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实践思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灵魂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是哲学史上具有革命性的理论,它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缺陷,在原来的哲学世界里增添了实践的观点,使人们看到了实践在自然界、人类社会乃至人们的认识领域的重要作用,引领哲学走上了实践的新道路。
  关键词: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哲学;实践
  中图分类号:A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6-0206-02
  
  “新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首先提出来的,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并不是全盘否定旧唯物主义,而是对旧唯物主义进行批判,是对旧唯物主义的一种扬弃。
  一、“新唯物主义”的提出
  熟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之《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我们能清晰地看到第10条的内容是:“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马克思在这里首次提出了“新唯物主义”的概念,“新唯物主义” 是相对于马克思之前的唯物主义而言的,突出的表现了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与以往旧唯物主义的区别,它具有一个和以往所有哲学不同的思路即实践的观点。
  (一)“新唯物主义”产生的基础
  马克思之所以提出了和以往的旧唯物主义不同的“新唯物主义”,和马克思接受的哲学思想有关。
  1.马克思角色的转变。马克思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马克思早年曾经深受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影响,强调自我意识是世界发展过程中的决定力量。后来在费尔巴哈的影响下转向了唯物主义,但费尔巴哈的“新哲学”是把人和作为人的基础的自然当成哲学唯一的最高对象,肯定自然先于精神,否定人和自然界之外有独立的精神存在。马克思不认同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无视社会实践等观点,在1844―1847年的笔记本上写下了自己批判费尔巴哈的11条观点,1888年,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的遗稿时发现了这个笔记,以《马克思论费尔巴哈》为题,作为《路得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附录,第一次公开发表。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表述了自己的新世界观包括唯物史观的一些重要原理和基本观点,奠定了新世界观的理论基础。在撰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唯心史观,认为物质生产才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揭示了分工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以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和矛盾运动。马克思与恩格斯一起,通过各自的探索,实现了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的根本转变,在现实实践和革命斗争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为了无产阶级斗争的胜利和全人类的解放,创立了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
  2.原有理论缺陷已突出。马克思之前的哲学存在着合理的部分但也存在许多缺陷。马克思曾谈道过:“从前一切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即“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旧唯物主义将人与世界的关系作一种直观的纯客体的理解,其缺陷就是对人与世界的关系作一种纯主体的理解。而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没有看到人与世界的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实践的关系,忽视了实践的作用以及实践的存在和意义,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那初期开始的哲学思想是潜在的、直接的、抽象的、一般的。”
  (二)“新唯物主义”的“新”道理
  马克思的哲学之所以新就在于马克思看到了实践的巨大作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是在旧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马克思并没有完全否定旧唯物主义的全部观点,而是指出了旧唯物主义错误的观点。旧唯物主义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而不是同时也从主体方面,把对象、现实、感性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有着基本区别,要求既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上,又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这就是说,既把对象、现实、感性理解为独立存在于人的实践活动之外的客观物质世界,又把它们看做是人的感性的活动的产物,这就是马克思在哲学领域中实现的变革。
  二、“新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包含了丰富的内容,是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的理论体系。
  (一)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
  马克思强调了他的哲学与以往的哲学的根本的不同,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把实践理解为人类的感性物质活动,确立了哲学出发点上的变革,同时也就确立了唯物主义的新原则、新路线,建立起崭新的哲学观和世界观。在唯物论方面,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物质是不依赖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要从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中去把握物质和规定物质。在辩证法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任何事物都处于不断地运动变化之中,物质运动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任何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其他事物都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任何事物都处在不断地运动发展的过程中,发展的过程是漫长的,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矛盾是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动力,事物的主要矛盾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
  马克思把辩证唯物主义原理运用到社会历史领域,批判了社会历史领域中唯心主义的错误观点,创立了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要求我们既要以唯物主义观点去看待历史,用社会存在去解释社会意识,也要求人们用辩证法的观点去看待历史,也就是辩证看待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以及人们的创造活动的相互关系。历史唯物主义正确和科学地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更加完备,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哲学。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认为,“社会历史规律是具有客观性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社会都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而且社会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动力,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向前发展。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的作用不可忽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国家的法律、哲学、宗教等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反作用,正确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起促进作用,错误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起阻碍作用。”
  (三)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思想
  实践的观点在马克思哲学中是中心和线索。马克思认为实践是感性的客观物质活动。首先,马克思科学地概括了实践的基本特征是客观物质性、直接现实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其次,马克思认为实践的基本形式有处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活动、处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以及以观察和实验为内容的科学活动。再次,马克思指出了实践在人类认识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地位和重大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马克思把人的本质同人的社会实践相联系,科学地解决了人的本质问题,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三、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意义
  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哲学的最好的解释和定义,是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以彻底的批判性为标志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一)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它唯物辩证地看问题,扬弃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观点,达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高度的有机的统一,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高度的历史的统一,实现了哲学史的革命性变革。
  (二)以彻底的批判性为标志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整个世界发展规律的科学,正确地规定了哲学的研究对象以及哲学和一般科学的关系,如实地反映了世界的一般规律。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批判和不断发展的学说,是以实践为基础和首要原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必然以批判的态度对待一切,包括它自己必然随实践变化而变化,它否认能达到认识的顶峰和绝对真理的封闭体系,从不认为自己结束了真理,而是进一步开辟了探索真理的大道,这种科学的态度从根本上保证了它的科学性,使之实现了哲学史上的革命性变革。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为广大劳动群众服务的哲学体系,是广大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武器,它从实践出发来认识现实世界,看到高度重视实践的主体(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科学地论证了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历史条件和所要完成的历史使命,这就在社会作用上表现了它的科学性,使之实现了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
  马克思以实践为特征的新唯物主义是顺应时代要求而生的,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与客观实际相符的科学理论体系,在哲学领域开辟了一片新的视野,指导着无产阶级为实现人类解放而不断斗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G]//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 第1卷(第2版),1972:57.
  [2]庄福龄.简明马克思主义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7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1:54.
  [4]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45.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1.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2.
  [7]孙正聿.哲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8]梅林.马克思传[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9]李秀林.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10]《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费尔吧哈论纲)解读精品课程建设课题组,2008-10.[责任编辑 郭伟]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3947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