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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发展“城市货的”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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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城市货的”作为一种新的城市货运配送方式可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能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本文分析了南宁城市统一配送物流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设置“城市货的”促进南宁城市配送物流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城市货的、城市配送
  商贸流通业是南宁市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近几年来,南宁一直在不断加强商贸流通业的建设,并获得了“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称号,对现代物流发展提出了要在未来2~3年内在市区建设配送网络体系、大力发展城市统一配送业务的计划。城市配送作为物流门到门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已经成为南宁城市物流产业链中的薄弱环节。“城市货的”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货运配送方式将给南宁目前的城市配送条件带来改善。
  一、“城市货的”的优势与作用
  “城市货的”是城市物流配送中的一种小型搬运运输车辆,或称货运出租车。“货的”作为一种新的城市货运系统组织形式正在取代原有的城市零散货运系统。发展“城市货的”,不失为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另一种出路。
  1.建立统一的“城市货的”组织形式和高效的作业特点。满足市场的需求
  “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运价、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是“城市货的”的基本要求。“城市货的”具有“小型、灵活、快捷、随叫随到”的运输特点。它既能满足市区工商企业的物流配送需求,也能服务市民零散货物的运输需求。但需要确定统一、分明的视觉识别系统,使用交警部门核发的货车专用牌照,减少“城市货的”的交通禁区,才能与用户实现理想的全天候“门对门”服务。
  2.建立现代化的通讯呼叫系统,提高服务效率
  “城市货的”要求安装GPS卫星定位信息系统和统一的现代化通讯呼叫系统,车辆可以在城市及周边近百公里范围内接受统一监控和调度指挥,甚至可以监控车辆的超载信息。这将使现行的在大型集贸市场周边“停靠等活”的静态运营模式,变为通过GPS调度中心达成对接的动态运营模式,实现对运输车辆的有效管理。并能通过与货物、仓储等有关信息的整合,加快配载和运送速度,减少空载率,实现营运车辆与运输企业、运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一体化,提高服务效率,避免服务混乱。
  3.有利于城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公司化管理、GPS定位、预约服务、计价器收费等是开展“城市货的”业务的基本条件,可以改变目前市场上的货运无统一价格标准、漫天要价、恶意竞争等情况,建立合理和公平的价格体系。让客户有了更便捷、经济的选择,也能为政府解决行业分散拘税收来源,是实现统一税源的新方式。同时,“城市货的”的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统一服务电话及构建前、中、后的一体化系统服务体系,可以改变城市物流业的整体形象。
  二、南宁城市配送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南宁商贸物流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2009年以来,南宁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757.01亿元,增长19.8%;外贸进出口总值达27.88亿美元,增长49.34%。2010年南宁市货运量为16101.07万吨,到2015年预测达36393.34万吨。目前,南宁的连锁企业店铺数已发展到4000个以上,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额中所占比重达10%,北京华联超市、深圳南城百货、沃尔玛超市、百盛百货、北京王府井百货、国美电器、苏宁电器等一批国内外知名大型零售商落户南宁,这些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进入提高了南宁市商贸业的整体水平和档次。一大批专业市场的建设也初具规模,中国食糖中心批发市场、南宁市虎邱城北钢材市场、五里亭果菜批发市场,星湖路电子专业街、七星路服装销售专业街等一批多功能、高档次的专业市场,初步构架了一个遍布全市城乡的市场网络体系。由此可见,南宁城市物流配送市场巨大,货运量充足,发展前景良好。
  三、南宁城市统一配送存在的问题
  1.市内货运物流配送市场混乱
  因大型商业企业销售网点的布局都比较分散,绝大部分商场(或市场)仍采用自营物流和供货商配送的物流方式,促使南宁道路运输市场上中小型配送车辆每年以超过10%以上的比例增长,但这些货运车辆呈现散、小、乱的特点,集约化程度低。除了货运汽车,还有大量的“人力车”、“电动三轮车”在各集贸市场中充当货运车辆的角色。这些车辆基本上以零散待货的方式单车经营,车辆的实载率、效率都很低。由于缺少规范的市内配送车辆,导致许多非法营运的小货车“乘虚而入”,抢占市场。不仅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不公平竞争的混乱局面,而且还存在人员及货物安全的隐患,同时造成大量税费流失。
  2.缺乏规范性的小型货物运输车辆
  目前,我国城市配送车辆的主要车型分为两种:普通货运车辆和非改装客运车辆,两者可占到城市配送车辆总数的90%以上。城市配送车辆的技术标准参差不齐,专业化车辆比重较低,城市内使用客车从事货物配送的现象普遍存在,运输效率大约为6辆客车相当于1辆货车的运输量,限制白天货运的根本宗旨没能实现,而且安全隐患十分突出,不利于城市交通正常运行和城市配送的健康发展。由于利益驱动,非法运营现象屡禁不绝,倒卖市区货运通行证或制作、使用假市区货运通行证的违法现象屡见不鲜;少数企业压价竞争,严重扰乱了城市配送市场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另外。由于客货混载,存在的安全隐患也很大。
  3.道路限行制约城市配送物流
  对城市配送影响最直接的管理政策就是货运车辆在城市的通行限制政策。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压力,当前,对包括城市配送车辆在内的货运车辆实行单一的通行限制,主要采取对车种、区域和时段的限制,按照一定比例,发放数量有限的货车通行证。这种简单化的管理措施,已经很难与日益增长的城市配送需求相适应,对管理部门的行政能力和形象提出了挑战。
