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校企合作模式的高职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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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珩
【摘要】高职财经类专业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是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力量。探索校企合作模式下的高职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能够深化校企合作并且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有效性。校企合作培养高职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尽管当前的人才培养存在着问题与不足,通过校企协同制订高职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理念、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内容、学分认定机制以及搭建线上线下服务平台,能够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才培养。
【关键词】校企合作;财经类人才;创新创业
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不断进行着深层次的改革与发展。就业市场上,新科学技术的产生代替劳动密集的工作模式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各行各业对人才的需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而对高职教育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高职院校所培养的人才必须符合市场需求,培养新常态下高职教育相关专业人才在从业中的工作能力与创新能力是一个重要议题。在创新性国家建设的大背景下,创新创业型人才已经成为市场的迫切需要,作为社会人才的输送地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摇篮,高职院校应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创业能力,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创业人才之间的合作是高职院校发展规律的基本要求,也是实施创新发展教学理念的必然选择。
1校企合作培养高职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人才的意义
1.1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创新、创业、创造,这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指导思想。在中国的经济快速增长和高品质发展的转折点,创新创业的作用日益明显,成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提出引领新技术各行各业的高素质的开发,整个社会已经具备了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机遇与环境。高职院校的财经类专业所涵盖专业广泛,学生人数众多,培养着社会各行各业发展都需要财经人才,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人力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着重要力量。校企合作能够更好地开展创新创业型高职院校财经类人才培养,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创业人才。
1.2有利于学校把握市场所需人才的方向
在与企业合作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化了校企协同、合作育人的校企合作机制,高职院校能够及时掌握企业所需的人才素质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养。同时,企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沿地带,在合作育人过程中给予学校前沿的资讯,帮助学校把握市场所需的人才要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根据高职院校的优势资源与条件,灵活地调配资源,开设优势专业与课程,发展有潜力且有市场需求的专业方向,打造品牌特色专业方向,使财经类专业更满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开展人才的定向培养。
1.3有利于校企优势互补,培养企业所需的人才
校企合作培育财经类人才过程中,校企双方均能发挥自身优势,高职院校的学生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高校教师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研发能力,学生实训场所可以设在企业也可以設在学校,校企合作双方能够节省在软硬以及硬件设施的投入,校内外实践教学平台能够快速有效地搭建。学校可以获得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企业专业指导教师,为学生做创新创业及专业相关的实践指导;企业能够从财经类学生一入学开始便培育自己企业所需的专业方向人才,学生由于在校期间就已经熟知企业各项业务操作,其专业能力和创新创业创造力都会得到极大提升,能够更好地满足企业用人需求。
1.4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校企合作培育高职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人才重点强化了财经类专业的实践教学模式,旨在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生的实践经验,更重视教学过程中的创新创业创造力的培养,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获取知识的积极性,更加符合高职学生学习规律,从而能够真正提升学习效果。人才培育过程中,企业和高职院校将资源整合,加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的耐心,耐力,团队合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培养学生勤奋和顽强的精神,从而实现高职财经类专业学生的全面发展。
2校企合作培养高职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人才中存在的问题
2.1教学内容缺乏系统性
目前各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对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仍处于探索阶段,部分学校把创新创业教学内容作为专业教学内容的补充内容,还未能把创新创业的理论知识和实操环节融入到财经类专业教学中,各个专业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内容并无很大区别,财经类专业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不具备针对性,故而难以达到人才培养的有效性和目的性。
2.2学校创新创业的内容脱离了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
一方面,目前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内容以理论教学为主,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环节难以有效开展,而有针对性的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就更加困难了。在另一方面,一些教师缺乏创新和创业实践经验。,难以有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在目前的情形下,高职院校所教授内容容易与企业实际工作需求脱节。
