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农村户用沼气现状问题分析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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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宫能领
摘 要:该文阐述了宣城市农村户用沼气的发展历程和使用现状,分析了农村户用沼气目前使用率持续下降,废弃沼气池现象突出,农村沼气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弱化等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了提高已建成沼气池使用率、保障后期管护和提升服务网点能力等对策建议,并展望了农村沼气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宣城市;户用沼气;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3.2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20)08-0131-03
沼气工程是建设生态农业的重要环节,尤其在发展循环农业中处于核心位置,是种养有机结合的桥梁。农村户用沼气工程有效地解决了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并使畜禽粪便得到无害化处理、农户用上清洁的沼气能源。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对提升农业生产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效果明显。2014年安徽省农村沼气建设工程项目正式退出政府民生工程,农村沼气步入常态化管理。但是随着新农村建设及城镇化的推进,农村沼气的建设进程越来越跟不上农村社会经济建设的步伐,沼气利用的综合效益难以体现[1]。笔者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和查阅历史资料等形式,在宣城市范围内调研了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发展情况及现状,分析了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1 宣城市农村沼气发展与使用现状
1.1 农村沼气发展 20世纪50年代后期,宣城市已开始建沼气池,70年代开始兴起,由于工艺落后,使用寿命短。20世纪末累计建池只有7千余口。2001年开始相继实施了国家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及农村沼气建设民生工程等项目建设。至2013年,期间共新建成户用沼气6.2万口,约占全市总农户的10%左右,年产沼气2170万m3,户均350m3。
1.2 农村沼气使用现状 据2018年统计数字,宣城市农村户用沼气池6.34万户,其中:宣州区6500户、郎溪县10700户、广德县8300户、宁国市14400户、泾县9700户、绩溪县8500户、旌德县5300户。但调查发现,沼气正常使用户数约4500户,其中宣州区150户、郎溪县350户、广德县390户、宁国市2180户、泾县260户、绩溪县910户、旌德县260户,农村户用沼气正常使用率约为7.1%,山区的使用率要高于郊区和平原地区。
2 农村户用沼气存在的问题
对各县市区沼气户进行调查和乡镇沼气技术员实地走访调研,农村户用沼气目前使用率持续下降、废弃现象突出,综合效益难以发挥,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弱化,综合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1 对农村沼气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 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沼气建设的意义了解不深。一是领导认识不到位。认为农村能源建设是争取项目,申请前将农村能源工作列为重点,申请后将农村能源工作摆在一边,甚至连工作经费都无保障;二是社会认识不到位。认为农村沼气是老旧的技术应用,建设和使用存在较多麻烦;三是农户认识不到位。认为沼气只具有烧水做饭点灯等作用,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村沼气建设对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对使用沼液、沼渣可以提高土壤肥力、降低农业投入成本、改善农产品品质等综合效益缺乏认识。
2.2 农村经济发展综合因素致使用率降低
2.2.1 缺乏青壮年劳动力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常住人口减少,城市吸引了大量农村外出务人员,造成农村体力较好、有文化的青壮年劳动力严重缺乏。当前农村户用沼气使用者多为留守的老弱妇孺,这类群体不懂沼气生产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流程,也无法保证沼气池的合理加料和出料,最终导致沼气工程无原料或无人看管,不能正常产气。也有村民常年外出务工,造成沼气池闲置荒废而无法使用。
2.2.2 沼气发酵原料供给不足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畜禽养殖趋于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多数农户已经不再养猪养牛,没有足够的原料,农户不能按时进料和换料,影响沼气池正常运转而停用,是目前沼气使用率降低的重要因素之一。
2.2.3 被其他能源替代 隨着时代发展,农村生活水平提高,农民对农村能源提出了新要求,电气化设备的普及和用电成本降低,农村家庭都换上了使用方便的液化气灶、电饭煲和电磁炉,户用沼气优势消失,从而放弃使用沼气。
2.2.4 其他因素 沼气池因达到正常使用年限、住房搬迁、厕所圈舍改建或自然灾害损坏等客观情况而放弃使用,这些现象实地调研中也普遍存在。
2.3 重建设轻管理,没有后续管护经费 国家和地方对沼气服务组织或人员没有补助政策,县农村能源部门因缺乏资金而直接影响沼气户的技术培训宣传、后续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及管护人员服务报酬落实。农村沼气管理,完全依赖农户,项目终结,建设推广随之结束,导致沼气设备使用寿命短。
2.4 沼气网点服务体系运营维护艰难
2.4.1 服务网点锐减,技工流失严重 大部分农村沼气服务网点陷入半瘫痪,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沼气服务人员维修收入低,导致技术工人流失严重。如宣州和郎溪存在“网破线断”情况,部分乡镇和村级已没有沼气服务人员,沼气池建后日常维护、检修、进出料、沼气灶和灯具修理等处于任由发展状态,沼气建设的后续服务严重滞后。
2.4.2 服务装备老化,缺少零配件 在市场化经济的影响下,乡村沼气服务网点没有资金维持运营。多数抽渣车因长期使用,箱体已生锈破裂,车身也年久失修而报废。缺少需要更换的零配件,沼气池出现不产气、漏水、漏液等现象,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维修成本也较高,从而导致使用率较低。
