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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医务社工制度对我国的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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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建立和发展医务社工制度是中国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中国医务社工制度应用率有了较大提高,但仍存在诸多问题。该文运用比较研究法,通过对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医务社工制度发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进行分析,提出了以下几点启示:①明确医务社工在医院的定位;②对医务社工进行专业化细分; ③加强医务社工的专业技术资质和研究能力;④建立完整的医务社工人才发展机制。通过借鉴国外经验与结合国内医务实际发展,最终实现我国医务社工制度的提高与普及。
  [关键词] 医务社工;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 R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20)08(a)-0195-04
  [Abstract] The establishment and development of a medical social work system is a requirement for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medical services in China. In recent years, the application rate of China's medical social work system has been greatly improved, but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This article uses a comparative research method to analyze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Japan and other developed countri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edical social work system, and puts forward the following enlightenments: 1.Clarify the position of medical social workers in the hospital; 2.Specialize subdivision of medical social workers; 3.Strengthen the professional technical qualifications and research capabilities of medical social workers; 4.Establish a complete development mechanism for medical social workers. By learning from foreign experience and combining the actual development of domestic medical affairs, the improvement and popularization of my country's medical social work system is finally realized.
  [Key words] Medical social worker; Experience; Inspiration
   醫务社会工作者和医务社会工作的定义:我国的医务社会工作者可以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类型:广义泛指健康照顾体系、健康服务处境中以及健康服务相关领域中就业的社会工作者。主要分布于卫生系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医疗保险和民政福利事业中;狭义的医务社会工作者是指卫生系统工作的社会工作者。是整个医务社会工作的主体与核心组成部分。除了为患者提供生物性疾病诊疗以外,医务社会工作者的基本职能是解决患者的心理、社会问题而开展的职业化社会服务活动,主要是防治疾病和患者各种社会、心理、文化性问题,改善其健康状况[1]。
   医务社会工作是在医疗机构中,由医务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开展以协助患者及家属解决与疾病相关的社会、心理、家庭、经济等问题的工作。医务社会工作既是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1  概述
  1.1  医务社工的研究意义
   当前,医务社工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符合我国现阶段医疗服务的需要。一方面,伴随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医学技术的进步,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日益提高,使医患矛盾问题凸显,数量呈现递增趋势。而医务社会工作在缓解医患关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上非常重要;另一方面,现代生物医学模式已逐步转变为生理—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这使社会工作者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服务对象也进一步扩大,医学社会工作逐步走向细致化、专业化和制度化,使医务社会工作者在医院的专业地位进一步巩固和明确。