2.3“校企合作”实训过程缺乏科学的考评机制
一些开设了创新创业相关实训的高职院校在考评机制上仍然沿用传统评价方式,这是很难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并不能有效地评估学生的创新能力,不利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校企合作开展实训,涉及校内教师与企业人员的评价,学生自己的过程性评价,几方主体评价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而科学有效的考评机制需要完善与建立。
2.4校企合作的权责界限难以界定
在校企合作中,由于校企双方的权利和职责不容易界定,学校作为学生的主要管理方,在合作中往往处于主导地位,而企业处于配合与辅助地位,使得企业的话语权不够,所获得收益不多,从而导致企业对校企合作的热情不高、参与度不足、作用性未能充分发挥等问题,
3校企合作培养高职财经类创新创业人才的策略
3.1校企协同制订高职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理念
校企合作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核心就是人才的培养理念,实现学校的培养理念符合企业理念,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符合公司的人才需求目标。校内的各个部门需要协同工作,通过座谈与调研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需求与学校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合,根据企业对人才规格和素养的需求,调整人才培养理念,为后续的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体系构建、课程内容设计、创新创业平台搭建、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创新创业活动实施各个方面奠定合作的基础。 3.2校企协同制订高职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
企业与高职院校共同制订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总方案,方案要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基本出发点,将创新创业知识、能力、素质的养成贯穿到人才培养方案始终。企业与高职院校基于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对财经类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职业岗位能力分析、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环节、各类学时分配比例、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和基本要求、师资队伍结构、教师素质技能与知识要求、教学设施要求、教学资源保障要求、教学方法手段与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管理计划等方面作具体的规定。同时,还应该把财经类各专业的特点与特色融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中,发挥校企合作优势,注重对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在课程设置时,应充分考虑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相关课程的梯级设置,将创新创业课程与财经类各个专业课程相融合,梯度式推进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大一学年应该注重学生创新创业想法的萌发期,给以适当的创业课程与实践内容,比如让学生听企业专家讲座、参观名企、参加创业校友分享会等,调动大一学生的创新创业积极性;大二学年应该注重学生创新创业想法的成长期,给以大量的创新创业必修课程与专业课程,比如网络营销课程、财务管理课程、市场营销课程、市场调查课程等,帮助学生去实现创新创业想法;大三学年应该注重学生创新创业想法的成熟期,给以大量的创新创业实践支持,比如创业项目孵化、创业竞赛等,帮助学生去践行创新创业工作。
3.3校企协同设置高职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类课程内容
在统一完成人才培养理念与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后,校企需要协同设置高职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类课程,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职业岗位要求、课程教学内容的对应与衔接。基于人才培养方案,对每门课程从教学目标、教学手段、教学内容、教学人员、考核方案等方面做具体的规定。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根据人才培养的要求,设置创新创业素质模块,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设置专业技能模块,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专业能力;设置创新创业技能模块,夯实学生的创新创业技能。课程的教学人员应该由校内教师与企业教师共同完成授课过程,校内教师对课程整体内容负责,企业教师进课堂与校内教师一起授课,同时企业教师开展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指导。
3.4校企协同制订高职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机制
创新创业的学分认定应该采用创新机制,开展多元化、多维度、开放式的认定机制,对学生参与企业项目研究与开发、参加创新创业比赛、发表学术科研论文、申请发明创造等专利、注册创办公司、参加社会调研与科技咨询等方面进行学分的认定,建立完善的认定机制,完善认定程序与管理办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激發学生的创新创业兴趣和热情。
3.5校企协同搭建高职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探索校企合作新形式,搭建高职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线下线上双平台。完善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校企共同建立创新创业服务专门机构,开展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服务,整合校内外各种资源开展创新、创意、创业等指导与培训,为学生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创业项目孵化,提供专利咨询与申请、版权咨询与申请等服务与资金支持。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软硬件支持,设置培训竞赛、项目管理、校友联谊等相关部门,实现“机构、人员、场地、资金”四到位,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法律、工商、税务、财务、人事代理、管理咨询、项目推荐、项目融资、专利版权申请等全方位的咨询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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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杨珩(1987—),女,广东广州人,讲师,硕士,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财经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整合营销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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