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工智能的风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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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6年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推出财务机器人,标志着人工智能开始应用于会计行业。基于此,阐述会计行业人工智能应用现状,指出人工智能的应用存在着法律风险、伦理风险、信息技术风险、政府监管缺失、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失业风险,以此提出加强政府立法、会计师事务所创新司法鉴定服务、人工智能审计、劳动力培训等建议。
关键词:人工智能;会计;风险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08-0147-03
一、人工智能在会计行业的应用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是一门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技术科学。2016年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引入财务智能机器人,使人工智能正式进入会计领域。此后,其他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央企等逐步引入自己的财务机器人。财务机器人是人工智能技术在会计行业初级阶段应用的软件机器人。
(一)应用基础
1.技术可行性
绝大多数会计的工作是重复且有规律,例如每个月都要编制报表、申请报税,工作的思路和秩序是固定的,具备强的规律性。因此可以将人类思维和技术逻辑输入人工智能来完成指定动作。
2.经济性
企业经济业务多,需要大量的人力参与会计工作。同时,很多会计工作都有时间要求,例如,增值税每月15号前申报、日记账要求日清月结、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在资产负债表日后4个月报出,会计人员因此加班加点。重复而繁重的工作会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如果使用人工智能,既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又减少了昂贵的人力成本,符合应用的经济性。
(二)应用特点
1.可以处理简单重复任务
目前财务机器人可以完成的任务包括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调节表编制;月末未还款提醒;增值税发票开票、验证等任务。
2.耗时短和准确度高
通常人工完成一家门店的月初数据盘点最快也需要40分钟,而德勤财务机器人可以在5分钟内完成,且处理错误率接近于0。
3.经济性逐渐凸显
原本人工智能最担心的是引入成本问题。目前普华永道推出的财务机器人可以以原有软件配置为基础优化升级配置,成本仅为原人力成本的九分之一。
4.上线时间和投资回报期短
普华永道设置财务机器人从方案规范到实施仅需要1个月,投资回报率最慢也只需要1年。
二、人工智能应用的风险
目前,人工智能在会计行业的应用还属于起步阶段,逐渐将扩展到收入预测、风险控制和管理、反舞弊分析、税务优化等多方面。在人工智能给会计行业带来便捷的同时,我们应该客观地看到人工智能带来的风险和挑战。
(一)法律风险
由于人工智能在各行业都属于起步阶段,国家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而且会计在内的所有行业协会也没有制定行业标准,因此,人工智能在会计行业的应用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侵犯客户隐私
人工智能在运用的过程中通常需要收集和加工数据,很可能会收集到客户的私人信息。例如,在销售收入预测时,可能会访问和使用客户的消费癖好、生活轨迹、经济能力等个人信息;利用人工智能向客户提供税收优化服务时,可能获取了客户的财产状况、家庭结构、经济收入等隐私信息。如果这些信息被人工智能泄露给理财公司,客户可能会接到各种推销骚扰电话,这些都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2.民事责任承担
《公司法》规定,股东行使知情权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导致公司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公司请求该股东赔偿相关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如果是人工智能出错,泄露了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是人工智能本身,是人工智能使用者,还是人工智能开发者?再比如,当侵犯了客户的隐私权时被客户告上法庭,那被告到底是谁?尤其是人工智能有主动学习的特点,挖掘客户隐私并不一定是人工智能使用者或开发者主观实施的,可能只是人工智能本身的自发行为。由此引出一个新问题,人工智能是否是民事主体,是否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目前,国家规定的民事主体的有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人工智能显然不属于以上三类。2017年沙特阿拉伯宣布授予机器人Sophia公民权利,虽然这是全球首例也是唯一一例,但这给我国立法部门提供了思路,应当尽快明确人工智能法律主体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二)伦理风险