2.5 农村沼气工程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中还发现农户使用沼气的安全意识不高,部分农户没有按照安全操作规范使用,私自开盖维修沼气池;沼气池和设备周围堆放柴草等易燃物;水压间、贮肥间没有盖板;用火后不关净化器开关等情况。因沼气后续维护服务能力不足,造成农户使用和管护积极性逐年下降,安全使用意识不断松懈。当地政府和农村能源部门主动抓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识不强,技术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不能及时指导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 3 对策和建议
目前农村户用沼气的状况不乐观,但沼气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方面仍具有一定的作用。经调查研究,对如何运行和维护现有的农村户用沼气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期充分发挥户用沼气的综合效益。
3.1 提升已建成沼气池使用率 定期组织开展回访复查活动,结合实际,充分尊重农民使用意愿,分类解决目前农村沼气使用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因地制宜,解决好户用沼气原料供应问题,通过回访复查和服务,更新完善沼气池资料档案,努力盘活已建沼气池的存量资源,提高现有农村沼气使用率,确保已建项目长期稳定的发挥效益。
3.2 保障后期管护 工作农村沼气工程管护要注重“三分建,七分管”。户用沼气后续管护工作服务区域广、服务对象较分散,但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质,而盈利空间不大,吸引不了社会资本和资源的进入。多年探索实践证明,管护服务要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运作难以为继。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建议省财政继续安排沼气后续管护资金,良好的管理是正常使用沼气的基础。政府购买服务,实现沼气持续运行和管理,保证各级服务站内沼气配套物资齐全,具备抽渣系统、碎草机、甲烷检测仪、温度仪等必要辅助设备,为农户排扰解难,使“民生工程”深入民心。
3.3 提升服务网点能力 根据当地沼气用户分布和服务网点现状等实际情况,对现有的沼气服务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并以乡镇或农业综合服务站为基础,收缩布置服务网点,提高覆盖率。健全网点工作制度,强化考核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为沼气用户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按照民建民用民管和“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让服务网点技工人员的报酬有着落,从而使服务网点得到稳定长效地运行。积极探索物业化管理模式和机制,不断提高沼气后续服务能力[2]。
3.4 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与农户生命安全、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要树立牢固的安全第一意识。落实好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节点防控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涉及沼气工程的管理、使用情况及安全设施运行等方面,包括管道的破损情况、窨井盖、沼气池池体、沼气灶脫琉器、安全警示牌等都要逐一排查,每项内容都要检查并记录[3]。进一步做好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引导农户对于长期弃用并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沼气池,要按照沼气报废管理规定进行报废,并进行安全处置。
3.5 探索沼气发展新思路 在各地鼓励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大中型沼气项目和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中型沼气项目的背景下,吸取以前的经验教训,谨慎发展,稳步推进。将秸秆、粪污以及“三沼”综合起来,将养殖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与农村沼气用户联系起来,把农村沼气建设与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测土配方施肥、基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结合起来,利用大中型沼气工程带动盘活户用沼气工程。通过推广以沼气为中心循环的“猪—沼—果(菜、粮)”生态农业模式,由户用沼气向大中型沼气转变,形成上联养殖业、下联种植业的循环农业新格局,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4 结语
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了农业现代化步伐,农村沼气工程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改善农村人居和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面对现阶段农村沼气发展的状况,今后要将沼气与农村的生产、生活与生态有机联系在一起,采取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服务体系建设齐头并进、同步发展[4]。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农村户用沼气最大的综合效益,创新沼气管护机制和后续服务模式,探索农村沼气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新道路。
参考文献
[1]马树梅,李布清,朱丽君,等.农村沼气发展的障碍分析及对策[J].中国沼气,2010,28(4):49—51.
[2]郑良燕,费利华,杨胜,等.浙江省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及建议[J].浙江农业科学.2016,57(11):1833-1836.
[3]屠昌鹏,王力.玉环市沼气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J].浙江农业科学,2018,59(12):2270,2335.
[4]李景明.关于中国沼气建设的几点思考[J].中国沼气,2009,27(4):25—27.
(责编:张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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