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商业银行内控管理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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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为了实现经营目标而形成的一种内部自我协调和制约的控制系统,是一种全面控制的机制。内部控制作为银行控制风险和经营管理的基础,对于银行达到既定目标和维持良好的财务状况至关重要。严谨有效的内控机制是商业银行合规经营、防范和化解各种金融风险的关键,是银行改革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内控管理来看,与西方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还有很大差距,还需要改进、完善、学习和提高,现就加强与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控管理浅谈自己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改善 商业银行 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809(2010)05-0249-02
一、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内控管理现状及问题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商业银行的各种内控制度逐渐完善,基本建立了一套相对科学实用的内控体系,建立起内控管理的“三道防线”,前台业务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和合规部门是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是第三道防线。通过“三道防线”的分工协作、有机配合,促进了前中后台统一价值观的形成,构筑起风险防范的内控屏障。但经济案件仍然时有发生,反映出内控管理仍存在一些漏洞,亟待不断加强完善。
二、内控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内控观念尚存在偏差。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人总是认为内控机制就是各种规章制度的汇总、装订、汇总等整章建制方面的工作,从而忽视了内控机制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这种认识偏差反映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就必然对所发生的问题采取事后补救的办法,从而完全违背内控机制的特点,导致金融风险隐患。此外,观念上的偏差还表现在业务开拓与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同步性,特别是新业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风险隐患较大。
(二)内控管理薄弱环节尚存
市场行情变化影响企业生产而导致的信贷风险,在金融市场、外汇资产管理上的力量还不足,在市场风险的管理上存在一些盲区;在操作风险管理上,内、外部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包括发生的一些案件,说明我们的操作风险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如基层网点操作员责任心不强,警惕性不高,违规违章操作,对一些关键性环节控制不到位或业务不熟悉,未按规定使用印、押、证,内部往来业务核算不合规,入账不及时,报单传递没有登记签收手续,对账不及时等等;信用管理经验匮乏,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贷前调查往往流于形式,贷中审查不够严,贷后的监督检查不足等;银行新产品、新业务的发展与经营管理和业务素质不同步,产生风险隐患。
(三)内控机制尚不健全。突出表现在:一是内部控制制度牵制乏力。一些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在部门与部门之间不仅是相互割裂的,有的甚至是相互抵触的。另一方面,国内多数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建设上更多着眼于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执行的效果往往缺乏有效的衡量、评价手段。三是缺乏一个赏罚有度的激励约束机制。目前有的银行不仅对违规违纪人员没有明晰的处罚条款,更无相应的执行主体。
(四)稽核监督职能弱化。目前,各商业银行都实行了系统领导的稽核管理体制或者总稽核负责制,但稽核部门作为同级行的内部机构,地位不超脱,职能不独立,稽审职能和权威性没有充分发挥,难以对领导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进行有效的监督。另外,有些监督检查本身缺乏力度,检查走过场,起不到应有的警戒作用,加之稽核监督的滞后性以及稽核手段落后,这些都影响了稽核监督功能的发挥,没有起到查错防漏、控制风险的作用。
三、改善商业银行内控管理的措施
(一)全面防范风险,推进内部控制体系标准化。首先,要从主要控制和管理信贷业务风险向全面控制和管理各类业务风险转变,从制度防范风险向程序防范风险、技术防范风险等方面转变,真正从组织机构和人员上保障风险评估活动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其次,要努力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标准化。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程序、方法进行整合、梳理、优化,同时积极引进国外商业银行构建内部控制体系的先进理念、方法和机制,对内部控制人员、职能和流程加以规范和统一,便于执行和操作,以将控制机制渗透到每项业务活动中,从而形成一个动态的、能够持续改进的风险控制体系平台。第三,尽快构建风险评估和预警模型,为风险管理提供科学的支撑,并提高风险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程度。第四,加强对计算机系统风险的控制,形成一套有效的内部电子监督和牵制系统,保障计算机存储备份数据的精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第四,要以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契机,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内部控制要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转变,突出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使预防性控制落实在各业务制度之中。同时对内控制度的评价、修改和制定都要在程序上予以明确,以增强严肃性与统一性。
(二)关注重要风险点,保证可持续发展
强化贷后管理,保证贷款质量稳定好转;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继续做好案件防控工作;关注法律和声誉风险,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三)健全和完善内部稽核监督体系
一是建立监督体系,建立经办岗位事前事中的自我约束监督,委派会计主管的事中授权、事后检查,稽核和检查辅导员的事后稽核,上级会计管理部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的内部监督机制。二是加强稽核管理,充分发挥稽核作用,建立稽核质量考核办法,提高稽核效果。三是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建立检查追踪机制,对发现问题除限期整改外,还要定期进行追踪,确保整改到位。四是要加强对事后监督和检查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善于发现问题的能力,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思想过硬、责任心强、精通业务的检查督导队伍。五是要加强检查监督的处罚力度,建立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章不循、违章操作、查而不改、屡查屡犯的人和事坚决按制度规定严肃处理。六是加强考核,健全内部激励机制。
(四)加大技术手段在内部控制中的应用
技术手段是一种量化的、科学的模型和公式,它能有效地避免由于人为因素而造成对风险识别和判断上的失误。充分和正确地运用技术手段,对诸如财会风险、授信风险、资金风险等业务性风险的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对人事监察、安全保卫等管理性风险的识别判断也有一定的辅助作用。
(五)理性地处理好内部控制和发展的关系
盲目的控制风险,使业务得不到发展,那才是最大的风险。内部控制的最终目标是使风险转变为效益。内控和发展是对立的统一,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必将有利于业务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当然要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还需要我们观念的转变、理论的创新、制度的创新、管理的创新以及人员素质的提高,这对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和建设中国和谐社会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文化建设
在银行内部树立全员内部控制意识,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对于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通过对员工定期进行内部控制培训,将内部控制管理观念、行为规范由管理层贯彻落实到基层,由此促进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七)创新银行监管理念,构筑良好的外部环境
银行监管部门应把银行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作为监管重点,实行从违规个案的局部监管向整体监管转变,从合规性监管向风险性监管转变,从“结果监管”到“过程监管”与“结果监管”并重转变,将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统一起来,以持续性监管的方式赋予商业银行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的压力和动力,提高工作成效。
总之,面对国际金融业此起彼伏的风险和金融危机的现实,商业银行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内控机制建设好并贯穿于业务经营的全过程,认真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现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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