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网络主体性困境及其应对策略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互联网的出现与普及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思维模式、行为方式、价值观念和认知模式,深刻而广泛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网络不仅使人的主体性得到张扬与发展,也导致了人类主体性的诸多困境,如何应对这种全新环境带来的全新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关键词:网络主体性;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1 “网络主体”与“网络主体性”
  网络作为一种新的交往方式,它的广泛使用,必然会给人们带来新的行为方式和文化模式,而新的文化模式又会培养造就新一代生活群体――网络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网络主体。
  网络主体通常又称网络人、网民,是指按照网络生活的样式进行生存,并形成了与网络相适应的网络人格的人群,包括网络的创建者、维护者、经营者、管理者和使用者等,并且随着网络用户的不断增加,其范围也会不断扩展。
  有网络主体就必然会产生网络主体性,网络主体性是指网络主体在其网络活动与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一般特性。网络时代下,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使人的实践和认识活动的工具、手段和客体网络化,甚至使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主体也以网络化的形式存在。
  2网络主体发展面临的困境
  2.1技术性困境
  2.1.1对计算机网络的过分依赖造成主体性的丧失
  应用网络从事一定的活动就必须依赖计算机网络的支持,若没有这些信息技术的支持实践活动就无法展开。计算机网络不仅具有主体的品格,在虚拟实践中起着功能主体的作用,而且还是虚拟实践所借助的物质工具和精神手段。同时,虚拟实践的客体、虚拟实践的活动空间也都是计算机、网络和虚拟技术创造出来的,甚至虚拟实践中所呈现的内容也是计算机硬件技术和软件编制的结果,离开计算机网络虚拟实践就无法展开,没有虚拟实践,计算机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从这个意义上,人们一方面享受着虚拟实践活动中所拥有的充分自由,另一方面忍受着对计算机的过分依赖所造成的人的主体性的部分丧失。
  更为严重的是当电脑越来越多方面代替人脑的时候,人对技术的依赖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人越来越面对着“机器是人”的挑战,人类发明机器的目的是让其能部分取代人的劳动,克服人自身身体的某些局限性,能够更大限度地认识世界、认识自身,从而更主动地去改造世界,使世界更能满足人的各种需要。同时人也能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不断发展自己、丰富自己。网络时代,由于网络技术的广泛渗透性,使人的一切活动都和电脑分不开,这样一来,人虽然摆脱了工业时代机器的束缚,但又日益沦为电脑、知识、信息、高科技的奴隶。
  2.1.2技术趋同性对主体个性的销蚀
  赛博空间中技术的呈现出趋同性趋势,这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网络环境的一致性要求网络技术的标准化;第二,网络技术升级的压力。对于赛博空间而言,如果想要发挥出最大效益,本质上要求网络环境具有一致性和相似性,这在技术上表现为技术的标准化。网络主体在相同的网络规则下运转,可以消除因社会因素带来的制约,使得不同地域的人无论在何处,只要接入互联网,都可以进行网络实践,同时技术的一致性也在最大程度上消除了网络交流的困难。这毫无疑问增加了网络的合力,但对于网络主体品质的塑造则形成了个性的相似化,使得网络主体的行为特征也趋于一致性,这不利于网络主体的个性的形成。另一方面,赛博空间处于不断变化中,这也加深了形成个性的困难。个性的形成除了一定特殊的环境之外,也需要保持一定形态的稳定性。而网络世界的迅捷变化导致“不断升级”的压力,“没有最快,只有更快”,这就导致一个悖论:如果你想保持自己的行为习惯和方式,发展自己的个性,那么你很可能很快就会被“更先进”的事物所抛弃,如果你要想追上新事物的脚步,那么你就得不断放弃原有的东西而接受新东西。信息网络技术的这种趋同性特征,对于追求多样化、形成个性的网络主体起到一种技术障碍,对网络主体性起着销蚀作用。
  2.1.3主体能力面临着发展不均衡的危险
