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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营销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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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微信营销的出现,迎合了现代人的消费思想和消费行为,受到众多企业的追捧,造就了许多企业的成功,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在开展微信营销时存在盲目性,未能取得理想的效果。以微信为切入点,深入分析微信营销的现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研究分析之后,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对策,以期为相关企业微信营销活动的开展给予指导,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微信;微信营销;营销对策
  中图分类号:F71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22-0061-02
  随着移动互联网科技的发展,微信成为继QQ和微博之后又一款最受欢迎的即时通讯工具。自2011年元旦诞生以来,微信的用户群体数量呈现出井喷式增长。这让商家感受到了巨大的商机,对于众企业而言,微信不单单是一个充满创新功能的社交应用软件,凭借其自身特有的众多功能和强大的社交网络扩散特点,微信已成为新一代的营销利器。
  一、微信营销的现状分析
  1.参与群体多。微信自问世以来,发展得如火如荼,从最初个人通过文字、图片、动画、语音等来表达情感或与朋友进行交流互动,发展到现在的商业化模式,个人可以利用微信这个交流平台注册公众号,建立属于自己的“微信小店”,进行低成本创业。许多大企业也争先恐后创建了自己的商业平台,从而引来不少用户的围观[1]。这不仅拓宽了企业的分销渠道,也能获得更多目标群体的关注,进而提升企业的知名度。
  2.微商时代已经到来。移动互联网科技的快速发展,使得微信营销成为伴随微信兴起的一种前景远大的特殊网销模式。微信平台汇聚了形形色色的有效信息,利用这些信息营造了一个新的市场。同时,微信简单、易用,用户数量迅猛增加,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商机。微信不存在距离的约束,微信用户登录微信软件后,可以和周围注册的“朋友”产生间接或直接的联系,订阅自己所需的服务信息,而企业则根据微信用户的所需来实现产品和服务的点对点精准营销。随着微信漂流瓶、二维码、微支付、第三方接口的研发和公共平台的推出,使得微信营销逐步发展为一种主流的线上线下互动的营销方式,标志着微信营销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微商时代。
  3.利用微信营销赚取不法收益。微信作为一个交流沟通的互动平台,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宣传,使人们实现认知,从而达到销售的目的。微信营销成就了一些企业之后,没有参与和不完全了解微信营销的企业也很快加入进来,进行模仿,希望通过效仿能给企业带来可观利益。但是,也有很多商家利用微信进行伪劣产品的销售,不仅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会使消费者对于微信营销产生负面的认识,甚至会影响到同行业其他企业微信营销活动的开展。
  4.覆盖面宽广。微信应用在智能手机上,凭借移动智能手机客户端的推动,至2015年底全球微信用户数量达到了6.9亿。其中,我国微信用户提升至5.32亿,较2014年增长了7 440万,使用率高达88.2%[2]。智能手机成为微信的最佳载体,不需要额外花钱购买电脑或平板,只需一部智能手机即可。同时,也不需要占用大量时间去了解学习电脑微信的使用方法,只要花费少量时间去掌握手机微信的基本功能就可以使用。这就使得微信用户的覆盖面极其广泛,贯穿各行各业,遍布少青中老四代人,绝大多数有智能手机的用户,都是微信的使用者。
  二、微信营销存在的问题
  众多企业利用微信成功地完成了产品和服务的推广与销售,成为商业营销中的佼佼者。与此同时,企业在开展微信营销的过程中也发现其许多不足之处。
  1.营销平台过于单一。微信平台吸引用户主要方法是免费使用,营销方式以“扫一扫”和“关注公众号”为主,平台过于单一,这为微信营销的迅速发展形成阻碍。除此之外,现在的消费者喜欢体验式营销[3],而微信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单调,只有扫二维码这一种体验方式,起初消费者还兴趣浓厚,时间久了,容易造成用户体验疲劳,微信平台粉丝数量减少。
  2.病毒信息传播失控。微信见证了新媒体的信息化超强发展,同时也造成了信息失控的局面,带来了许多不良影响。一方面,企业和媒体疯狂抢驻微信平台,制造各种乱七八糟的宣传广告、八卦广告、虚假信息等,这些信息不受约束的广泛散布,严重骚扰了微信平台秩序。另一方面,个别不法商家为谋取私利,散布谣言来报复自己不满的人或事,或打击竞争对手,传播一些不法信息,这给微信平台及系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3.企业认识不到位。许多企业在不完全了解微信的功能,没有微信营销经验的前提下,就开始建设自己的公众平台大肆宣传,收到个别用户的关注后,不管用户需不需要,喜不喜欢,就无休止地向用户推广自己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给微信用户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让许多用户对企业最初的好感烟消云散,之后便会讨厌甚至不再关注这样的企业。