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和谐框架的经济学反思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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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 涛
摘要:经济学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彼此联系、相互促进。构建和谐社会,拓宽了经济学的研究视野和理论内容,为其发展带来契机。同时,更要求在这一框架下,探求经济学不断发展的可能路径,形成更符合实践要求的新理论和学说,以体现“人文关怀”和“经世致用”的本意,为和谐社会提供理论支撑。
关键词:和谐;经济学;反思;发展
中图分类号:F113.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8-0017-03
一、引言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的“经济人”思想,把整个市场经济的活动建立在人性自私的框架之下,开创了经济学研究的经典范式。通过利己之心这一经验观察,斯密认为人们在从事交易过程时,“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这就巧妙地解决了利己与利他、目的与手段的关系问题,从而使得社会在和谐稳定中不断发展。
此后的经济学家抽去了经济现象背后人与人的关系,片面地强调材料归纳。例如,萨伊以劳动创造工资、资本创造利润、土地创造地租的“三位一体”公式证明了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利益的和谐,指出“所有对抗都是愚蠢的”;“对他们各自的利益知道得比以前更清楚时,他们就会发现这些利益并不矛盾。”巴斯夏进一步以劳务交换论和劳务价值论为基础构建了经济和谐理论,强调“社会世界普遍法则是和谐协调的,这些法则从各个方向趋于完善人类”。他认为,人的本质是欲望、努力和满足的统一,现实经济就是满足人欲望复杂化和多样化的交换活动。这种交换依据的是价值,即两项交换的劳务之间的比例关系,所以交换归根结底仍为劳务。自由竞争下的等价交换必将带来社会各阶级的利益协调,垄断、贫困甚至战争只不过是经济自由主义原则未能充分实现的结果。
尽管萨伊、巴斯夏等人的经济学说意图为资本主义制度进行辩护,但他们的主要论据是基于对市场经济规律的某些认识,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对市场经济制度的肯定。因此,系统研究前人的有益成果,无疑有助于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框架下,更好的思考经济学研究。
二、和谐框架下经济学的困境
1.“经济人”假设的理论缺陷和历史局限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经济人”假设是“科学有必要处理的一种模式”,并不排斥人逐利以外的其他动机,这一假设只适用于人的市场经济行为而非人的所有行为。经济学的根本目的是要找出人的经济行为的内在秩序,只不过以这种方式可以取得比采取其他可行的方式更接近于人的这部分活动秩序的理论。所以,后来经济学家(西尼尔等人)以这一假设研究具体经济现象时出现的悖论,显然并非这一假设的真实缺陷。
社会成员普遍得到尊重是和谐社会的显著特征。在任何社会中,人是有差别的,不能以抽象的普适性取代现实中的特殊性。和谐绝不意味着无矛盾的整齐划一。“经济人”假设的真正缺陷是始终未能摆脱抽象化或同质化的桎梏,忽视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从经济史演进看,这一假设是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处于上升期、劳资矛盾不显著这一特定背景的真实反映,但无形中也给经济学家造成了所有经济主体行为动机相似、利益追求一致的错觉,使得该假设所蕴含的人性特征不可避免带有历史阶段性的烙印。
2.古典均衡观“中心”地位的威胁
与和谐有着姻亲关系的均衡概念,长期以来一直被看做整个经济理论赖以建立的核心。在古典经济学中,均衡被认为是必然的,经济系统必定会趋向稳定的帕累托最优。然而,这种“完美”却只能是理想的不可及的状态。凯恩斯非均衡学派虽然提出了与之相对的非瓦尔拉斯均衡,但非瓦尔拉斯并不是“反瓦尔拉斯”,只是在广义不确定条件下对瓦尔拉斯理论的应用。其实,现实经济运行的规律性并不是古典经济学所强调的那个“点”,而是围绕着一个重心形成的“区间”。这个区间包含了以均衡为主、非均衡为辅的多种状态,并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这也就是说,纯粹的均衡与纯粹的非均衡始终是并存的,两者都是经济运行中的一种状态,我们所追求的只能是一种相对动态的均衡。
现代博弈论的发展也对这种稳定的均衡观提出了强烈质疑。他们认为,博弈过程存在多重均衡的可能,最终结果也并非必然是帕累托最优的。经济理论对此并不能提供一个一般理论证明哪个纳什均衡结果一定会出现,况且它们的存在也不会因为理论上出现更精炼均衡概念而得到化简,只能使用被抽象掉的信息加以甄别,例如,人的行为习惯、主观预期等。多重均衡意味着经济活动的不稳定和不确定性,而这也正是和谐谋求不同利益主体相容、但并不否认利益矛盾的现实性反映。
3.“看不见的手”思想的僵化理解
“和谐”在经济学说史上一直被视为对自由放任政策的赞同,这大概源起于斯密“看不见的手”的思想。的确,“看不见的手”的存在前提、作用过程和实际结果无不渗透着经济自由的思想。然而,斯密是很有限度地使用貌似具有普遍性的“经济法则”一词的,就连其本人也承认,许多情境下,“无意”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并没有“必然”和“有效”的促进社会公益,资本使用者的规划和设计,都是以利润为目标。他们的利益,从来不是和公众利益完全一致。由此可见,斯密并没有将自己的观点绝对化。斯皮格尔也认为,与牛顿式的自然秩序相比,商业社会尚无法做到完美的和谐与自我调节。