  人们在应用网络进行的是一种虚拟的实践活动,虚拟实践活动的展开不仅需要计算机和网络中的“硬件”作平台,而且还需要一定的“软件”条件支持。然而,虚拟实践所需要的“软件”是由计算机和网络专家编制出来的,其中渗透着计算机专家的意识和观念的支配,其他从事虚拟活动、运用这些软件的人们只有听从“软件”的指挥和安排,自身处于被动位置,没有“发言权”,他们只能使用这些固定的、已经设计好的程序处理自己的各项工作,自身的创造力在某种程度上遭到了扼杀,他们的主体性被严重地被束缚着,甚至面临丧失的危险。一味靠别人设计的“软件”进行工作,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被“搁置”起来,长此以往,他的思维能力、辨别能力和判断力将会不断退化,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发挥。
  2.2认知困境
  2.2.1信息泛滥,使主体的知识选择、处理面临困境,制约主体性的发展
  赛博空间本质上是个信息空间,一方面,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信息量过度膨胀,另一方面,人脑接受、识别、处理信息的能力是有限的,二者之间产生了严重的矛盾。有史以来第一次,我们制造信息的速度开始超过处理信息的速度。芬兰社会学家亚科•莱赫托宁(Jaako• Lehtone)把这种情形称作“信息矛盾”(information discrepancy)。当我们用“搜索引擎”搜索一个词,会出来成千上万条庞杂的信息,一部分肯定对你非常有用,但大多数则是垃圾,如果你好奇心强,试着去点击尽可能多的网页,那么你最终除了头昏脑胀外,可能一无所获。面对众多的信息,选择主体反倒感觉有用信息的不足,信息作为主体的异己力量与主体对立起来,信息控制着人的感觉、思想和行动。更重要的是,信息过剩不但使人正确处理信息产生困难,它还压缩了人们思想和精神的空间。精神的创造需要一定思考、品味和想象的空间,过多的庞杂信息反倒会使它失去轻灵透彻的品性,使它沦为一个信息材料仓库。
  2.2.2信息网络技术不利于主体思维能力的发展
  1. 思维的平面化
  赛博空间的信息空间性质和超文本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本身就是一个超大的记忆体,当我们需要信息的时候只要通过适当的技术就可以找到所需信息,这改变了传统上的记忆方式,网络记忆取代大脑记忆成为主流。这一改变使得主体思维“平面化”,从而使人们失去思维的“深度”,即降低了大脑记忆在人类理解过程中的作用,就像普遍使用“文字”使人们逐渐忘记了对生活的直接体验一样。早在20世纪中期,海德格尔就已经敏锐地感觉到信息技术对于语言和思维的革命性影响。他认为任何触及语言和思维的技术都是基本的技术,必须加以深入反思。他在1967年说:“也许历史与传统将平稳地顺应信息检索系统,因为这些系统将作为一种资源以满足按控制论方式组织起来的人类的必然的计划需求。问题是思想是否也将在信息处理业中走完它的道路。”[1]
  当代网络技术的发展证实了海德格尔的忧虑。网络思维方式的平面化导致思维深度的消失,信息量的爆炸掩盖了思想的深度贫乏。人类理解力的功用在于认识世界,思考世界,获取知识以技术性地改造世界,并为生活世界提供“意义”和对技术的运用提供思想指导。而在网络上我们获得的很可能只是“知识”,它往往无法替代我们自己头脑中的思索为我们的现实生活提供意义。
  2. 思维的技术化
  从现代技术出现开始,技术对人类思维的异化就没有停止,网络时代思维的技术异化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人机界面所形成的人机共生思维、主体思维借助于电脑表达都在无形中抬高了技术和机器在思维中的地位和作用,降低人在思维中的地位和作用,导致了思维方式的技术化,丧失其丰富的人性内涵。譬如说,网络时代对创新的要求是无止境的,这就导致了“为新而创”:一味求新求变,不断升级,“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样的结果就是容易丧失思维的连续性和继承性。结果可能是一种“无根”的创造,没有实际价值的创新。

  2.3交往困境
  2.3.1网络既扩大了人际交往范围,又会使主体弱化人际关系和感受性
  借助网络技术,人们可以感受许多前所未有的属性和领域。但是,即使在计算机网络发展到了十分先进的程度,人类的非网络交往还是十分必要,人与人面对面的感受性是无法替代的。人类需要今天这种人与人所特有的关系。也就是说,只有人与人这种特殊的环境,才能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关系”。这样成长起来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才能真正成为具有人的个性和人的“身份特征”的人。在网络上,“人机”对话尽管具有极大的自由度和广阔空间,但是人与人,人与人群之间的“人性化”交流和人与人的“人性化”体验与移情,不是“人机”所能感受到的。即使计算机网络再发达,再广泛地渗透于人的具体生活,都只是人类生活的工具,而不能替代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人类必备的生活方式及要件。人类的繁衍、生育、儿女情长、含饴弄孙等人际交流和真实的人际感受,决非网络所能够取代。如果用网络交往代替一切,那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人际关系、人类感受性、降低人的直接体验性和感悟性。