可想而知,这样的微信营销不仅达不到广告宣传的效果,还会给企业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4.用户隐私受到威胁。微信是基于位置信息的交流平台,无须实名制注册,这就有可能在社交过程中泄露用户信息。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微信进行“钓鱼”,或利用微信定位搜索功能,进行虚假性别扮演,搭讪周围异性陌生人,进行聊天骗取对方信任,寻机实施勒索敲诈等犯罪活动。当前微信与线下企业产品销售相沟通的主要渠道是二维码扫描技术,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4]。犯罪分子也可以使用二维码技术,利用用户的消费凭证二维码,制造一些手机微信病毒,来获取用户信息,危害用户,用户如果不提高警惕就会造成隐私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
  5.難以做到以人为本。对于大部分开展微信营销的企业来说,能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更多的粉丝,就算成功了。所以,很多企业不管用户是否真正对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感兴趣,是否真心愿意关注企业,不择手段以“小礼品”“优惠”等利益诱骗的手法让更多的用户主动扫二维码,关注本企业的公众号[5]。这种做法的确可以在短时间内看到效果,为公众账号赢得大量粉丝,但由于粉丝不是出于真心进行的关注,所以不会对企业产生认同感。企业在利用公众号进行营销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令好不容易积攒的粉丝消失,企业只能是白费功夫。   三、微信营销的改进策略
  1.丰富微信营销平台。平台单一化,不利于微信营销的开展,因此企业应重视微信功能的开发,不断创新进步。首先,开发新应用,扩宽合作渠道。利用微信营销的企业可以与腾讯软件开发商合作,建议其开发更多应用功能,打破公众号平台唯一化的局面,可以开发一些与公众号类似的窗口页面。在营销方面可以与京东、唯品会、百度等平台进行全方位合作,开发能给消费者带来惊喜的体验式微信营销模式,打造功能丰富多样的微信营销平台,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其次,向其他平台学习,推陈出新。微信在开发微应用时可以学习其他有优势的营销平台的特色,不断完善自己,不断创新,从而弥补自身不足。比如向阿里巴巴学习,增加线上支付功能,开发电子银行平台,创造第三方支付功能,推广优惠卡管理服务等;向天猫学习创新一些类似“双十一”的购物节日,形成售前、售中、售后的全新营销交流平台。
  2.规范微信营销秩序。我国目前没有相关法律制度规范微信平台,导致微信信息病毒猖獗。我国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微信信息传播进行监管,过滤虚假谣言,让微信的参与者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营造良好的微信交流合作环境。同时,腾讯公司作为微信的开发商应对微信平台的一些BUG进行研究,开发出针对这些病毒信息进行智能过滤的净化器功能,使得微信的发展更加符合社会人文法律道德的要求。
  3.重视微信营销的开展。微信营销已经成为众多企业必不可少的营销手段之一,企业应重视微信营销的开展,为了保证微信营销高效、长期的开展,企业一方面要做到对微信及微信营销的全方位认识,另一方面要注重微信营销平台的智能化与人工化相结合,既有智能自助又有人工服务,这样做才能使用户被企业微信营销的平台服务所感化,有利于企业开展微信营销。
  4.资质审查严格把关。首先,升级注册程序,净化营销环境。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微信有机可乘,在以后的微信注册使用过程中必须实现“实名制”“一人一证”,有效确保用户存在的真实性,促进彼此之间的交流沟通。同时,也要不断升级微信软件防护功能,对用户的使用環境进行实时防护,严厉打击骚扰信息,保证用户人身财产安全,净化微信平台交流和营销环境。其次,严格审查微信营销商家。微信营销越来越火爆,众多企业竟相加入,由于目前微信平台没有资质审查关卡,导致微商的素质良莠不齐,这对于广大消费者非常不利,也给微信平台带来诸多差评。所以,当企业想入驻微信时,可以像天猫和京东那样对每个商家进行评判,以此来维持微信平台的良好秩序,保护消费者用户的合法权益。
  5.群发通知人性化。企业在进行营销活动时,不仅要获得粉丝,更重要的是要让用户了解,然后和用户进行沟通,让用户认识到企业的价值所在,最后再决定是否关注,这样才能获得有效的意向客户,成为企业的忠实粉丝。当用户关注企业之后,企业可以结合微信的富媒体和零费用等特性,通过微信助手、图片、声音、视频、网页链接等方式完成多种业务,拉近与用户之间的距离,凸显以顾客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体现微信营销人性化的一面,让用户对本企业微信营销有个崭新的认识。
  参考文献:
  [1]  刘永忠,李沛然.企业微信营销的优势研究[J].中国商贸,2014,(9):22.
  [2]  陈佩.微信主流用户的“使用与满足”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4.
  [3]  弓萍.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做好服务营销[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3,(10):42-43.
  [4]  肖涧松.新媒体时代的微信营销策略研究[J].商业时代,2014,(23):60-61.
  [5]  白哲.微信应用在企业[J].销售与市场:评论版,201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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