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中小学音乐校本课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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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楚闻
【摘要】音乐校本课程近年在全国各地区的中小学校被广泛实践,形式多样且种类丰富;这是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要求,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但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出现些许有待解决的问题,及时发现、总结、改进是更好地完善中小学音乐校本课程的关键一步。
【关键词】音乐校本课程; 中小学 ;实践; 问题
【中图分类号】J6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7X(2020)06-0226-02
【本文著录格式】杨楚闻.初探中小学音乐校本课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J].北方音乐,2020,03(06):226-227.
一、校本课程的定义
近些年,国家对“课程”进行了重新的审视和定义,刮起了课程改革的热潮。在新课改的大背景下,整体课程体系有了全新的变化,由原先较为集中且统一的教育管理制度向多元化的形式转变,最具代表性的则是校本课程的实施和推广。校本课程,分为广义和狭义二类,广义指课程的抉择权和选择权下放到地区,是对国家课程的缺漏进行一定的补充;狭义则是在概念上进行强化,强调学校为本体的理念,推动学校课程质量的提高。校本课程的开发是针对国家原有单一课程开发中存在的问题而被提出来的,具有一定的自身优越性,为国家教育课程在学校层面上建立起的多样性、差异性特征,提供了可行性和操作性,施瓦布(J.J.Schwab)、斯腾豪斯(L.Stenhouse)、斯基尔贝克(M.Skilbeck)等课程论专家们也为此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音乐课程标准对校本课程的指导及建议
2011版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在“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中明确了校本课程的必要性;(1)在原有普适性教材的基础上,地方应与学校合作,深入挖掘本地区民族文化传统并结合地区人文特点,开发特色民族民间音乐课程,作为音乐课程教育的一大重要组成部分,建议中尤其强调了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音乐项目;|(2)强调了学生艺术课外活动在音乐课程资源中的地位,鼓励教师开设与音乐活动相关的社团活动。由此可见,音乐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极具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地区也逐步如火如荼地开展,但随着活动的开展和实施,限制其发展的因素也伴随出现,以下笔者就将自己工作中和经过多方在调查了解后发现的问题进行浅要的讨论。
三、课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部因素
1.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的限制
我国部分地区因受到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的限制,教育资源无法紧跟课程需要。虽说校本课程的设置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教育的实际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由于是普适性音乐课程的延伸环节,相比而言,做好音乐校本课程,无论在教育的硬件上还是软件上都务必更多地下足功夫,而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也不难看出存在些许问题。
(1)校本课程实施中器乐的配置。音乐学科的校本形式具有多元性,但作为听觉艺术,除合唱团和部分民族民间音乐社团可直接使用纯人声进行学习活动,多数音乐类校本课程中需要使用到不同的乐器,乐器的采购和使用,往往局限了此项课程的开设和发展。
(2)校本课程实施中的师资配置。课程的教学质量与师资水平密不可分,鉴于音乐类学科的特殊性,学校教师常无法精通多门乐器,这也直接影响校本课程的开展和实施。在经济发达地区的部分学校,对音乐教育投入的资源较多,学校常针对课程的具体内容邀请相应的外聘专业教师进行定期授课,并多次开展观摩“高雅艺术进校园”等高级别交响乐团、合唱团的艺术展演相关活动,在校音乐教师和学生有机会共同学习进步。不仅如此,不少学校眼光长远,尽力为本校音乐教师提供外出培训的机会,为教师搭建起更高的继续再教育新平台。但由于經济发展和文化传播的不平均化,更多的情况则是不容乐观,学生对音乐的求知和所获得的教育资源无法达到匹配与平衡,师资的水平限制着校本课程未来的道路。