  2.3.2网络时代人的交往的异化,削弱了人的主体性
  网络作为人与人交往的中介,虽然消除了人与人交往的时空障碍,扩大了人际交往的空间,但是,这毕竟是以技术为中介的人与人的交往关系,技术一只手给予,而另一只手则常常索取,技术愈来愈忽略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当计算机空间给了我们更大的个人自由的同时,它也破坏了直接交往的亲密关系网。机器的使用使得许多劳动都成为自动化的,人们之间需要互助的事情越来越少,交往成了一件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人们之间的真实情感减少了,网络空间中的交往成了替身的交往,这种意义上的交往使参与者的身体在场打上了括号,肉体的直接性既可省略也可模糊,似乎人与人之间更加平等了,但在另一种意义上表明人类相遇的质量下降了,“第二位的或替身的身体所揭示的仅仅是我们心理所希望揭示出来的那种东西”。但替身自我永远也不能完全代表我们,“我们越是把虚拟人身(cyberbody)错当成自身,机器就越是把我们扭曲”。与传统社会里人与人面对面的交往有着质的不同,不直接在物理空间中与其他人见面,我们的伦常也就松散了,面对面的交流,人与人长期靠情感支持的温情和忠诚消失了,人们整天与电脑终端为伴,会使人们之间的关系疏远,情感淡漠,个人容易产生孤独、冷漠等情绪,这也会削弱人的主体性。
  3网络主体性困境的解决对策
  网络所带来的主体性困境是客观存在的,无论我们喜欢与否,它都在对网络主体发生着影响,针对以上的问题,这里提出如下可能的对策性思路。
  3.1加强对网络主体的教育
  3.1.1教育网络主体应立足于现实社会的交往
  保持人对网络的相对独立性,使人自由地进出网络,不能一味地沉溺于其中,使人成为名副其实的符号掌握者和使用者。就现实生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而言,这是出于人的本性的一种需要,要教育人们应该懂得满足这种需要是人之发展所不可欠缺的,虚拟交往不同于,也永远不能取代现实社会中的人的交往,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的缺失会造成人性的某种丧失,从而弱化人的主体性,网络主体应该立足于现实社会中人的交往。只有现实社会中的人与人面对面的、直接的交往才能实现人们之间真正的情感交流和互动。
  3.1.2引导网络主体在现实世界中展现自我
  正是由于计算机这一创造符号的工具开辟了一个普遍数字化的符号世界,人们则更应有意识地将一个丰富的、现实真实世界展现于受教育者面前,引导他们参与其中,用各种方法让他们感受和意识到真实的事物、真实的自我、真实的他人、真实的关系,归结到最后一点,也就是实实在在感受到人的真实存在,防止他们借网络世界而逃避现实,使他们明白,网络只是他们把握现实世界的一种工具。这样当他进人网络符号化的虚拟世界中时,才能分辨真实的世界与符号世界,明确以真实的人的身份去把握符号,把握符号世界中的一切,成为符号世界的主体,而不至于丧失自我,沦为异化物。
  3.1.3加强网络主体的道德自律教育
  鉴于网络社会中人的符号化身份,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在符号这把庇护伞的遮蔽下,人们可以侥幸逃脱舆论和利益机制的制裁,于是进行自主自律性的道德教育就更为必要。
  首先,网络行为主体要对自己负责。在网络时代,学会自己对自己负责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网民应有强烈的责任心。在网络社会每个人都赋有一定的道德责任,这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同时,也是对社会和他人的一种责任。另一方面,网络主体在自觉履行责任的同时还应发挥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超越自身,网络技术为人的主体性、创造性的张扬提供了技术支持,但也助长了人的无拘无束,这就要求网络主体学会自我克制,在张扬人的主体性的同时,获得自我超越性,建立适合自我身心需要和适应网络社会特点的健全人格。
  其次,塑造理想人格。网络教育与传统的教育不同的一点是前者是自我教育,而后者是他者教育。实体社会中的教育自我建构是以他人所代表的社会规范为准则的,最终形成的是具有统一性的自我,大家恪守基于共同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建立的共同的社会道德和规范。虚拟社会中的自我是多重性的,没有一种统一的社会规范约束网民,这就要求网民进行自我的重塑,塑造一个求善、求美、求真的网络实体。
  3.2增强认识和辨别信息的自觉性,成为信息的真正主人
  在网络环境中,网络主体应当增强认识和辨别信息的自觉性,成为信息的真正主人,而不是迷失于信息洪流中。当信息汹涌澎湃从你眼前流动时,你应该自觉地对信息进行加工和分类,进行有目的的筛选和过滤,储存和使用有价值的信息,筛掉那些污秽不堪,不堪入目的信息垃圾,这样,信息才会变成真正的知识,具有实际意义并使使用者主动利用这些进行知识创新,创造出新的知识、新的思想和新的观念,正是这种知识创新才能充分体现人的主体性,充分体现人在信息面前的主体地位。
