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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制度和理性的相互关系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一珂

摘要:在经济学中对人性的假设存在“有限理性”与“无限理性”的假设,在制度经济学中,“有限理性”已经成为新制度经济学三大理论基石之一。而知识和制度都与“有限理性”假说存在密切的联系。作为制度设计的理性假设包含两层含义。一层含义包括人的理性能力究竟有多大;另一层含义是,人的行为是否一定可以根据行为规律做出推断,根据过去的行为对未来做出推断。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有限理性是制度产生的前提,制度可以扩展人的有限理性。关键词:无限理性;有限理性;制度设计中图分类号:F01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4-0020-02一、无限理性与有限理性的内涵(一)无限理性假设无限理性是指人的理性是无限的、全能的,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拥有无限理性的制度主体可以掌握全部信息,无论需要不需要。这一制度主体不仅明白自己当前的选择范围,而且对未来的选择余地也了如指掌,它知道可能选择的策略所导致的后果,至少也能给未来的可能状态确定一个联合概率分布。它权衡一切有冲突的局部价值,排列所有未来可能状态的优劣秩序。由于具有完全的信息和理性,人能够找到实现目标的所有备选方案,预见这些方案的实施后果,并以某种价值标准在这些方案中做出最优选择。近代以来,无限理性假说作为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基石,由于其过于简单化人的行为选择,扩大化决策主体获取信息的能力,忽略人的感性因素以及社会规范制度对于人类实施决策的影响,受到众多经济学者的质疑和批判。(二)有限理性假设1.有限理性的提出西蒙首次提出“有限理性”的假设。他认为,传统的“完全理性”假设不符合人类行为的现实,他否定了“完全理性”的假设,提出“有限理性”。他于1947年在《管理行为》一书中首次正式提出有限理性的定义,即行为人“主观上追求完全理性,但客观上只能有限地做到这一点”。按照他的理解,如果行为人在选择时主要运用了计算和推理手段,那么他的选择就是理性;如果他的选择主要受感性机制(如情绪、天性和冲动等)的驱使,那么他的选择就是感性的。在此基础上,西蒙将主流经济学中流行的完全理性视为实质理性,而把行为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选择称为有限理性或过程理性。以西蒙的观点,有限理性产生的原因在于三个方面: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信息的不完全性,以及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因此,人们不可能了解所有的备选方案及其后果。表现在决策中,就是决策者并非寻求最优解,而是寻求最满意解。西蒙是有限理性假说的集大成者,在他之后,又有很多学者提出新的观点,完善有限理性假说,兹不赘述。2.有限理性与知识不足作为人的固有特质,人在吸纳、评价信息和保留知识上具有有限能力。面临不确定性的环境,人不可能像理性人一样计算出所有选择结果的概率分布、列举出效用函数,做出最优选择。人认知能力的阈限是有限理性的基础之一。 在现实中,人类与他人的交往受制于知识上的两种不足:(1)关于未来,人们只有不确定的知识(未来的不确定性),但他们必须猜测未来以便行动。人们喜欢获得减少不确定性和鼓舞信心的帮助;(2)人们在了解资源、潜在交易伙伴以及他们的精确特征上具有“横向不确定性”。特别是当人们需要让别人为他们做事时,他们常常不清楚那些代理人究竟是忠诚、可靠、尽其所能,还是玩忽职守?这就决定了信息收集的不完全性。此外,以人类的智力水平和技术水平,对信息的计算工作,也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成本之大,是超过一般人能够承受的。而且在这种情况下,绝大部分富于理性的人都会放弃这种完全信息的计算,这就决定了信息获得的不完全性。弗兰克说:理性选择模型的朴素描述中所隐含的收集信息、进行计算的工作大概要花费超过任何一个人一生的时间和精力。我们大多数人都靠习惯和拇指规则来作日常决策。照这个观点看,习惯代表对逐案最大化的偏离。决策的质量下降了,但质量下降的损失可能比信息和决策成本的节约抵消还要多。因此,可以说,有限理性很大程度上就是由知识有限决定的。二、制度(一)制度的语义分析由于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中,很多重要的理论都是由英美学者提出,因而在此对制度的英语语义做出解释。西方英语在制度经济学领域,对“制度”使用“Institution”这个词。