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新规背景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当前我国互联网技术已经逐渐普遍运用,人们的生活方式、商业机构的经济形态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金融行业融入互联网技术便是互联网金融。它与传统金融业相比,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运用互联网、社交网络、移动互联网等工具或手段,使得金融业务信息公开透明、运营成本低以及效率更高。国务院于2018年4月27日批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为我国金融业发展遇到的瓶颈、严峻经济形势、银行理财监管漏洞、利率持续上升等情况明确做出指导。之后,银保监会制定《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简称理财新规)作为配套实施细则,对于商业银行中个人理财业务提出新的监管要求,为过度创新的个人理财业务画上红线,为个人理财业务营销、产品、风险控制等提出新方向。
【关键词】理财新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创新
一、理财新规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影响
(一)打破刚性兑付
理财新规中,对于金融机构中资产管理属于表外业务,理财业务无法保本保收益,不支持任何形式垫付,不能实施表内资产管理,保本理财产品正在退出个人理财的市场。近几年的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商业银行中保本理财是独特产物,前几年中得到迅猛发展,而颁布理财新规后,商业银行应当在过度期(2020年底)中,逐渐将保本理财产品降低,直到全面退出金融市场。但是,商业银行中常用保本理财方式募集资金,增加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的难度,流失众多偏好中低风险投资者。并且,理财资金无法有效衔接,将会导致理财资产进行存量资产的处置,为银行带来资产处置风险。
(二)净值化转变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正面临调整盈利模式的压力。资产新规中,对于金融机构产品净值化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鼓励使用市价法计量作为估值方式,存在限制条件则可使用摊余成本法进行计量。以此条规定为依据,则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时,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将基础资产收益与风向充分体现出来。而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产品类型而言,无论是非保本理财产品还是保本理财产品,占据主导地位的仍然是预期收益型产品,严重缺乏净值化产品,当结束理财新规过渡期后,商业銀行全部理财产品均应实现净值化管理,对于预期收益为主要产品的银行会产生严重影响。并且,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进行净值化管理,可明晰理财产品收益,压缩资产套利空间,对于现有理财盈利模式的商业银行产生极大改变。
二、理财新规背景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建议
(一)开发多类型理财产品
1.净值型产品
依据理财新规需求,加大对净值型理财产品的开发力度。此类理财产品运作类似于开放式,仅让客户购买固定理财份额,资金交由管理人投资,实现资金的增值保值。理财产品收益通常体现在理财单一份额净值,客户通过对净值变动情况了解理财收益。开放式净值理财产品可代替短期理财产品,客户存续期间可赎回或申购理财份额,封闭式理财产品则可持有份额到一定期限,依据净值变化掌握收益情况。银行开发净值理财产品,可有效打破刚性兑付局面,让客户承担理财风险,回归资产管理本质。
2.结构性产品
结构性存款是结构化产品,并不会损失本金,客户只需要负责收益波动风险即可。实施理财新规后,打破了刚性兑付,需要将原有理财产品转型,寻找一款稳定型产品替代。而结构性存款收益稳定,风险较低,具有开发价值。商业银行在结构性存款资金运作过程中,可选用“分行销售,总行投资”的方式,随着理财新规的深入推进,结构形存款规模会不断扩大,应当明确总分行责任,使用由上至下的设计与管理产品模式,可有效推动结构性存款的发展。
三、打造营销渠道
商业银行的发展应当加强营销创新。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出发:(1)广告促销。银行可使用新媒体技术宣传个人理财产品,在人们可听可视范围中进行宣传,如,新媒体、电视、报纸、广播、公交站等,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理财产品具有初步印象后,发放纸质推介资料,深化投资者的印象,做好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识引导;(2)营业推广。商业银行需要在各个网点宣传产品知识,让客户耳濡目染下对个人理财产品拥有更深刻的了解,全行范围中设置多渠道推广咨询服务,确保当客户遇到疑问后,能够及时解决,避免将个人理财产品成交率提高,借助员工推介理财产品为银行构建良好工作氛围;(3)公关促销。银行理财人员需要与客户主动进行沟通交流,提高沟通效率,在人流量较大的公园、商场等地方,也应当举办宣传活动,或主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将银行知名度提高。同时,定期开设与理财产品相关的知识讲座,邀请投资者与行业人员参加。对于VIP客户可提供促销活动,以便为银行吸引更多理财客户。
四、结语
互联网金融的大环境对我国商业银行传统个人理财业务形成了一定的冲击,而且虽然短期的影响有限,但长期的影响是全面且持续的。商业银行中,个人理财业务属于重要经济来源之一。但是,随着理财新规落地,政府监管越来越严格,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应当创新业务模式,细化市场,针对客户情况分类,提供其所需的产品,并依据理财新规开发净值型产品与结构性产品,打造多种营销渠道,为商业银行吸引更多理财客户,从而有效推动商业银行转型升级。
参考文献:
[1]杜亚飞.理财新规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分析[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3):12-19.
[2]刘本田.新规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转型的思考[J].科技经济导刊,2019,27(27):222.
[3]郭建.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营销策略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5):120-121.
[4]张展.理财新规背景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创新问题研究[J].全国流通经济,2019(20):163-164.
[5]范红斌.互联网背景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创新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52791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