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的问题、思路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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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我国当前民办高等院校快速发展中,其教育水平也在快速提升,其民办高校规模在逐渐扩大,可是对于民办高校核心力量的教师,其权益却未能得到有效地保障,这样将对民办高校教师良好发展带来影响。对此,必须要针对民办高校教师的权益实现问题、思路以及举措进行分析,并以完善的思路和措施来维护民办高校教师的权益,由此为民办高校教师的良好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进而促进高校教育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关键词】民办高校 教师权益 问题、思路和措施
一、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问题表现
(一)教师的社会地位有待提升
以当前政策角度进行分析,其政府对于民办高校的教师权益的保障扶持力度并不高,这对民办高校的教师权益的维护难以提供保障,而且社会与民众对于民办高校内部的管理体制以及运行机制和收费标准等欠缺正确的认识,只是认为民办高校是举办者私人产业,这样就导致很多人会带着有色眼镜来对待民办高校内部的教师,这样将会导致民办高校教师的社会地位变低,这样将不利于民办高校教师未来良好发展。
(二)教师的薪酬待遇有待提升
针对实际的民办高校举办者,在为教师队伍制定薪酬待遇时,欠缺实质性举措,未结合要求为教师购买各种保险,这样将难以运用良好的薪酬制度来吸引教师队伍,也难以确保师资队伍保持稳定性。另外,因欠缺完善的监督问责体制,使得民办高校的教师聘任时常会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这样也无形中加强了教师工作时间,不利于民办高校内部教师良好发展。
(三)难以实现职称评聘,专业发展受到限制
因历史与发展等客观因素,一些民办高校中原有的专任教师中,其学历与职称等呈现偏低表现,而且中、高级的职称比例偏低,专业的发展空间也会受到限制。而且针对一些民办高校中的教师,其职称职务的评聘、申请的科研项目以及交流培训等活动中,呈现出渠道不畅以及明显歧视的问题,而且一些民办高校的校长和教师也很少会有培训的机会。另外,学校内部的举办者与管理者存在的素质偏低,也将会对民办高校良好发展带来严重影响,更不利用教师的可持续发展。
二、民办高校中教师权益实现地主要思路
(一)注重分类扶持,保障教师稳步发展
针对民办高校中注册登记地法人性质,结合教师的权益实现借助分类扶持和区别对待的形式来开展工作,针对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民办高校具体的分类扶持的框架,要以完善的政策和机制来实现教师权益。针对各性质学校开展相应的公共财政资助政策,以此来满足教师权益,进而形式和实施满足学校特点、促进其稳定发展的配套政策,进而展示出公共财政具有的公共性以及公益性的原则,从而以分类管理和分类扶持的形式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而且分类扶持中也要展示教师不同信息背景,以此激励教师在民办高校来任教,从而确保民办高校良好发展。
(二)归属地为主,中央为辅的工作形式
其民办高校的教师权益实现中是有综合性与复杂性特点的,应满足顶层设计与政策框架要求,而且中央政府中行政部门应以政策为基础突破阻碍,以此来建立公平公正地民办高校教师的权益实现环境和氛围。针对当前我国不同地区的社会发展与民办高校教育的发展情况中呈现出差异表现,而且中央政府对于所形成的民办高校的教师权益实现宏观政策中,应注重求同存异的要求,确保地方改革创新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下实现。而且民办高校针对多样教育机会、缓解财政性的教育经费不足以及培养应用型人才等工作中,给区域经济的社会发展带来极大贡献。所以民办高校在发展和定位中,应注重属地管理原则,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针对教师情况来编制和优化薪酬待遇,落实社会保险以及职称评聘等内容,由此确保民办高校教师未来良好发展。
三、民办高校实现教师权益保障的有效策略
(一)政府应履行自身管理职能,展示自身调控作用
首先,应积极鼓励与引导社会资本渗透到高校教育中。通过有效地拓展民办高校的筹资以及融资的渠道,形成完善地资金运筹体系,通过提升经费并运用到教师身上,这样能够为民办高校的教师权益实现提供物质保障。而建立教育系统的内外部综合协调的机制,可以为高校教师权益的实现扫除障碍。而且形成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的教师权益保障的一体化机制,促进高校教师的身份地位以及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等在公办、民办一体化中得到优化和完善。其次,对公共财政的支持政策进行优化,提升政府督导以及绩效的评价力度。有效地对差额、定额、专项等补助的公共财给予政策支持,使得民办高校的教师权益形成多样化的形式。而且政府应在民办高校的财务监管平台中,对资金流向、使用等进行监管,以此提升民办高校教师的权益保障,并对资金使用进行完善的绩效评价。
(二)民办高校应负起办学的责任,注重满足教师权益
民办高校在开展教育中应以学生为本,而办学应以教师为本。其民办高校与举办者要形成“以人为本”的思想,注重教师地位以及作用的体现,进而改善学校的内部管理体系,以合理的教师管理体系来满足民办高校教师的权益实现要求。因此应先完善民办高校的内部民主管理的制度。依照法律,以教师为主体来建立教职工的代表大会体系,确保教职工的参与民主管理以及监督权益,而且通过每年定时开展教职工的代表大会等活动,在从中不断完善相应的议案制度等。而且也要形成完善的民办高校教师权益的救济体系,进而更好地化解教师权益矛盾,使得教师在完善体系下稳定发展。其次,也要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薪酬待遇,注重群体内的分配公平性。结合同级同类的公办高校的教师绩效标准要求为基础,制定满足民办高校教师的工资待遇体系,以教师工资正常的增长机制为重视,确保工资水平和公办高校教师的工资水平相平等,以此来提升教师工作积极性,为确保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而提供保障,以完善的薪酬待遇来提升教师工作积极性,为提升民办高校教育水平提供保障。
结束语:
针对当前教育领域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环境之下,其民办高校在发展中,逐渐从以往依赖生源与学费的形式转变为注重师资队伍的建设以及确保教师合法权益的形式,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其教师队伍属于民办学校未来稳定发展的关键力量。因此必须要有效地实现教师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为促进民办高校教育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求。
参考文献:
[1]景安磊. 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的問题、思路和措施[J].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14(12):65-69.
[2]胡煦. 民办高校教师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 求知导刊, 2017(5):145-145.
(项目编号:2018ZD29 课题名称:民办高校教师参加民主管理现状的调查研究 作者: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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