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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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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更是提升教学质量、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行动,更是针对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内涵提质的精准施策。
   众所周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可谓不重视。据不完全统计,近20年来,出台与“双师型”教师有关的政策就有30余项,然而由于缺乏对政策执行的有效监管和评估,很多政策并没有真正落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依然是制约职业学校改革发展的“瓶颈”。《方案》以“组合拳”的形式对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行了系统设计和精准施策,必将对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指向更明确:实现职教师资的精准覆盖
   纵览以前出台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大多表述宏观、笼统,要么指向职业学校的全体教师,要么指向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没有进行“细分”,难以让每个教师“对号入座”,公共基础课教师可能觉得与己无关,不同专业的教师也可能会产生不同的认知。
   《方案》对职业学校不同类型的教师进行了“细分”,使每位教师都能从“方案”中找到标准参照。例如,对于新入职的教师,要探索建立为期1年的教育见习与为期3年的企业实践制度;对于青年骨干教师,要通过跟岗访学、顶岗实践等方式,加以重点培训;对于专业带头人,要加强领军能力培养,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人才需要,打造一批覆盖重点专业领域的“国家工匠之师”。《方案》不再对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一刀切”,而是针对不同对象,明确不同要求,分级分类施策。
   《方案》在原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建立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分明,覆盖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等各类课程的教师专业标准体系。明确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强化专业教学和实践要求,按照专业大类(类)制定考试大纲,建设试题库,开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从而将“双师型”教师素质融入各类课程的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资格准入的相应环节。
   《方案》通过对职教师资“双师”要求的精准覆盖,让每位职校教师都明白应通过哪些途径、达到怎样的“双师”要求,打通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二、内涵更丰富:兼顾个体和团队的有机融合
   纵览以前出台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虽然也有团队建设方面的表述和要求,但并没有明确而具体的措施。一些地区组建了名师工作室,如江苏自2015年起分四批建设了200个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但工作室组建后,缺乏相关政策、措施的配套跟进,各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处于自发活动状态,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很多地区在省市层面还没有启动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
   《方案》并没有局限于对职业学校各类教师“双师”要求的精准覆盖,而是将“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和“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在教师团队建设上出“实招”,提出建设“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等,并且明确要求建设省级、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使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由“选做题”变成了“必答题”。
   《方案》不仅对职业学校教师团队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更为领衔人和团队成员的发展推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设举措,如为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育一大批首席专家,建立国家杰出职业教育专家库及其联系机制;实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组织教学创新团队骨干教师分批次、成建制赴德国等地研修访学,学习国际“双元制”职业教育先进经验;依托职教园区、职教集团、产教融合型企业等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建立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相互兼职常态运行机制,等等。
   既有个体的全员提升工程,又有团队的研修访学设计;既有硬性的要求,又留下足够大的空间,《方案》在个体团队融合、校企双向协同上作出了制度性安排,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铺就了“高速路”。
   三、建设更系统:关注师资培养的体系构建
   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涉及资格准入、发展通道、考核评价等方面,也与国家职业标准、教学标准、教师专业标准、保障制度等密切相关,如果不注重政策配套和体系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就可能落入证书化、形式化的窠臼。
   《方案》指向“双师型”教师建设的三个重要环节,一是资格准入,明确提出“自2019年起,除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外,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自2020年起,除“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外,基本不再从未具备3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中招聘”,这就保证新入职教师具备初步的“雙师”素质;二是过程管理,主要是“双师型”教师的日常培养,通过健全普通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教师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推进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使职业学校的教师具备足够的“职场”历练;三是评价考核,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双师”素质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试点开展专业课教师技术技能和教学能力分级考核。
   《方案》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配套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分层分类的教师专业标准体系,重新修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的“参照系”更具体、明确;二是完善“固定岗+流动岗”的教师资源配置机制,不断提高师资配置的灵活性;三是落实权益保障和激励机制,将教师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四是探索对接1+X证书制度的分级培训模式等,不断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外部环境。可以说,关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注重配套体系建设,《方案》使“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有了坚实的基础和制度保障。
   四、要求更具体:明确建设成果的量化指标
   《方案》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上有明确的目标指向、严格的时间限定和具体的量化指标,这就为《方案》的执行、监管和评估创造了良好条件。
   《方案》要求在5—10年内达成一系列量化指标,如建设 1000 个国家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1000 个国家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分年度、分批次、分专业遴选建设360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每年选派1000人,经过3—5年的连续培养,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一半,建设100家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100个国家级企业实践基地;认定3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示范单位,等等。这些量化指标的实现将有力地辐射和带动各地各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方案》既有“时间表”,又有“路线图”,更有“方向标”,必将极大地提升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然而,由于我国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制度体系仍不完善,获得“双证书”的教师并非全都具有真正的“双素质”和“双能力”。因此,如何充分调动政校行企多方积极性,如何将“路线图”变成“施工图”、将“施工图”变成“效果图”、将“效果图”变成教育现实依旧任重而道远。
   (作者系江苏省海门市新职业教育研究所所长,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责编  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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