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市场化与城乡收入差距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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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永红 段若鹏
[摘要]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经超过警戒线。城乡差距拉大既是工业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又是我国市场发育不成熟的结果,还与长期以来的政策偏好有关。相比较而言,我国中西部城乡差距拉大问题更为突出。改革开放前后形成农村贫困的主要原因已经发生改变,由政策性贫困转变为系统性贫困。应采取有力措施缩小城乡差距。
[关键词]市场化; 工业化;城乡差距
[中图分类号] F12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80l(2007)01-0055―06
一、城乡收入差距已亮起“红灯”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并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有越来越大的趋势,这从以下数据中可以反映出来。在人均收入方面,从1978年到2005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差距由2.57倍扩大到3.22倍,绝对差距由209.8元急剧扩大为7238元:如果用反映社会贫富程度的基尼系数来表示,1978年我国基尼系数前为0.20―0.24,1980年为0.33,1990年扩大到0.343,1994年突破警戒临界点0.4,2000年后达到0.417,2005年《世界发展报告》认为已经达到0.447;从反映人民生活水平的恩格尔系数来看,1980年城乡恩格尔系数分别为56.9%、61.8%,到2005年分别下降到36.7%、45.5%,两者差距由当初的4.9个百分点扩大到8.8个百分点。2005年中国农村地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944元的仍有6432万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6年农村经济绿皮书》预测,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约为5%,低于去年的6.2%,在城市居民收入仍保持较高增幅情况下,城乡收入差距将继续扩大。造成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仅从市场化、工业化以及政策角度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城乡差距是工业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
各国的发展历史表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工业化过程中长期存在。无论是早期的发达国家,还是目前的一些新兴国家,都有过或存在着城乡差距现象。
关于城乡差距产生的原因,很早就有学者对此进行过深入研究。19世纪初,李嘉图认为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根源在于工业和农业两部门的生产方式和产品需求方式不同。一方面,农业部门存在着收益递减规律。而城市工业则表现出收益递增趋势;另一方面,农产品的收入需求弹性较低,工业品的收入需求弹性较高。20世纪中叶,克拉克指出,在工业化进程中,农业产值在GDP中的比例下降速度超过其就业比例下降的速度,将导致农业劳动者收入水平低于城市就业者的收入水平,从而形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我国经济的发展历程也印证了这一点。1978―1984年,我国第一产业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了3.9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的比重则下降了6.5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增长速度较快,城乡差距在1984年缩小到历史上最小距离(人均收入之比为1.84)。但从1984年后,农业从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的比重下降速度开始慢于农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比重下降的速度,前者在1984―2003年间下降了14.9个百分点,而后者则下降了17.4个百分点,与之伴随的是城乡差距的不断拉大,尤其是最近几年,农业从业人员在社会总就业人员中的比重几乎没有发生变化(见表1)。
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指出,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最基本的经济特征是二元经济。主要以工业部门和农业部门为代表。他认为,传统农业部门由于资本投入不足,人口迅速增长,土地有限,根据边际收益递减原理,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非常低;而与此相对应,工业部门劳动力的生产率较高。这就决定了农业部门的收入要低于工业部门的收入。造成城乡差距。同时这也是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根本原因。我们认为。城乡差距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在一定经济发展阶段,工业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农业因与自然生产交织而具有不确定性,以及土地的不可再生和农业技术进步的缓慢,使得农业部门的生产力要远落后于实行机械生产、技术快速进步的工业部门。
从理论上说,经济运行可以自行消除城乡差距,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型对此进行了说明。当然,这一过程会很漫长。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也表明贫富差距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一个先拉大后缩小的趋势。但在实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经济的自主运行有可能陷入一个恶性循环,因为市场经济的逐利行为会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一定时期内毫无节制地扩大。因此,多数国家在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后都会努力采取措施来平抑城乡差距。