2.非重点考试科目的限制
音乐作为具有普遍性和感染力的听觉艺术,能对人起到体验审美、陶冶情操、启发智慧的作用,也为人际交往中情感的沟通搭建了桥梁,由此可见音乐的重要性及音乐教育的必要性。多数家长会在孩子年幼时,对其进行音乐方面的熏陶学习。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课业逐渐繁重,音乐课程的学习时间被迅速压缩,通过查阅资料和笔者对学生访谈中得知,“无法继续参加音乐学习的原因”无一例外地指向于此,且由于音乐学科在中小学中考试分数占比较少,被边缘化的情况显著。音乐校本课程在实施过程中也难以幸免,课程的公益性更加剧了此类现象的出现,学生流动性大,完成作业质量不稳定等都使课程开展困难重重,如何解决音乐教学中的“功利化”,成为了紧要关键的任务。
(二)内部因素
1.音乐校本课程设置上
(1)课程目标不明确。中小学音乐校本课程的教学目标界定多数较为模糊,总目标中对“情感态度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个维度的解读不够到位,部分课程出现授课特色不突出、无法体现学校教学亮点、与教学内容未能达到良好的对应,且在各学段目标中,分层表述不清晰。而教学目标作为教学活动的向导,则应该做到三大统一,即:整体与部分的统一、传承与发展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2)课程内容不系统。在校本课程教学内容中,各个模块的内容定位不够准确,知识点结构松散,加之教师未能对所开设课程进行全面、多方位、多角度的了解和解读,致使对教学内容的难易递进关系把握时常不够,打破了学生的知识习得原有规律;而教学内容无法形成完整的体系也直接影响了教师对总体课程教学的规划,有些教师只能仅凭自身的经验进行教学,也使得校本课程的课堂效率和效果大打折扣。
(3)课程形式单调。新版音乐课程标准中提到,要合理地进行课程中教师和学生的人员搭配,科学设计教学方案,才能将教学效果最大化,保证教学质量。而走访调查中显示,由于音乐校本课程常以第二课堂的形式出现,学生接触课程的时间不同于正常课时,除课时上受到明显的制约,无法开展更多形式的音乐校本课程外,更重要的是,教师人员数量和所属专业方向、学校教育资源等方面也存在单一化现象,加剧了对音乐校本课程开发和开设的考验,无法满足学生多样的学习需求。 (4)评价机制不完善。校本课程的评价不仅仅是对教学结果的最终性评价,还包含着贯穿整个课程实施的过程的评价,是一种发展性的、形成性的评价体系。评价体系的建立能够对校本课程做出及时的修订,利于教学过程的积极开展,提高教学质量。在音乐课程中主要进行的是对目标和课程可行性的估测,而多数中小学中则直接进行最终教学效果的评测,忽略了课程过程中主体与多层评价形式的关联性。然而,教学效果的优劣,根源是来自教学实践的过程,关注教学过程尤为重要,使得教师能根据学生的反馈及时地改进教学环节,改善学生对课程的喜好程度,突出课程整体的最终成效。
2.學校层面对音乐校本课程的态度
(1)学校对音乐校本课程的支持力度有待提高。音乐校本课程的实施关系到学校中整个音乐教育体系的变化,学校作为真正落实校本课程的主体,大到在行政管理上、人力、技术、课程资源上,小到在课时的安排上,是否提供音乐教师足够的多方面支持,是开展好音乐校本课程的关键性因素。而据了解,在目前的多数中小学中,音乐校本课程只作为第二课堂每周一次的兴趣班推出,若遇到重要考试、活动,难免无法按时开展,教学课时上受到很大的局限;再者,学校对教师的备课、上课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成果无具体要求,容易造成师生皆松散的教、学状态,难以达到开展课程的真正目标。
(2)学校给予的音乐教师培训机会尚不乐观。课程开发的主体是教师,这就对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除大量涉略课程相关的文献资料,还需具备扎实的音乐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素养,对学校而言,教师队伍的建设成了校本课程开发的重中之重。现开设有音乐校本课程的中小学校,更多的是将教学成果的好坏归结于所花费的单位时间、教学设计或环节中,忽略了教师本体的重要性。除受经济水平压力这一无法避免的外部因素外,有能力给予教师提升专业能力的多数学校,却也因管理和理念的不足忽视了对教师的培养。而前文中提到,音乐学科的特殊性,即专业种类众多,教师多无法精修所有课程,学校应更多地提供老师“走出去”的学习机会和“引进来”的交流平台,才能在音乐校本课程中交出满意的答卷。
参考文献
[1]许冰编著.埃德温·戈登音乐教学理论与实践[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4:148-149.
[2]余丹红.音乐教育研究论文集[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1:216-217
[3]吴刚平.校本课程开发[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 2002:61-72,73-127.
作者简介:杨楚闻(1992—),女,汉族,福建漳州,中学音乐二级,研究生,研究方向: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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