  1.2  我国医务社工制度的发展现状
   我国医务社会工作的萌芽从1921年协和医院创建社会服务部开始出现,但中间因受到社会、政策等因素影响,医务社工并没有取得太大的发展。2000年后,以深圳、上海为代表,医院陆续成立了社工部、引入专业社工,相应的医务社工行业组织也开始出现[2]。但由于医务社工的主要推动力量在民政部门,因此医务社工并没有得到太大的发展,项目和人数普遍不多。
   2009年我国新医改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医务社会工作,2018年国家卫健委发布《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考核指标》,考核指标中首次明确:医务社工制度被单独列为了一级指标,共占6分[3]。10年时间伴随着政策的支持,国家对医务社工制度建立和发展的重视程度大幅度提升。见表1。
   在政策指引下,国内很多医院和科室通过建立医务社工制度和组建医务社工团队,具有辅助临床需求开展专业服务、逐步完善医务社工制度、提高医务社工工作知晓度的积极作用。   1.3  我国医务社工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当前我国各医院的医务社工制度已逐步建立起来,医务社工在岗位设置和人员规模上也初显成效。但我国的医务社工制度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其专职化发展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医务社工的总体进展相对缓慢,影响力较小;医务社工的工作认同度低,发展后劲不足等[4]。通过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先行经验,为我国医务社工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2  发达国家医务社工制度的经验与启示
  2.1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主要经验
  2.1.1 美國  美国的医务社工制度已有百余年发展,经过了萌芽期、诞生期、发展期、迅速发展期和机构改革期五个阶段,医务社会工作的基本特征也从在医患关系中处于从属地位发展到走向专业化和制度化的道路。
   作为世界上医务社会工作最发达的国家,美国医务社会工作者的服务范围已经涉及影响健康的所有社会领域,包括临床医疗、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社区帮助、政策支持和理论研究。他们不仅分布在医院,也分布在疾病控制、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系统内。其工作职责从“生理疾病”提高到“健康服务”层次,凡是与人类健康状况有关的领域都属于医务社会工作者的职责范围和服务领域[5]。
   因此,美国的医务社会工作者都具有专业知识背景且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定位清晰,拥有完整的工作团队和专业组织协会、资质认证体系和技术职称体系,社会地位较高,职业发展前景也很好[6]。
  2.1.2 日本  日本的医务社会工作开始于20世纪初,最早是从私立医院开始雇佣专业的社会工作者,1947年政府颁布《保健所法》后,医务社工开始在各大医疗机构普及[8]。经过若干次的修订,2002年厚生省公布了《医务社工工作者业务指针研讨会报告书》,规定了医务社工进行服务的六个领域,分别是:①经济援助;②疗养中的心理、社会性问题;③诊疗服务;④出院服务;⑤社会回归服务;⑥社区服务[7]。明确了医务社工在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中职责范围和执业资质。
   日本通过规范和明确医务社工的工作内容、专业理念,促进了医务社工在医疗机构的专业化发展,也对医务社会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实现了有效的管理。
   另外,日本医务社会工作的实习教育也实行系统化和体系化管理。学生在实习期间,要经过教育单位(学校与老师)、医疗机构(机构和督导)和学生(学生或实习生)在实习前、实习中和实习后三个阶段不断循环的督导和反思后,最终经过医疗机构的评估才能结束实习,取得资质证书和走上工作岗位[7]。
  2.1.3 其他国家和地区  医务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各国和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的差异,所以也形成了各有特色的医务社工模式。作为医务社会起源地的英国,其核心是强调保障以家庭为基础的健康;法国的医务社工工作主旨在帮助各类人群适应可能会影响他们健康状况的特定社会环境;中国香港地区的医务社工不隶属于医院,而是由社会福利署康复、医务社会服务科和医院福利管理局管理,为患者提供心理咨询、转介服务和各类社会资源的争取与共享[8];中国台湾地区的社会工作受到比较完善的法律支撑,医务社工者的考核标准也已纳入医院评价标准。
  2.2  为我国社工制度带来的启示
  2.2.1 明确医务社工在医院中的定位  目前在我国的一些医院院长会质疑,对医务社工既需要给编制又需要给经费支持,产生的效益在哪里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医务社工既不是志愿者,也不是第三方的商业人员,他们是专业的服务人员,是患者的支持者、家属的指导者、医院的协调者与合作者。在美国,医务社工被定位为是医院的保镖、中间人及润滑剂[5]。
   医务社工在医院内与医生、护士、后勤等人员的身份相同,都属于医院的员工,虽然不承担一线的医疗服务,但是医疗社工能够通过与临床的对接发现临床需求,有效地帮助有需要的患者及其家属,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免费服务。医务社工提供服务的基本原则是按照需要(need)原则,而不是按照需求(demand)原则。他们不承担有创收任务的“商业性服务”。也就是说他们不以服务对象的付费能力和收入水平来提供服务,而是通过专业测评服务对象的需求程度和困难程度后,提供与之相应的免费福利服务。