我国在实行工业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城乡差距拉大的现象。我国工业化进程迄今经历了三个阶段:超常规的重化工起步阶段(1953―1978年);结构纠偏、轻重工业均衡化阶段(1979―1992年);重化工加速发展,产业结构明显高度化阶段(1993年至今)。一般用工业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来衡量工业化水平。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工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4年的38.9%增加到2004年的46%,与此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逐渐拉大(见表2)。
据分析,我国目前尚处在库兹涅茨曲线的左侧,尚未达到曲线的顶点,虽然2004年的城乡差距比2003年略有缩小,但主要是政府当年采取了一系列支持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政策的结果,短期效应明显,城乡差距在一定时间内还会进一步扩大。2005年我国人均收入达到1703美元,按照钱纳里划分工业化的标准。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的中后期。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一个关键时期,在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方面,必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而不能指望工业化发展自身的规律来平抑城乡差距。
但是从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的横向比较来看,城乡收入差距与工业化程度成反向关系。如果将我国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4个区域,通过计算发现,东部和东北地区的工业化水平最高。大多数省份都超过40%;中部地区次之,工业化程度从30%到48.6%不等,整体水平约为37%:西部地区工业化程度最低,绝大多数省为34%左右(西藏除外)。与之对应的是,从东部、东北地区到中部地区,再到西部地区,城乡差距逐渐拉大,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分别约为农村人均收入的2.6倍、3倍、3.8倍(见图1、图2)。
各大区域之间,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城乡差距在逐步缩小。这主要是因为。西部地区工业生产比较落后。为数不多的企业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民收入来源单一,收入水平非常低下。而东部和东北地区工业化水平较高。各类工矿企业多,农民收入相对较高,另外,这些地区有能力并已经开始实施“以工
补农”,城乡差距相对较小。事实上按照二次现代化理论的划分,东部和东北地区大多数省份已经完成了第一次现代化。开始进入第二次现代化。它们已经开始经过库兹涅茨曲线的顶点,进入右侧部分。对于中西部地区来说,缩小城乡差距的任务尤为艰巨。一方面,在当前工业化水平较低情况下,城乡差距本来就很突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困难比东部地区要大;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按照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趋势,城乡差距还会进一步拉大。所以,我国目前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大主要是由中西部地区城乡差距扩大所造成的。因此,我们要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期协调发展,运用各种政策来平抑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差距。
三、低水平市场化是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
一般来说。在制度完善、发育成熟的市场环境下,各种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动。按照市场规律配置到各个部门,获取社会平均利润,这时,不同部门之间不会出现较大的收入差距。因此,一个地方市场化程度越高,收入分配也就越具有合理性。但是,如果市场不完善、政府过度干预,再加上不同部门生产的特殊性(如工业部门与农业部门),市场竞争的结果往往伴随着收入差距扩大和两极分化。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进行市场化经济改革,采取的是非均衡的渐进式改革模式。时至今日,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功。但由于我们更多的是采取一种经验主义的方式,缺乏对制度体系结构全面系统的战略思考――换言之,目前的市场不是自然演进而来的市场,而是一种“人造市场”,于是出现了不同层级的市场,如国家级市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农村市场等。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上的问题。比如不能完全满足市场交易主体的独立性、市场体系的完整性、市场机制的完善性以及市场信息的通畅性,等等。因此我国市场不仅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市场失灵,而且存在因市场制度缺陷所带来的市场失灵。
我国现有的市场结构呈现的最大特征就是城乡二元市场。众所周知,市场按客体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目前,在农村地区,绝大多数农产品都是通过市场完成供需活动,由市场来进行定价,农村商品市场化程度很高。在社会农副产品的收购总额中,政府定价的比重已由1992年的10.3%下降到2001年的2.7%。但另一方面,在农村地区,包括资本市场、土地市场、技术市场、高级劳动力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却较缓慢,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以1995年为例,普通商品市场价格形成的市场化程度已高达84.5%,而要素市场中的劳动力市场、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分别只有60%、52.8%、53%、9.6%。由于宏观政策导向和农业固有的低生产率与低利润率,使得上述生产要素在多数情况下呈现出由农村向城镇的单向流动的趋势,影响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