  实践表明,单纯的限行措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配送需求与城市交通容量的现实矛盾。货车通行证的发放,在标准、程序、对象和数量上依据不充分,公正性和透明度不够,审查、批准程序、方法及效率与现实的需求不适应,造成申请的盲目性和批准的封闭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市区道路行驶权资源”的短缺。“市区道路行驶权资源”几乎完全是依靠行政手段进行分配,与市场化的城市配送提供者之间存在较大的不对称性,而这种极具行政色彩的资源配置方式一旦与市场结合,很容易成为罪恶交易的温床。
  4.行走路线和停站设点范围受限
  城市配送中的行走路线和停车站点的限制,造成配送运输通道不畅通和拥堵问题突出。同时,很多商业中心没有根据土地利用 情况,设置适用的配送通道区域,只是简单地按照城市中心区与非中心区的划分,来标定路段,限制车辆通行。
  四、南宁发展“城市货的”业务的对策
  “城市货的”业务涉及到城市内的交通警察、运管局(处)、城管、规划、环保、消防、市政等部门以及众多的工商企业。由于监管部门不同且众多,造成了职能的交叉。要大力发展南宁市“城市货的”业务必须从多方面着手,解决其发展遇到的问题,为其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
  1.制定符合城市统一配送的相关政策
  目前,城市配送的管理规定尚未出台。为鼓励南宁市物流企业积极开展城市统一配送业务,相关部门机构应该出台一些扶持和优惠政策。如联合制定《南宁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化南宁城市配送物流体系建设。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客、货分业经营,政府通过政策导向,引导企业投资建设、运营货运公交平台,通过搭建城市货运巴士服务平台,倡导货运公共交通,聚集城市配送的上下游货运资源,才能实现共同配送的目标。为便于各相关管理部门在物流发展上步调一致,建议在南宁市现代物流领导小组的直接组织下,由南宁市现代物流推进办公室主持制定《推进南宁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若干规定》和《现代物流服务企业管理办法》,以尽快填补现代物流发展缺乏法规规范的空白,使管理部门在管理和推进现代物流发展中有法可依,实现管理手段与目标的一致性,满足新形势下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需要。
  2.确定车型、专用牌照、行驶路线,开展“货的”试点,设置货运车辆计价运营方式
  物价部门推行与城市计程车(出租汽车)经营认证管理模式类似试点货运车计价运营方式。“货的”车上安装计价器和GPS定位系统,车顶装顶灯,车身颜色统一,司机统一着装,统一培训上岗。并且规定车辆年审检测的次数和车辆使用的经营年限等条件。货运车辆按照里程长短,载运量多少及燃油和节假日等各种附加费等条件来核算。在进行收费标准成本核算后,可以根据0.6吨、0.9吨和1吨~2吨等不同吨位的车辆,起步价分别设为8元、10元和12元,起租里程为3公里,超过后每公里加2元、2.5元和3元来计费。这种管理已经在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试点。由于货运特定的运输需求,应由公安交警部门核发专用牌照。此外,由于专业物流配送汽车与客运出租汽车不同,其行驶路线也应由公安交警部门予以确定,除特定路段外,应在城区24小时通行。其在市区内应设固定的停车点,可在经行政批准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型商场、批发市场、货运场站及其他商品集散地的停车场内待货停车,不得在城市道路上随意停靠。
  3.合理安排货车行走路线,设置城市配送物流节点,安排货运车临时停靠点
  在南宁的6大城区内开设10条城市配送公交线路,在超市、商场、商务楼宇等设施附近划定停车和装卸区,并且建立若干个市内配送分拨中心,作为功能分拨型的中转公共仓,采用“全城一价”的标准计价方式公开交易,开展市内的货物“站到站”、“门到门”的递送服务,以覆盖全市的末端配送范围。并根据设置的配送公交路线,参照城市计程车在市区内道路设置停靠落客点的方式,对具备条件的物流企业发放临时停靠牌证。这些车辆上放置“货运出租”字样以示区别城市计程车(出租汽车)。
  4.企业的车辆实行额度管理
  建议参照“的土”车辆的管理办法,制定更完备的实施细则,使从事“货的”运输的企业,其经营规模(即车辆总数)应有一定的限制。规定取得专业物流配送经营权的企业,需配备30辆以上的专业物流配送车辆。由于专业物流配送汽车的总量与城市道路交通的通行能力密切相关,因此应实行额度管理,专业物流配送汽车的投放数量应与市场需求和城市交通条件相适应。
  此外,专业物流配送汽车经营权应按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无偿、有期限取得。专业物流配送汽车经营权、所有权禁止转让及者变相转让。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为拆除座椅的微型、中型面包车发放《道路运输证》。
  5.完善现代物流税收体系,支持物流业的发展
  建议针对现代物流出现的新服务业态和经营类别,税务部门建立能将传统运输、仓储与现代物流经营进行区分管理的综合物流业分类体系,以适应物流服务的直接经营、代理服务经营和增值服务经营的多业态管理需要,建立新的税收体系。
  6.搭建城市配送货运公共物流信息平台
  由于没有统一调度指挥,城市配送车辆的使用成本很高。因此运管部门可以参照出租汽车呼叫信息平台的模式,牵头物流企业来搭建城市配送货运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并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分时段配送、当天再配送等方式,以最大限度满足消费需求为目标,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城市配送查询系统,适度调整城市快递、商业配送等货运车辆的道路通行规定,不断提高城市配送的交通管理水平。通过入网联运,掌握货源信息既可以实现顾客配送需求的随时服务,又可以帮助物流企业整合资源,提高车辆的实载率和车辆载运行程,降低车辆的单位成本,推进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建设。
  7.加大对城市配送市场供应主体的培育力度,形成一批知名品牌的大型配送企业
  通过拟定系列评定标准,筛选一部分有实力、经营信誉度高、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将名单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发放《道路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允许其在城市禁行、限行道路上进行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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