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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延长对农地流转市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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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文章结合科斯定理和供求理论,分析了农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对土地流转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结合苏南苏北的调研数据,理论推断基本得到印证:延包政策确实使农户的土地流转决策更加放心;承包关系的稳定将使农地的需求量大大提升,但农地供给量的增减并不能断定;延包政策使农地需求者预期到土地流转的成本会上升。
   关键词:土地承包期;土地流转;供求关系
   一、引言
   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农地制度,即农村土地实行“两权分离”,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使用权)归农户。近四十年的实践表明,这一制度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农情。但随着新时代的到来,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下降,土地承包关系面临新的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已开展了两轮承包。第一轮从1978年开始,承包期15年,最早的地区在1993年到期。1993年11月,中央发文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大多数地区的第二轮承包将从2023年起陆续到期,农业发展陷入再徘徊。近些年来,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对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土地是否会调整或者被收回的问题十分关心,担心承包地到期后,土地调整会影响土地的继续使用和租用,影响生产和资金投入。针对以上问题,2017年10月18日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三轮加在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将保持稳定长达75年,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为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吃了一颗“定心丸”,必将对今后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目前土地流转的形式日益丰富,流转面积日益增大。而土地流转必然受土地权属的制约,承包关系的稳定对于土地流转意义重大。土地承包期的长短直接反映承包关系的稳定与否。钱忠好(2002)指出: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界定状况及其产权安排也会对农地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起着极大的影响作用;郭贯成(2009)指出:安全的产权可以使农民对土地产权形成稳定的预期,有助于农民通过土地产权流转而获得稳定的收益;仇童伟等(2016)的研究进一步指出,不稳定的农地产权会增加农地流转的交易费用,而交易费用的增加又会阻碍农户农地流转的行为。可见,稳定的承包关系会增加对土地流转的认同感和“安全感”,提高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从二轮承包政策的效果来看,政策的推行确实为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流转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但是并未产生如理论界所预期的农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流转高潮的到来,就总体水平而言,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仍是以行政性调整为主。此次三轮延包能否适应当下形势,实现稳定产权的职能,对土地流转产生积极的影响,还需时间的验证。囿于政策影响的滞后性,三轮延包对农户土地流转的影响还未出现实证研究。本研究于政策出台后1年展开实地调研,基于苏南苏北农户的调研数据,探讨了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对土地流转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回应了社会各界对于政策效果的关注。
   二、理论分析
   农户的土地流转决策必然受到农地流转市场价格的影响,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也影响着农地流转市场的供求关系。农地承包经营权对农地市场的影响机制有两种方式:其一,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会促进农地边际报酬和边际成本的提高;其二,不同的农地承包经营权安排会影响到农地市场交易费用的大小以及交易费用在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分配比例,进而影响到交易能否顺利进行。
   对流入土地的农户而言,若农地承包关系不稳定,则农户土地投入的积极性降低,从而导致土地的边际报酬下降,土地经营的边际收益也降低,则农户的土地购买规模曲线由MR变为MR1。此时,若购买土地的边际成本不变,则农户的最优土地购买规模由Qb1降至Qb2,表明此时农地需求不足。
   同时,农地承包关系的不稳定导致交易双方缺失安全交易的保障,承包经营权交易受阻。这会增加农地购买的边际成本,即边际成本由P变为曲线P+Cb。此时,若农地经营边际报酬曲线既定则农户的农地最优经营规模将变为Qb1,即降低了农户的农地有效需求。
   综合考虑以上二者,则不稳定的土地承包权将导致农户的最优农地购买规模由Qb1变为了Qb2,导致市场需求严重不足。三轮延包政策将进一步稳定土地承包权,预期土地市场的需求量将大大提升。
   对于流出土地的农户而言,若农地承包关系不稳定,则农户经营土地的积极性就要降低,进而导致销售土地的边际报酬和边际收益下降,则农户的土地购买规模曲线由MR变为MR1。此时,若购买土地的边际收益不变,则农户的最优土地销售规模由Qs1降至Qs2,即表明此时农地供给不足。
   同时,农地承包关系的不稳定导致交易双方缺失安全交易的保障,承包经营权交易受阻。这会导致农地销售成本增加,即农地销售收益减少,边际收益由P变为曲线P-Cs。此时,若农地经营边际报酬曲线既定,则农户的农地最优销售规模将变为Qb1,即增加了农户的农地有效供给。
   综合考虑以上两点,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不稳定对农地市场供给的影响取决于正向作用和反向作用的大小。即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也能致使土地供应量增加,也可能导致土地供应量减少。
   三、数据来源与实证分析
   (一)样本来源
