗位增加,为社员带来工资性收入。入社后小农户通过土地入股分红、机械入股分红、农业单产利润提升、合作社务工、出外非农务工时间延长增加工资性收入等方式提升了收入水平。据合作社测算,入社前后对比小农户年均可支配收入提升50%以上。
  接下来合作社计划承包更多的耕地,建设粮食加工分级生产线,强化品牌效应,进一步带领社员做强产业价值链。
  2.3成功经验总结
  以上2个合作社的成立都是为了解决小农户生存问题,成立初期都形成了稳定规章管理制度和协商议事方法,紧随市场导向优化利益联结机制。小农户通过资金入股、机械设备入股、土地入股等方式组成农业合作社,随着合作社成员和入股资本的增加,逐渐形成不同领域、不同环节的专业分工格局以及组成相应技术人员团队,顺利拓展产业纵向链条和横向边界,将产业增值空间尽可能地留在合作社内。同时合作社在发展壮大中,与市场谈判能力逐步增强,表现在农用物资采购成本的下降、农产品销售价格的提升等方面。业态和环节的增加相应在合作社内部催生出大量就业岗位,为社员脱离耕地选择就近就业提供了可能。
  3对策与建议
  根据实地调研中收集的建议,以及学习国内一些典型模式路径,针对调研中总结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3.1构建“企业+合作社+农户”为主体的产业联盟,做大利益分成蛋糕
  通过调研分析,针对当前宁波市“农业企业+农户”和“合作社+农户”合作模式中的缺陷,综合考虑构建“企业+合作社+农户”为主体的产业联盟,联盟内农业企业在营销渠道开拓、品牌运营管理、产品精深加工、资金支持等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农业合作社能发挥传播农业种植技术,对社员进行规范化管理,通过熟人关系網对社员契约行为形成道德约束,在企业和社员之间充当信用保障等作用,社员具备丰富生产经验,充沛劳动时间,农旅融合业态所需的房屋、特色美食手艺、民俗文化传承等资源。三者的结合,将有助于发挥各自优势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各环节的附加值,助力农业全产业链价值实现整体飞跃,使农户和企业都能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形成完善稳定的协同发展模式。
  3.2扩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保障产业联盟可持续发展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产业联盟”的融合剂,产业联盟中企业、合作社和农户都只具备各自领域的核心技术,亟需大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来补充。健全农业服务体系主要从政府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和社会组织提供的经营性服务两方面入手。公益性服务方面,政府部门需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服务,尤其是农业技术推广方面,考虑到政府部门推广队伍力量有限,需要鼓励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联系,采集小农户对良种良法的需求和农业龙头企业对农产品加工保鲜、质量安全检测、产业布局规划等方面的诉求,以此为导向开展科学研究,有好的成果和成熟技术后及时通过培训班、微信公众号、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向产业联盟内各主体推广,形成“科研单位+示范基地+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和示范平台;经营性服务方面,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惠农政策补助等方式鼓励经营性服务组织在传统的农业信息、农资采供、统防统治、农业科技、农产品营销服务的基础上,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围绕农产品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满足小农户实际生产经营需要[11]。   3.3推动更多惠农政策和项目资源向小农户倾斜,细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考核指标
  首先,保障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有平等被扶持的权利,是政府未来出台相关农业政策和开展农业项目建设需要考虑的重点,权利上平等了才能激起小农户主动对接现代农业发展的信心,同时也能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识到与小农户结合是“合则两利”的事实;其次,可以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的数量和利益联结程度作为政府扶持政策的重要衡量指标,扶持前明确具体的利益联结形式,验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以及实行“一票否决制”,促进利益联结机制不断紧密完善;再次,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签订的协议因自然和市场风
  险出现频繁毁约的问题,政府应鼓励引入相应的保险机制,补贴部分保费,降低各方的风险损失,保障各方契约关系长期稳固有效。
  3.4加强小农户生产经营理念的培训,提升主动融入现代农业体系的认识
  针对小农户主动参与农业产业化组织积极性不高、参与进来忽视自身利益争取等问题,向小农户宣传自身的优势和现代化农业产业价值成为促进小农户主动融入农业产业化组织的第一任务,首先通过政策的导向、基础设施的改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等转变小农户的心态,让小农户看到实处、心有所依,认识到小农户的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有主动学习的愿望[12]。其次,通过开展针对性强的小农户科学技术和市场、经营意识的培训,弥补小农户种植技术落伍、经营能力欠缺和市场敏感性差的不足。当前宁波每年都会举办多次针对新型农业农民技术、经营管理理念、农业发展前景等知识技能的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以各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为主,后续要进一步鼓励小农户参加,根据小农户生产规律合理安排开班时间;另外也可以通过组织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定期定点技术培训、构建直达农户的咨询平台等多种方式对小农户进行帮助和指导,助力小农户实现由“输血”到“造血”的转变。
  参考文献
  [1]王亚华.什么阻碍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J].人民论坛,2018(7):72-73.
  [2] 吕颢,葛文光,白浩宸.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文献综述[J].现代化农业,2019(6):61-63.
  [3] 张士云,江激宇,栾敬东,等.美国和日本农业规模化经营进程分析及启示[J].农业经济问题,2014(1):101-109,112.
  [4] 贺雪峰,印子.“小农经济”与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兼评农业现代化激进主义[J].政治经济学评论,2015(2):45-65.
  [5] 孔祥智,穆娜娜.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J].农村经济,2018(2):1-7.
  [6] 姜长云.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篇大文章[J].中国发展观察,2018(Z1):47-50.
  [7] 张红宇.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N].农民日报,2017-11-21(001).
  [8] 刘益平.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小农户的必然出路:基于湖南省4市8县的调研[J].农村工作通讯,2018(11):39-41.
  [9]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报告[R].2018.
  [10] 宁波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寧波调查队.宁波统计年鉴2018[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8.
  [11] 熊磊,胡石其.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路径找寻:重庆案例[J].当代经济管理,2019(7):31-37.
  [12] 何秋洁,万远英.新时代实现我国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路径探讨[J].农业经济,2018(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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