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行为金融学视角的“校园贷”成因及对策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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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讨论了“校园贷”的现状及存在的危害,并从行为金融学角度探究大学生“校园贷”的成因,给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以期加强在校大学生对校园贷的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关键词:行为金融学;视角;“校园贷”;成因;对策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02-0129-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83 文献标志码:A
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和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借贷也随之发展起来。其中,针对校园大学生的互联网“校园贷”发展形势最好,主要由于其借贷申请门槛低、申请额度较高等各种优惠条件,同时在校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和风险防范意识,又急需用钱,所以被这种看似“优厚”的校园贷盲目吸引进行申请,并未深入了解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从而导致出现“裸贷”或“暴力催款”等不良借贷现象,严重危害在校大学生的人身安全。
1 “校园贷”的现状
起初,校园贷是一种通过银行信用卡向在校大学生提供贷款的金融服务产品。但是,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P2P及多种网络借贷平台迅速发展,由于在校大学生缺乏固定的经济来源、社会经验及风险防范意识,一些网络借贷平台抓住机遇,针对在校学生开展申请门槛低、无抵押、借贷金额高、低利息甚至无利息的校园贷业务,在校大学生很容易盲目申请而忽视潜在的风险。近年来,由于校园贷而引发的网络诈骗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甚至出现了“裸贷”“暴力催款”等不良借贷还款现象,对在校大学生以及当今社会都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
尽管在2016年国家加强了市场监管及互联网金融行业整改,使网络借贷平台数量有所减少,质量有所提升,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针对大学生资金短缺、社会经验不足等特点继续从事“校园贷”,危害网络借贷市场。
2 “校园贷”的危害
一些不良互联网借贷平台借助在校大学生资金来源有限、社会经验不足且禁不住诱惑等特点进行“校园贷”。“校园贷”进入校园将会造成很多不良影响。例如,促使大学生养成不良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大学生个人信息遭遇泄露;由于还款压力产生心理负担,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更为严重的是,可能导致有些大学生为了还款而违法乱纪甚至危害生命。所以,要从行为金融学角度分析“校园贷”的成因,加强学生管理,促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
3 行为金融学视角下“校园贷”的成因
行为金融学是一种将心理学、社会学与行为学融入金融学的一种交叉新型边缘学科,其主要目的是研究非理性行为与决策规律,抽象理论较少,实用性较强,从行为金融学角度出发,利用心理账户理论、从众心理理论和时间偏好不一致来分析探讨“校园贷”的成因。
3.1 心理账户理论
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校园贷”通常以申请门槛低、利率低、无抵押、高额贷款及分期还款等作为宣传点,极力吸引大学生申请校园贷款,而且一般情况下申请“校园贷”,只要大学生提供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就可以通过网上操作直接申请办理贷款,流程相对简单,甚至不需要本人露面。但是,由于缺乏规范性,无法识别贷款人的真实性,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目前,尽管在校大学生相当于进入了“半个”社会,但是心理还不够成熟,又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一些大学生存在盲目攀比、追求高档产品的虚荣心理,致使其进行非理性消费,但是又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攀比心,而且他们也深知无法向父母要钱来满足这种非理性的消费行为。这时,他们就想到了校园贷款,而“校园贷”的宣传标语正好可以满足这类学生的要求,因此,他们开始申请校园贷款。申请时,他们盲目且过度自信地认为次月父母给钱后就可以及时将贷款还清,但是在使用校园贷款过程中,忽视了校园贷存在的风险,过度消费,从而贷款的金额越来越多,直到无法还清的地步。
3.2 时间偏好不一致
在现代人们的生活中,大部分消费者会认为当前消费比未来消费更有价值,而当代多数大学生没有认识到金钱的时间价值,所以选择先消费后付钱,消费模式逐渐向超前消费转变,而“校园贷”正好可以满足这类学生的消费观念,同时也促进了超前消费模式的形成,这些大学生的经济来源基本是父母每月给的生活费,无法满足超前消费、盲目消费的开销。因此,校园贷款满足了他们过度盲目消费的需求,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
3.3 从众心理
从众心理也被称为“羊群效应”,主要是指个人的消费受到周围人的影响。大学生属于群居生活的人群,缺少社会经验,心理也不够成熟,很容易产生从众消费的心理,一旦周围某个同学或朋友使用“校园贷”进行超前消费时,那些有虚荣心和攀比心,且追求当前消费价值的学生就会盲目跟风申请校园贷款进行非理性消费,最终结果就是“校园贷”大肆发展。
4 对策建议
4.1 加強政府管理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征信体统,解决大学生“拆东补西”的还款现象,即从一个借贷平台借款偿还另一个借贷平台的借款。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互联网金融,规范校园贷,明令禁止诱骗大学生进行“校园贷”。
4.2 加强学校监管,家校合作
首先,高校应该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和诚信信息评价制度,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金融方面风险防范教育,增加大学生对金融知识和金融风险防范知识的掌握,减小受骗概率。
其次,高校应该提高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额度,对贫困学生进行适当减免,同时引导学生摆正心态,注重学习,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
再次,加强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在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的同时及时向家长反映学生的消费状况,发现学生不良消费行为时要及时劝阻、规范。
4.3 加强学生自身管理
在校学生申请“校园贷”的根本还是学生自身,大学生自身应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切忌攀比心和虚荣心,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加强防范意识。
(编辑:季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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