1.缺乏道德和情感考量
阿尔法狗战胜围棋世界棋手冠军李世石、柯洁,是因为有强大的算法技术并且能根据情况不断调整决策。李世石、柯洁是自然人,虽然有缜密的思考和丰富的经验,但是在竞赛中掺杂了人类独有的压力、紧张的情感,这些情感都会影响决策。围棋毕竟是一个竞技类比赛,阿尔法狗赢也不奇怪。但是,人工智能在会计行业的应用不是单一的计算和自我學习。2018年8月31日,京东掌门人刘强东因在美因性侵风波被当地警察局拘留。在风波曝光后的首个美股交易日,京东开盘后立刻下跌超7%。其实这本身与京东经营无关,但是会影响众多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假设发生这一事件后用人工智能去判断是否买入或卖出此股票,那就要考虑是否在原始模型中加入该因素及该因素的影响程度,这可能就涉及到对私生活的社会评价。
2.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
人工智能依靠数据和模型得出的结果可能对企业是最有利的,但是可能会伤害到社会利益。例如,通过人工智能预测生产一种不可降解的包装袋会给企业带来巨大利润,但是会导致白色污染。人工智能的应用不应该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
(三)信息技术风险 1.信息安全
人工智能依赖于数据模型,一旦原始代码被黑客攻击,可能导致企业重要数据的大量外泄。例如,成本资料通常是企业的商业机密,如果外泄甚至将其出售给同行竞争企业,该企业将在竞标、定价策略等多方面处于被动状态。
2.算法技术有待提高
人工智能可以通过数据输入和模型构建来模拟人的思维和逻辑做出判断。虽然人工智能有自主学习的能力,可以随环境、数据或任务变化而调节参数或更新优化模型,但以目前人工智能的水平可能会做出错误的判断。即使通过长期的反复学习、模型优化,企业付出的时间成本和经营代价还是过于昂贵。
3.应急能力不足
因为人工智能必然会导致会计人员大量精简、剩余从业人员较少,一旦人工智能系统出现故障,剩余人员不足以完成工作,会导致会计系统甚至整个供应链系统的瘫痪。
4.专业人士逐渐失去职业判断
重要性的认定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财务报告也包括数据和非数据信息。如果长期依赖人工智能,会计人员可能会逐渐失去职业判断,当新的经济业务发生,会计人员已经失去了职业判断的能力,更加不知道以后如何将其加入到修正模型中。
5.无法解决高层次问题
人工智能目前主要是完成机械、重复、工作量大的基础会计工作。而会计除了核算职能之外,还有预测、分析、决策等延伸职能,这些工作较为综合和复杂,需要考量的因素很多,可以量化的财务信息只是其中一部分。这部分的工作人工智能很难代替,但是如果从事高级职位的会计人员从来没有经过核算等低级职位的学习和实践而直接从事高级职位,没有时间和实践的积累可能也难胜任。同时,会计人员还需要和客户、政府、投资者进行商议、咨询、谈判,这都是人工智能无法做到的。
(四)政府监管的缺失
1.没有法律规范和行业标准
对于新生事物的立法应当具有适当的前瞻性,这样才能起到约束和引导的作用。针对人工智能技术目前政府和行业协会尚未制定统一、明确的标准。2017年国务院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称要将建立人工智能发展的法律法规,但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实际出台法律法规。
2.司法鉴定的技术空白
2017年,3 814名人工智能专家和各行业领袖在美国召开会议,确定了23条“阿西洛马人工智能原则”。其中有一条原则是要求保证审判透明,即当企业利用人工智能完成会计工作造成失误而需要追究责任时,司法判决应当从技术层面得到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和认可。我国司法机关对于专业领域的判决也会借鉴第三方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目前,经济领域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主要运用的会计学和经济法知识完成破产清算、工程造价等方面鉴定服务,在人工智能的司法鉴定服务领域是一个技术空白。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有专业的横向人才、成熟稳定的鉴定水平,增加的经营风险是否在可控范围内,这些都是问题。
(五)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
通常的审计工作以抽查为主,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来正确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根据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分别采取应对措施。但是,一旦实施人工智能,企業为了达到其舞弊等目的,在原始代码设计时就将此类情况考虑进去,使会计业务处理的完整、连贯、易修改性以及舞弊等行为会更加系统隐蔽,这样就加大了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
(六)会计人员失业风险