一定量的资金是农业生产、乡镇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但长期以来,在现有的金融体制下,大量资金源源不断地由农村流向城市。据统计,1979―2000年,仅通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两大渠道,农村资金净流出量就高达10334亿元。同时,国有政策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支农能力有限,近几年在全社会贷款余额中,农业和乡镇企业的比重一直分别只占5%左右。土地本是农业之根本,但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区域发展规划不合理等原因,我国耕地面积一直在减少。目前,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每年约为250―300万亩。
在劳动力流动方面,从近20多年发展历史来看,中国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数量和速度都是空前的。1978―2001年的20多年间,农村劳动力总量净增17541万人,其中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净增13596万人。在现行的户籍制度下,出现了季节性的“民工潮”现象。一些有技术、有能力的农民长时间甚至永久地离开农村,走进城市,由农民变为市民,还有每年大批来自农村的大中专毕业生都留在了城市,其结果就是优质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留在农村的都是素质相对较低、能力相对较弱、年龄偏大或偏小的劳动力,从而造成城市人力资本水平越来越高、农村人力资本水平越来越低的现象,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上述生产要素市场存在的各种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市场发育不成熟、市场化水平不高造成的。对于广大农民而言,他们从事农业生产的产出――农产品在市场上完全按照市场供求规律进行交易:而农业生产的投入――各种生产要素的花费却通过扭曲了的市场,甚至是在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完成的。农民的同一种生产活动是通过两个发育程度不同的市场来完成,这就导致农民在这一交易行为中处于不利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拉大了农民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
尽管我国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各地改革的开始时间和力度不尽相同,市场化水平程度不一,但从总体来看,我国的市场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北京师范大学在《2003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中指出,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2001年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为69%。樊纲等人的研究发现,1999年,从地区来看,按照东、中、西部顺序,市场化水平逐渐降低。东部除海南、广西外,市场化水平都排在全国前10名,中部6省则排在第10名和第20名之间,西部大部分省份排在后10名。与此相对应,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则按东、中、西部逐渐拉大。东部除海南、广西外。名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收入之比都要小于2.5,西部大部分省份这一比例都大于3.中部地区居中(见图3)。
这表明,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城乡差距越小,反之则越大。原因在于市场化水平越高,经济行为越规范,生产要素流动相对自由,农民获取收人较多:如果市场体制不健全,经济行为不规范,农民群体在市场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获取收入的机会不多,增加收入困难,有时甚至连已有的财富也会失去,其结果只能是城乡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四、城乡差距拉大的政策原因
除了上述原因之外,在改革不同时期,各级政府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城乡差距。这些政策涉及农村医疗体制、财税、高等教育以及户籍和土地等各个方面。
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对农村卫生制度进行了市场化改革,这一改革是在缺少公共支持的情况下进行的,其结果是卫生资源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加大、卫生服务的可得性降低,增大了农村全体居民特别是贫困群体的健康风险,从而加剧了原有的城乡不平等。在财税方面,1984―1994年,我国大部分地区主要实行财政分级包干制度,这一政策的消极后果是乡村提留统筹等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费用被转移到农民身上,使原来不合理的负担合法化。我国于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带来的消极后果是地方预算外资金进一步膨胀和乡村税费的快速增
长,这进一步导致了农民负担加重。
目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不合理,中央和省级的教育投入主要用于高等教育,基础教育投入,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投入严重不足,这一方面增加了农民负担,另一方面又削弱了农民的发展能力。2004年,全社会教育投资共有5800多亿元,而总人口占60%的农村只获得其中的23%。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高等教育改革大幅度提高收费水平,进一步加剧了农民负担。
在自由流动方面,农民受到一系列的政策歧视,包括从户籍到身份、居住、迁徙、用工、工资等。另外,在城市化进程中,大量的土地被占用,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布的数据,1987―2001年,我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3 394.6万亩,其中70%以上是征地。无偿或低价征地已成为在新时期转移农民财富的一个重要途径,这大大降低了无地或少地农民的收入。
五、城乡差距形成的历史原因