  2.2.2 对医务社工进行专业化细分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医院的社会工作部仍然属于医院的职能部门,除了负责处理医院的医患纠纷、院内的志愿者服务外,还要从事大量行政性质的工作,并没有根据医院的专业学科特点系统性的开展医务社工工作,这不利于医院社工的专业化细分和长远发展。
   对比美国的医务社会工作,经过百年发展,伴随其服务对象的不断扩大和服务范围的不断延伸,已经走向了专业化道路。以诞生美国首位医务服务者的马萨诸塞州总医院为例,根据自身医院特点,该医院的社会服务部门已经建立了包括瘾君子互助小组、艾滋病互助小组、丧亲互助小组、癌症互助小组、心脏病互助小组等19个以上的互助小组,其医院社会服务部门的员工也为整个医院的许多不同领域提供服务并提供团队支持。
  2.2.3 加强医务社工的专业治疗技术资质和研究能力 以我国儿童专科医院的医务社工为例,目前主要是通过以下三种形式:①各类游戏服务,如:绘本绘画治疗、音乐治疗等来缓解患儿的不适症状;②播放视频、音频设备来转移儿童在陌生环境中对治疗产生恐惧心理的焦虑情绪;③运用术后陪护、诊疗协助或非药物物品来缓解儿童在治疗时产生的疼痛感,以减轻其父母的压力[9]。
   从以上几种方式可以看出,我国的儿童医务社工活动,现阶段主要是向国外进行外在的形式借鉴,虽然服务的方式多样,但是专业治疗技术资质不足,仍以实践为主,缺少研究能力。对真正的干预机制和反应机理不清楚,服务成效难以判断。    而美国专门从事儿科护理的医院通常是有儿童生活计划,目前全美有400多个儿童计划在各医疗机构内运作[10]。该计划是在不同程度上为不同的单位设置儿童生活专家,通过儿童生活专家来进行实施。这些专家经过长期专业训练后取得资格证书并通过标准化考试。他们会与患儿家庭、医护人员和卫生保健团队的成员合作,制定出一个全面的护理计划。通过游戏、提前做出心理准备、非药物干预与药物干预相结合等模式[9],最大限度地解决儿童住院治疗和其他医疗保健过程中所带来的心理、社会问题或其他潜在压迫性治疗所带来的负面影響。
  2.2.4 建立完整的医务社工人才发展机制  ①建立完整的培训体系。目前我国的医务社工主要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部分是由医院的医护人员转岗成为医务社工,这部分人员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另一部分是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毕业后进入医院工作成为医务社工,这部分人员缺乏专业的医学知识[11]。
   我国现阶段并没有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医务社工培训体系,现有的培训更多是由医院或学校自发进行,在课程设置的合理性、专业的针对性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衔接度上,无法确认其客观有效,容易产生脱节现象。借鉴日本在医务社会工作实习教育中的培养机制,这种机制将教育单位(学校与老师)、医疗机构(机构和督导)和学生(学生或实习生)组成的三者联动职能矩阵连接起来,明确了实习前、实习中和实习后的三个阶段各自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有效地进行了全面、系统和结合实际的培训指导。
   ②建立包含招聘、薪酬和晋升的职级体系。根据中国青年报2015年的调研,在广西南宁45.5%的青年医务社工对自己的工作不满意,其中占比重50%以上的原因是工资报酬低、社会认可度低和工作要求高,见图1[12]。
   在美国,社会工作专业已经纳入到美国的职业教育体系中,培养出来的专业人员对比其他专业类型,因为定位清晰,分类极细,所以就业率和薪资增长率也高于其他职位。他们有自己的专业组织协会、资质认证体系和技术职称体系,平均年收入约为4万美元。因此,要实现我国医务社工人才的长期培养与发展,就要建立一整套教育、招聘、薪酬、晋升等相应的人才发展机制。这需要学校、医院、政府、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和配合。
  3  结语
   2018年底国家卫健委发布的《考核指标》,是对我国医务社工制度政策性的指引,也使我国对医院社工制度的普及指日可待。但医务社工制度在普及之后如何在医院内部更好地发展,确实使医务社工能够起到促进医患和谐和医疗人文服务模式的作用,相信通过借鉴经验与实际发展相结合,以及多方资源的链接,变挑战为机遇,最终能够实现我国医务社工制度的巨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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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李海雁,闫薇.医务社工制度成为考核医疗机构的一级指标[J].中国社会工作,201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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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龚晓龙,钱昆.美国儿童生活计划模式对我国儿童医务社工实践的启示[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9(10):1288-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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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傅茜,傅丽丽,徐虹,等.某儿童专科医院医务社工有效融入医疗团队的实践探索[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8,(3):282-285.
  [12]  刘继同.中国医务社会工作十年发展成就、主要挑战与制度建设路径[J].社会政策研究,2017(3):66-78.
  (收稿日期:20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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