2014 年《经济学人》的调查显示,会计是未来20年很有可能被机器人夺走饭碗的职业之一。会计职业呈金字塔结构。目前人工智能主要应用在银行对账、增值税发票验证等基础活动,这会影响到广大低级职位会计人员,使之大批失业。即使留下的会计人员也面临重新定级岗位的问题,如果不进行再学习职位和薪资都会下降,这样就可能会导致社会矛盾加剧、犯罪率上升等情况。
三、人工智能应用风险的对策
我们应当增强风险意识,重视研究人工智能可能存在的风险,确定人工智能引入的范围和限度,将人工智能控制在符合社会利益的范围内。
(一)政府立法
在广泛征求行业和人工智能专家的基础上,尽快建立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主要包括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管体系和问责机制,对人工智能产品研发和使用人员设置道德准则,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人工智能司法服务鉴定服务。
1.确定人工智能的引入限度和框架
在模型构建时,从源头杜绝歧视、自私、偏见、危害社会利益的数据进入模型,保持中立和无偏见,要求模型不能伤害公共利益、违背社会伦理。
2.暂不赋予人工智能民事法人资格
现在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应当赋予人工智能民事主体资格,因为“法人”概念也是拟人制的,已经成为民事主体。以普通合伙企业为例,其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那么人工智能参考同样的道理也是应当可以的。另一种是反对派。以目前的人工智能发展水平其工作主要是智能识别、计算等简单重复工作,仅仅是模拟人类的思维和逻辑,不具有自己的思想,应当不符合自然人的基本特征,因此建议政府现阶暂时不赋予人工智能民事主体资格。
3.故障透明和可追溯
“阿西洛马人工智能原则”中有一条原则是故障透明,即一个人工智能系统引起的损害应该有办法查明原因。因此,建议政府要求人工智能产品设计时要保留决策的所有痕迹,包括时间、数据抓取、技术方法等,并且可以输出。未来人工智能将在风险控制、税务优化等多方面发挥作用,可数字化的会计信息只是其中一部分,而且财务决策通常需要在许多矛盾的条件中权衡。因此,必须记录人工智能决策的所有痕迹,一旦人工智能行为损害公司利益,可以利用追溯输出的痕迹记录来明确经济责任。
(二)会计师事务所风险防范与控制
司法鉴定与一般审计业务不同,注册会计师不仅要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还要遵守国家相关人工智能的规定。而人工智能司法鉴定属于全新的领域,比一般的经济纠纷司法鉴定服务风险要高得多,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人工智能司法鉴定业务时应量力而行。会计师事务所应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来降低鉴定风险。鉴定过程中,注意证据的取证和留存,以确保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的程序到位。在出具鉴定结论时需要谨慎,做出一定的保证。 同时,要培养和引入鉴定人才。他们不仅要懂会计,还要懂信息学,能够判断会计知识输入原始代码的过程是否恰当、是否有漏洞和误解。这对鉴定人员提出了很高的专业要求。
(三)人工智能审计
以往的审计以抽样审计为主,可能会遗漏重要、细微的信息,所以只能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证。为了查找企业系统隐匿的信息,可以将人工智能引入审计。首先由人工智能对所有文件资料的识别、整理,完成全查,汇总出错误、异常数据,形成意见初稿给审计人员,再由审计人员根据具体情形有重点地开展审计。
(四)加强劳动力培训,加速会计人员转型
会计人员的转型有两个方向。一是转向高级会计职位,从事财务评价、战略和风险控制、商业谈判等工作。低级职位的人员可能很难立刻转型,需要理论和实践的时间积累。二是转向软件产品的开发和维护岗位。人工智能软件的开发必然需要会计人员参与完成逻辑和知识点的输入,同时,后期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和学科发展,逻辑和知识点也需要不断的调整。目前这一需求缺口较大,建议低级职位会计人员通过培训快速转型到产品研发岗位,可以先从基础岗位开始逐渐确定自己的职业线路。
同时,国家应当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修改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相应“人工智能+会计”课程,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依托高校研究团队,向企业推广研发成果。同时,鼓励科研所等机构成立相应的横向研究中心,由政府提供项目资金,鼓励开展横向课题研究。
人工智能将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未来人工智能与会计行业深度融合已是大势所趋,我们应当客观冷静地看待應对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挑战,建立人工智能可控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框架,形成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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