建国50多年来,我国城乡差距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迹象,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历史时期上来看可以分为改革开放前后两个阶段。
改革开放前,为了完成重工业的跨越式发展从而实现工业化,我国采取了“以农补工”的政策,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主要是向重工业倾斜,财富向城市集中,对农村抽取过多、补给过少。政府通过统购统销和人民公社制度实现了国家对农民和农业剩余的全面控制。在这种制度下,国家通过工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从农业部门取得了巨额的资金。可以说这一阶段的城乡差距主要是由政府对城市的政策倾斜强制造成的。
改革开放后,虽然针对农民的某些政策有所放松,但总体来看,二元体制依然牢固,政府执行偏向城市的政策仍然是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为了加快城市发展,提高城市化水平,国家的绝大部分资源是以城市建设为主进行分配与制定的,绝大部分政策、资金、技术、就业安排、发展机会、特别是优惠政策主要是围绕城市来进行的。这种重城市轻农村的政策偏向一直持续至今。1990―1998年,国家通过财政渠道、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和金融渠道,从农村汲取资金1.9万亿元。在最近20年间,国家在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亿亩的过程中,利用垄断一级土地市场,通过土地价格“剪刀差”(市场价格一征地补偿费),从农民手里拿走土地资产收益2万多亿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化整体水平了有较大提高,但局部地区市场建设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这也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城乡差距。因此,可以说改革后造成我国城乡差距扩大既有政策原因,也有市场化原因,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解决起来难度更大。如果说改革前的农村贫困总体上属于政策性贫困,那么改革后的农村贫困其性质已经演变成为系统性贫困。有学者认为,我国城乡差距已经由量变转化为质变,由最初的外在制度引起,逐渐发展为内在地自我强化,形成恶性循环。这就意味着不能再单纯依靠改变政策来缩小城乡贫富差距,更需要采取一整套措施从根本上来解决农业发展缓慢、农民增收困难和农村改革滞后的问题。
六、缩小城乡差距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1700美元,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到一个转折点,而能否缩小城乡差距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前的经济走向。面对严峻现实,我们不可能指望通过经济的长期发展自动熨平城乡差距,而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缩小城乡差距,提前消除城乡鸿沟。
第一,为缩小收入差距,中央提出了“提低、扩中、调高”的改革思路,事实上由于“提低”执行难度最小,更易操作,故已成为当前缩小贫富差距的主要手段。就缩小城乡差距而言。可以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进行“提低”:一是调整工资和剩余价值的分配关系,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所占的权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加大对农业的各种补贴力度,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以及在国家财政支持下按照保护价收购主要农产品等:二是加大对农村特困群众的救济救助力度,加紧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然这些措施的实施要以通畅的转移支付渠道为前提。
第二,长期来看,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差距问题,就必须给予农村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发展机会。实行农业补贴、粮食保护价等政策,对缩小城乡差距来说只能应急,不具有可持续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劳动者健康状况不佳、知识水平低下和技术能力不足等因素必然导致发展机会的不平等,由此产生结果的不平等。所以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农村医疗和农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力度,同时对农民进行多种技术培训。
第三,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但现行的市场体系还存在诸多缺陷,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假冒伪劣、骗买骗卖、强买强卖、行政垄断时有发生。在这样的市场环境里农民即使有能力进行竞争也因政策限制、信息失灵和信用缺失等原因而很难得到公平的竞争,从而处在市场交易的弱势地位。因此,要逐步废除各种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建立一个全国范围的公平、公正和开放的市场,包括农村市场和城市市场,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等。
第四,目前我国农民通过外出打工获得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三成。因此,应该千方百计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消除歧视性政策和障碍,简化各种手续,防止乱收费,在农民工就业、医保、社保和子女上学等方面逐步改善,让农民“进得城来,留得下来”。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过程其实就是城市化的过程,换言之,推进城市化可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对于农民占人口大多数的我国来说,这应当是一条根本出路。
(责任编辑 陈 羽)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注解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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