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新改革波澜不惊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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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编辑部
3月10日9时49分,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获得通过。
热烈的掌声在会场响起。
雄伟的人民大会堂,再次见证了人民对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的不懈努力。
共和国的历史上,政府机构改革曾经进行过多次。改革开放以来,也进行了4次。1998年初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了“改革开放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机构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减少到29个,人员总数精简一半。全国共精简行政编制115万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正在形成。
为适应不断深化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发展,解决现行政府机构中存在的问题,新的机构改革方案应运而生。
“我们企业办事情要与国务院10多个部委打交道,谁都管事,谁又解决不了问题。我们迫切希望政府机构能做到既监管到位,又不干涉企业经营。”来自中远集团的张富生代表的一席话,道出了国有大型企业的心声,也揭示了政府机构改革的原动力。
2002年的金秋,党的十六大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党的主张、人民的意愿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政治体制改革又迈出坚实的一步。
看似波澜不惊,实则意义深远。围绕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代表们在审议时畅所欲言。由衷的支持,表达了代表们对建立精简、统一、效能和依法行政的政府机构的深深祝愿;中肯的建议,寄托了人民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推向前进的殷切期望。
“新世纪启动的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具有新时代、新阶段的鲜明特征:一是重点放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提高效率上;二是在机构设置上注意了与国际惯例接轨;三是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金烈代表说。
杨宝友代表说,“这次改革不仅仅是单纯的编制、人员的‘加减法’,而是一次复杂的‘成本运算’,是政府‘角色’一次意义深远的转变。”
政府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邹晓珊代表说,“政府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论是新成立的部门,还是其他部门,都要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不该管的事坚决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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