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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户信用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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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11年)》,多次强调了乡村振兴工作中信用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根据我国农村信用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路径,以期更好地为三农服務,助力乡村振兴。
  关键词:信用评级;农户;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15.048
  1引言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指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11年)》(以下简称《规划》),具体部署了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工作。《规划》中“信用”一词出现了11次,并具体提出“要加快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级体系,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可见政府对乡村振兴中信用评价体系构建的重视程度。农村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乡村振兴工作至关重要,直接影响着乡村产业体系现代化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序推进。因此如何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成为重要研究课题。
  2农村信用评价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传统农户由于缺乏有价值的信用信息,缺乏抵押品,难以接触到金融服务,导致农户积累的信用资料寥寥无几。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广大农户的信用意识不断提高,与之配套的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完善。
  2.1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机制不完善
  现有信息采集机制不具有可持续性。第一,在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方面,多数农户观念保守,不愿意公开个人信用信息,对参与农村信用体系构建缺乏积极性,造成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不准确,部分关键指标信息缺失的状况。第二,缺乏完善的风险补偿机制,影响涉农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积极性。涉农金融机构在配合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时,加大信贷规模会增加自身风险和成本,因此对农村信用体系构建缺乏积极性。第三,数据采集和更新需要政府牵头,其他单位不愿意将信息免费共享,数据更新缓慢。各部门掌握的信息难以实现信息共享和互动,影响了农户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和更新及时性,进而导致农户信用系统难以得到有效利用和推广。
  2.2农户信用评价标准尚不健全
  目前尚未建立规范有效的信用评级体系,评价指标不统一,评定主体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和主观性。目前农户的信用评级主要是由涉农金融机构完成,在具体实行过程中,由农户自行填写完成调查资料并由涉农金融机构进行评估审核,难以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3农户信用评价成果的应用范围受限
  目前针对农户的信用评级主要应用在信贷方面,农村信用评级的构建,已经在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提高农户诚信意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农户生产生活关联度较低,难以形成对失信农户的制约,因此信用评级的应用需要进一步拓展。
  3整合资源,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农户信用评价体系构建是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利于农民致富、农业转型和农村繁荣。
  3.1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标准,提高农户信息采集效率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农户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更新无疑是最为基础的工作,因此整合资源,做好信息“采集关”是第一要务。建立以金融服务中心为主导,进行农户基本信息、房产种养殖信息以及其他社会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具体如表1所示,包括农户基本情况、生产资料信息、农户家庭收入、信贷信息、道德品质5个一级指标和多个二级指标;并结合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户的信用进行评价,具体如表2所示。农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指标级别设定权重,进行综合评分。
  在信用“采集关”的基础上,还需把好信用“评定关”,深化农村“文明信用户”的创建和评定工作。同时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在农户信用评价体系构建中的任务和责任,将农村信用体系构建纳入部门考核体系,调动各部门构建农村信用评级体系的积极性。
  3.2发挥征信机构在乡村振兴中的双向作用
  征信机构在乡村振兴的工作中的作用是双向的:对政府形成决策支撑,对市场提供信用服务。一方面,征信机构要基于自身积累的广泛的数据资源和大数据研发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开展包括信用平台搭建、信用信息整合、信用风险提示、产业发展监测与评价等工作,对于乡村振兴决策中信用领域的相关决策提供定量化的科学支撑;另一方面,征信机构要利用在金融机构多年的服务经验和经市场验证的科学评价方法,对乡村振兴中的经营主体和农民农户所涉及的基本情况、经营行为和个体信息进行积累、整合和评价,为金融机构和三农信贷需求搭建桥梁、降低风险,促进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同时各征信机构要联合更多涉农金融机构开展针对农民的信用知识宣讲活动,以自身行动支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3开展“文明信用工程”,助力乡村振兴
  政府应以评定“文明信用户”“文明信用村”为切入点,全面开展“文明信用工程”建设活动,明确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被授予“文明信用户”或“文明信用村”的农户和农村,给予一定的文明信用贷款。例如,通过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增加支农信贷资金的投入,对信用农户开通绿色通道,在贷款额度、手续、利率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提高广大农户的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文明信用工程”活动将有形资产担保转为文明信用担保,解决农户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增强农村信用意识和文明风气,为促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政作用,通过干部走村入户、讲党课等形式,突出诚信进社区、进企业、进村部、进学校,强化对“文明信用工程”的宣传,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把诚实信用固化为广大农民群众意识形态和行为操守。
  3.4完善支农助农风险补偿机制
  一方面政府要推动各相关部门涉农信息有效对接,实现农户信用评价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另一方面,政府要完善支农助农风险补偿机制,财政出资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当出现不良贷款时,由涉农金融机构和风险补偿金按比例共同分担。对于信用评级比较低的贫困农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户的支持力度,以实现政府、农户和涉农金融机构三方共同服务三农。
  4结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诚信文化是乡村振兴的灵魂,农村信用评价体系的构建是促进“三农”发展的重要基石。加快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对于乡村振兴工作至关重要,不仅关系到农村金融工作的实操问题,更直接影响到乡村产业体系现代化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序推进。
  参考文献
  [1]彭跟生.惠州市农户信用评价体系构建比较研究[J].征信,2017,(10).
  [2]国家出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亟待提升[N].中国经济导报,2018-9-29
  [3]任建谋.农村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研究——以宁夏平罗县为例[J].西部金融,2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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