在《新牛津英语辞典》中,解释如下:第一重解释:a society or organization founded for a religious, educational, social, or similar purpose: a certificate from a professional institution (1)an organization providing residential care for people with special needs (2)an established official organization having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life of a country, such as a bank, Church, or parliament: the institution of democratic government (3)a large company or other organization involved in financial trading 在这里,它的核心概念是“orgazination”与“social”,指一种有组织的机构或状态,比如大学、研究所、教堂等,而且是社会性的。第二重解释是:an established law, practice or custom: the institution of marriage 用来指一种既定的法律规则和风俗习惯,既包括条文性的也包括实践性的。 《韦伯大辞典》的解释是:a significant practice, relationship, or organization in a society or culture.主要指社会中的一些重大性质的关系、组织等。 (二)制度的定义“制度”在不同学派、学科之间有着不同的定义,这里只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选取少数有代表性的观点。1.制度是一种思维方式或行为习惯凡勃伦认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维习惯;而生活方式所构成的是在某一时期或社会发展的某一通行的制度的综合。因此,从心理学方面可以概括地把它说成是一种流行的精神状态或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2.制度是一种行为规则持此种观点的学者很多,诺斯、舒尔茨、拉坦都曾作过这种定义。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诺斯曾说:“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计的一些制约。”3.制度是一个系统青木昌彦从博弈论的角度出发,认为制度是:“关于博弈重复进行的主要方式的共有理念的自我维系系统。”三、制度与理性的关系作为制度设计的理性假设包含两层含义。一层含义包括人的理性能力究竟有多大?另一层含义是人的行为是否必然具有理性,是否必然具有一定规律性,也就是说,人的行为是否一定可以根据行为规律做出推断,根据过去的行为对未来做出推断。在无限理性情况下,所有的不确定性都不存在,各个方案的后果都是已知的,显然,也可以推断出一个追求最优解的理性人会如何行动。这样,所有的行为都是可预测的。在这种条件下的经济就是一个基本上没有制度的经济。很久以前,经济学家们就已经指出了货币的存在和货币制度是如何依赖不确定性的。而且,在一篇新制度经济学的经典论文中,Ronald Coase教授就把企业存在归因于不确定性、不完善预期和有关信息成本。Coase(1952)指出,“企业不可能出现在一个不存在不确定性的世界中。”因此,当不确定性被假定不存在时――(在Knight教授看来,理论经济学家们有时是被迫做出这一假设的)――这种货币制度和企业制度也就不存在。但是,在不充分信息、错误预期和有限理性的情况下,可能有无穷的可能性。而且在不同人之间,如工人和管理阶层、银行家和实业家之间,可能以很不相似的方式分布着不同和不一致的预期。这样,行为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强了。有的人可能会兢兢业业、克己奉公,有的人可能投机取巧、说谎欺骗。针对诸多不确定性,制度就应运而生了。根据诺斯的观点,制度首先会在社会成员、企业组织之间建立一套行为准则。这种准则具有约束人的行为的作用。具体来讲,制度有两个功能:首先,制度使他人的行为变得更可预见。它们为社会交往提供一种确定的结构。制度促进着可预见性,并防止着混乱和任意的行为。制度协调人们的各种行动,建立起信任,并能减少人们在知识搜寻上的消耗。即使受规则约束的行为并非百分之百地确定,人们仍会觉得它比混乱更恰当、更合理。稳定的及惯例化的行为建立并再造了一套法则与规范,后者由“习惯、习俗固定下来,默契地或合法地支持社会共识或一致性”。它不一定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重要的是它能帮助当事者估计其他人可能的行为。第二,制度还可以缓解知识的不足。我们对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并不以“完备知识”假设为基础。知识的不足可以靠恰当的制度安排来缓解。恰当的制度能在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中引导个人决策者,通过制度规定,我们可以预测他人在制度的约束下,会如何作为。这就会增加我们可获得的信息。总而言之,制度有助于约束人类某些有碍于合作的本性,有助于增进可预见性,有利于缓解人类知识的不足,从而扩展人的有限理性。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有限理性是制度产生的前提,制度可以扩展人的有限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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