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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品流通模式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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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商品流通模式应当和一定时期内商品流通领域的价值创造能力以及实际运行效果密切相关。商品流通作为连接生产与消费的重要纽带,合理的商品流通模式不仅可以提高商品流通的效率、增加消费者福利、保障社会再生产顺利完成,而且还能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主要的商品流通模式进行了总结,在对各种不同商品流通模式的特征进行简要说明的同时,对我国商品流通模式的发展现状分析。
  [关键词] 流通模式;商品流通;现状
  [中图分类号] F5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20)03-0134-03
  一、我国商品流通模式的演进
  (一)计划经济时期多层次多环节的商品流通模式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商品(主要是指工業品)流通实行的是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商品流通渠道单一、独家经营,绝大部分商品由国营商业统购统销、统购包销,按“一、二、三、零”的顺序(即一级、二级、三级、零售商店)层层流转和“三固定”的供货办法,通过扶持和壮大已有的供销合作社商业,基本形成了全民所有制商业为主体,集体商业为助手,个体私营所有制商业为补充的结构。[1]
  (二)改革开放以来多种商品流通方式并存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便开始了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针对原来流通体制中的种种弊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扩大市场的调节作用,开展了开放搞活的经营策略改革。1984年,国务院提出“坚持按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商品流通,打破各种不合理限制,剪掉一切不必要环节”的改革要求。经过多年的实践,基本形成了“三多一少”的流通格局。即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和流通环节减少的流通新格局。[2]
  1.多种经济成分。随着多种经济成分的引入,国有商业长期垄断市场的僵化流通格局逐渐被打破,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开始共同发展。1999年国有及控股经济占18%,集体经济占16%,个体和私营经济占45%,外商及港澳台经济约占2%,正在逐步形成一个相互促进、互相补充、共同发展的多样式、多元化的商品市场格局,形成了以公有制流通业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相互补充的流通结构。
  2.多条流通渠道。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至此我国商品流通逐步由“分配型”转化为“交换型”,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商品流通体制开始形成。产品从企业进入市场的渠道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
  一是生产企业直接在各地区设置销售机构,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二是生产企业利用各地的中间商经销其产品,或寻求代理商帮助其开拓市场;三是生产企业通过交易市场(集贸市场)来销售其产品。四是生产企业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这种企业直接销售的方式目前在中国商品流通渠道中也占了一定的比重。
  3.多种经营方式。这一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困扰我国几十年的短缺经济逐渐结束,初级“买方市场”逐步形成,商品市场不断繁荣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额迅速增加。商品流通领域也摆脱了传统“三固定”和“三单一”的商业体制,发展形成了许多流通新业态。主要有超级市场、仓储商店、大型专业商店、专卖店、便利店、现代百货商店、购物中心、工厂直销店等。
  (三)新时代以网络交易为代表的商品流通模式
  网络交易是指以互联网为载体进行的交易,也就是经营者利用网店、网站、网页等平台进行广告宣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网络交易的实质就是商务(买卖)过程中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
  我国网络交易的起步时间比较短,其标志是1998年7月外经贸部官网组建“网上中国商品交易市场”正式运行。但是进入新世纪后我国网络交易便迅猛的发展起来。截止2018年底,我国网络交易规模已达28.4万亿。其中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到7.2万亿,同比增长32.2%网络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8.9%。
  在这样一个网络交易成为商品流通主要模式的时代,借助计算机技术、云计算等技术,网络交易主体可以很轻松的获得各种数据,对于生产和流通企业来说,内部管理以及与经济相关的各个方面都开始从传统的管理方式和营销方式转变为了数据化的模式,在一个商品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采购原材料、产品加工制作、产品营销等过程都是数据化管理、数据化运营;在商品营销过程中,可以搜集大量诸如消费者年龄、性别、收入、偏好等数据信息,流通企业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处理不仅可以统计出消费者对于某种商品的喜好以及心理变化,还能及时发现商品营销方式存在的问题并实施精准销售,在最大程度满足消费者喜好的同时给企业带来更多效益。
  二、我国商品流通模式的发展现状
  (一)农产品流通模式发展现状
  由于农作物对地理、气候等有着不同的需要,呈现出季节性、区域性的消费特点。随着我国农产品产量、销售量和消费量的不断增加,农产品的流通中也发展出多种流通模式。根据在这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或组织不同类型,可以将农产品流通模式简单总结为以下4种:以市场、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以及大型连锁超市为中心的流通模式。
  1.以市场为中心的流通模式。在该模式下农业生产者是农产品市场中重要的交易主体,他们在乡镇集市直接与消费者交易。此时,交易规模较小、农产品几乎没有经过任何加工,农产品生产者无需为交易投入任何的专项资产。在此流通模式中各交易主体为纯粹的市场关系。通模式。
  该模式下,农户大多是根据以往年份的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农户的收入受市场需求不稳定性的影响也较大,而且绝大部分损失是由农户自己承担,这是一种较为低级的农产品流
  2.以农业合作社为中心的流通模式。该模式下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组建合作社,以集体的方式销售农产品。(见图)。
  这属于比较成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首先,专门的农业合作社可以为农户进行科学、合理的生产安排提供指导;其次,农业合作社作为一个组织较单个农户而言,无论是在议价能力还是在话语权方面都更有分量,能够为农户争取到更多的权益。目前农业合作社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运作起来并不成熟、缺乏规范性。   3.以龙头企业为中心的流通模式。该模式中,农户和龙头企业通过签订生产合同或销售合同,在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条件下,通过统一产供销,龙头企业和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具有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能够及时把握市场动态,在农产品供应链上起着重要作用。[3]
  4.以大型连锁超市为中心的流通模式。在此模式中大型连锁超市通过与龙头企业、直采基地、农业合作社、批发市场等签订供应合同,来满足超市供应链所需的高质量、稳定、及时的商品需求。
  (二)工业品流通模式发展现状
  建國以来,我国工业品几乎全部是采用统购统销的方式进行“流通”,真正意义上的的商品流通是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开始商品流通体制改革,逐步开放市场,打破限制商品流通的种种限制。迄今为止,为我国工业产品的流通已发展成以下几种模式:
  1.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流通模式。这是我国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商品流通模式。首先,制造企业将半成品、成品交付给产地批发商,再分发到销售地批发商。最终,再经过生产商、零售商、超市等将商品传递到消费者手中(如图8所示);
  2.以物流企业为中心的商品流通模式。随着我国物流产业的发展以及商品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制造商逐渐加强了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合作,由第三方物流企业专门负责对制造商的产品进行存储与销售。避免原来中间商过多的弊端,有效的缩减了商品流通成本、提高了流通效率。[4]
  在上述的几种商品流通模式中,无论是农产品还是工业品的流通均未从供应链的优化来考虑提升流通效率的问题,尤其是对上下游之间缺乏协调与合作,不能有效发挥出产业供应链的优势。
  [参考文献]
  [1]于仁竹,王晓辉.我国流通业改革开放三十年回顾[J].中国会议,2018(12):28-29.
  [2]晁钢令.从“疏通”走向“优化”——论中国商品流通渠道的改革方向[J].财贸经济,1998(3):34-35.
  [3]张艳.基于供应链管理的中国鲜果流通模式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13:35-43.
  [4]蔡璐.基于供应链优化的企业商品流通模式创新[J].商业经济研究,2019(2):90.
  [责任编辑:潘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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