   本文數据是2018年8月至11月课题组走访江苏省农村获得,调查区域涉及徐州市沛县张寨镇陈油坊村(含若干自然村)和宜兴市杨巷镇金紫村、镇龙村、邬泉村,可以代表苏北欠发达农村和苏南发达农村。问卷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基本信息情况、农户家庭特征、农户农地经营现状、农户农地承包期、延包前后农户农地利用行为及思想转变等方面的内容。调查共发放农户问卷300份,剔除37份缺、漏重要问题答案的问卷,回收有效问卷263份,有效回收率为87.67%。其中,有效样本包括徐州的92个农户和宜兴的171个农户。    (二)样本农户的基本情况
   表1显示,调查区域样本农户平均年龄大于60岁,户主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平均为小学至初中的水平。苏南苏北家庭人均承包地面积均小于两亩,说明土地破碎化严重,苏北地区家庭人均承包地面积略高于苏南地区。苏南发达农村的家庭非农就业人口比例和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均高于苏北欠发达农村。同时,二者非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均值均大于50%,表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农业生产已不再是家庭收入最主要的来源。
   (三)延包政策对农地规模经营意愿的影响
   从政策制定者的角度出发,稳定的承包期有利于促进农户农地规模经营意愿。针对“延包政策出台后,您希望土地经营规模如何改变?”这一问题,约1/2的苏南农户选择“没想过”,但支持缩小土地经营规模的农户大于支持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农户。对于苏北农户而言,约一半的农户支持保持当下的土地经营规模不变,且支持缩小土地经营规模的农户仍然大于支持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农户。
   结合调研实况,希望缩小经营规模的理由如下:1. 家庭内农业劳动力不足,当下农村主要务农人员为老年男性和女性;2. 农业经营收入微薄,劳动力在职业选择上更倾向于非农就业;3. 土地过于破碎和分散,农业经营费时费力。希望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原因:一是稳定的承包权更有利于土地长期投资;二是家庭农业劳动力有所剩余。同时,对比苏南苏北,苏南农户更倾向于选择“没想过”。“没想过”的主要原因是不关注土地政策。对于苏北欠发达地区的农户而言,农业经营仍然在家庭收入中战友较大比重,农业政策的发展时刻牵动人心,因此更愿意对关乎自身利益的土地政策作出思考。
   (四)延包政策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针对延包政策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由表3可得:稳定的承包关系确实使得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更加放心;对于苏南农户而言,延包政策出台后,更多的农户更加愿意流出土地,即农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使农户经营土地的积极性增加,进而导致销售土地的边际报酬和边际收益增加,此时土地市场上土地的供应量增加,符合理论推断;对于苏北农户而言,政策的出台使得其土地流转的决策更加谨慎,或者政策并不会对其土地流转的决策产生促进作用;对比苏南苏北地区的农户,延包政策对苏南农户的流出土地决策的影响最大,符合政策设计者的初衷;苏南苏北的农户大多不愿意流入土地而成为种粮大户,理论分析中所预测的人“土地需求量”大大增加并未实现。其原因可能是,拥有资本和技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才是最大的土地需求者,而本次调查对象大多是小农户,并未涉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致使数据产生加大误差。
   (五)延包政策对预期土地流转价格的影响
   农户预期的土地流转价格会影响其土地流转的决策,同时,其土地流转的决策也会影响最终土地流转的市场价格。针对延包政策对农户预期土地流转价格的影响,由表4可知:1. 对于多数土地待购买者而言,预期购买土地的成本将升高。参考土地购买者角度的理论分析,土地的需求量将大大提升,固其自然预期土地购买的成本升高,符合理论推断。2. 对于多数土地待出让者而言,流出土地的预期价格并不会因为承包权的稳定而升高。参考土地销售者角度的理论分析,承包关系的稳定并不一定会使土地的供应量增加或者减少,固其从自身角度出发无法对流出土地的价格作出有效预估,符合理论推断。3. 对于政策出台后预期土地流转价格,苏南苏北并未表现出明显差异。
   四、结论与建议
   推动农地流转是促进农地规模经营、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稳定、明确、完全的农地承包权是实现农地流转的先决条件。农地产权的稳定性再一次通过政策得以强化,为更深更广的土地流转市场的形成创造了条件。将科斯定理和供求理论应用于土地流转市场,再结合苏南苏北的农户调研数据,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延包政策确实使农户的土地流转决策更加放心;承包关系的稳定将使得农地的需求量大大提升,但农地供给量的增减并不能断定;延包政策使农地需求者预期到土地流转的成本会上升。
   根据以上结论,可得几点重要的政策启示:稳定农地产权应是一套组合拳。国家在延包的背景下还应继续做好土地确权和等级颁证工作,确保农地产权清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规范土地流转程序,确保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均不受侵害。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监管机制,保证土地流转市场供需平衡。
   参考文献:
   [1]钱忠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残缺与市场流转困境:理论与政策分析[J].管理世界,2002(06).
   [2]郭贯成.不同经济发达地区集体土地流转产权制度影响的计量分析——基于江苏省339个农户的问卷调查[A].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重点实验室.2009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C].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重點实验室:中国土地学会,2009.
   [3]仇童伟,沈怡,马贤磊.土地产权环境对农民产权安全认知偏差的影响——基于不同类型农户的比较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1).
   *本文属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项目《农户对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反响——基于苏南-苏中-苏北农户的调查》(编号:201810307069X)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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