  3.3加强现实生活与虚拟世界的整合
  虚拟的网络化生存让人真正领略到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的差异。在现实世界里,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承担着现实社会赋予他的责任和义务;在网络世界里,作为网民,他遵循着网络社会里的规则,作为精神个体,通过符号进行着信息交换以维持其精神的存在。同一个个体奔波于两个不同的世界里,在双重生活世界里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如果同一个人的生活空间长期处于分裂状态,有可能会导致双重人格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从而弱化了他的生存和判断能力。因此,应尽快地将现实生活与虚拟世界整合起来。在整合过程中,两个世界的文化和行为规范应是互相制约的。一方面作为文化形态的现实生活模式因历史的传承和积淀具有异常的稳定性,从而对网络生活发挥调节和规范作用;另一方面,基于网络特性的网络文化也因其异质和前卫特点具有异常的活跃性,从而对现实生活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两者的良性互动将达成现实生活和网络生活的和谐统一。
  3.4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网络环境虽然具有不可控性,但是网络环境毕竟与现实生活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利用社会规范手段来对信息实现一定程度上的规范是可行的。例如,信息的泛滥,使主体的选择性弱化,因此,必须建立一整套的完善的信息发布制度和规则,明令禁止哪些信息不应在网上公开发布,避免扰乱网民的视听,带给上网者不必要的麻烦和浪费他们的时间。如何建立起这样一套约束网民行为的规章和制度,这将是一个复杂和全新的课题。需要各个部门的紧密配合,任何一个单独的部门都没有能力对信息发布进行单独的管理,政府必须明确规定,发布单位的资格审查与监督必须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来管理,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和监控。
  3.5改进网络技术,对网络主体行为本身进行规范
  利用新的技术来弥补已有技术的不足,是技术乐观论的主要观点,这里也可以成为一种可能性的对策思路。例如,科技人员应应用有效的科技手段研制出高智能的计算机系统软件,为防止互联网的滥用提供技术上的帮助。当个体上网时间过长或身心出现疲劳,电脑会自动发出信号或关闭,只有到了适当时间,当个体身心状况恢复正常时方能使用。这样就通过技术手段迫使网络使用者自觉走出网络世界,主动调节其身心健康,减少由于长时间沉溺于网络而带来的身心伤害。
  3.6加强人与人之间在现实生活中的沟通
  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提高对现实生活的吸引力和满意度,从而减少对互联网的过分依赖。现代社会中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压力的增强,竞争激烈程度的提高,人们往往是在为了个人的经济利益在奔忙,缺少了人与人之间的关怀和交流,人们之间的感情淡漠了、疏远了,或者由于其他一些因素,人们不愿意和熟人之间进行交流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是非,于是人们更愿意去网上找朋友、倾诉烦恼和表达对工作与生活的不如意,久而久之人们越来越迷恋网络,只会和电脑交流,语言表达能力退化。还有一些青少年更是对网络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上网成瘾,成为名副其实的“瘾君子”,因此,应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提高对现实生活的吸引力和满意度,从而减少对互联网的依赖程度。尤其是青少年对网上的信息缺乏正确的判断能力、辨别真伪能力,一味模仿和听凭网上的言论引发了不少青少年犯罪行为,因此,对他们的教育和关怀箭在弦上,不能延误。父母应抽出更多的时间和他们交流思想,让他们能从家的氛围中吸取更多的知识营养,建立起和谐的家庭关系,以便有助于提高青少年的主体认知能力。
  参考文献
  [1]Matin Heidegger. Preface to Wegmarken[M]. Frankfurt, Klostermann, 1967.
  [2]戴维•申克. 信息烟尘:在信息爆炸中求生存[M]. 南昌: 江西教育出版社, 2001.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918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