“看不见的手”思想展示出参与市场竞争各个主体的行为、制约各种行为的特定秩序。在斯密时代,人的经济行为尚未突破自然约束的极限,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后的经济学家却在情况已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前提下,仍徘徊在原有思想轨迹上以至将“看不见的手”凝固化,造成了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越来越严重。这无疑应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迫切需要加以解决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
4.人文精神的缺失
现代经济学发展的日益数学化,无疑为经济学朝着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经济学研究中思想和方法的本末倒置。摆脱和排斥价值判断,片面研究经济事物本身的内在规律,将人看作是被收入、价格等提线牵动的经济木偶,抑制了人的情感和社会归属的需要,最终必将导致作为经济活动主体人的目的与手段的混淆。
经济生活是有规律可循的,但它不总是按照逻辑运行的。单纯强调逻辑彻底性,现实中运用未必得当。从根本上说,经济学兼具科学与人文的双重属性。行为经济学的崛起恰恰为现代经济学构建了一个“充满人性和人类价值”的研究框架,关注解决人的存在面临的根本性、终极意义的问题,突破了经济学研究眼界限于功利的狭隘境界,促进了经济学的人性化发展。
三、和谐框架下经济学发展的可能路径
1.逻辑基点:由理性经济人向社会人的回归
“社会人”假设是基于和谐框架下经济学发展的必然结果。和谐社会始终以人为出发点和归宿,不仅承认和肯定人的主体地位,而且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社会进步的标志。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的行为动机是为了实现对“人的依赖关系”和“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的超越,从而实现全面发展为基础的自由个性。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虽然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但对于各个个人来说,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即使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也仍然要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
“社会人”假定既源自于人类社会的实际生活,又体现经济学对人的终极关怀,与和谐社会倡导以人为本的思想相吻合。经济行为主体应是一个经济动机和社会情感兼备的现实的人,这就要求经济学一方面重视社会政治、文化等因素在研究现实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意义,同时,还要研究不同社会制度价值体系下经济理论研究的适应性,满足不同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
2.分析方法:由均衡的“量”到制度结构的“质”
现代主流经济学抛弃了古典经济学注重研究经济活动过程中人与人关系的传统,将影响经济行为的制度外生化,集中研究资源配置中人与物的关系,所采取的宏观总量分析和微观个量分析都是以均衡为核心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注意力往往被吸引到经济活动的“量”,而忽略了“质”方面的内容。其实,人的行为是直接依赖于其生活的社会文化环境的。正如新剑桥学派所强调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关系对经济活动有着重要影响,在任何一种分析中的最根本因素是表明它要分析的社会制度的性质。经济环境和人的行为方式决定了制度安排必须内生化。不同的经济环境和行为方式需要不同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基于转轨经济条件下的和谐社会建设更需要探索出切实可行、可操作的制度安排。
现代经济的复杂程度远超过以往任何时代,使得许多非经济因素(制度、政治、心理因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得到提升。经济系统更多地呈现出混沌、复杂性的特征,各种变量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单一的和线性的,而是耦合的与相互非线性作用的。因此,引入复杂性科学特别是混沌理论,可以有效的将个体之间作用的关系还原为本来面目。
3.政策主张:两大思潮的对立到共生融合
经济理论的发展已经证明市场绝不是起决定作用唯一的力量。从原始社会末期到中世纪,政府始终是居于主导的。只有当市场经济制度正式确立之后,政府才将经济运行的权力交给了市场。而即便如此,政府也依然扮演着“垂帘听政”的角色,在市场力量无法有效发挥作用时,政府又不得不出现在前台,通过对经济活动的整体调控以实现经济重新恢复平衡,但是,政府干预的恶性膨胀也同样引起了人们对政府功能的重新反思和定位。
可见,解决经济问题并非仅是政府和市场非此即彼的争论那么简单,将体制规定限定在市场或国家上,则意味着社会科学的“药箱”只包含“两种药”。新制度经济学也认为,价格和简单的市场交易并不是有效配置资源的唯一途径,国家干预也是可供选择的手段之一。和谐中不排除不和谐的因素,发挥政府的调节作用弥补市场的缺陷,有效整合各方力量,使社会结构获得稳定。作为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是对政府、企业以及市场功能的重要补充,三者的有效配合将对社会和谐产生直接的影响。
4.经济伦理的强化:自然――人――社会的系统经济学
这种系统经济学内在要求统筹效率与公平的互动平衡,二者的并行不悖也是和谐社会的集中体现。成熟的市场经济需要维持适度公平以促进效率,通过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平层次。例如,在收入分配中,国家通过税收政策,完善对社会资源的二次分配,通过体制化的财富转移,调整利益关系、缓解社会矛盾;并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激励经济主体自愿地参与到第三次分配中,缓解阶层之间的紧张,营造良性互动的关系,进而形成差异基础上的和谐。与此同时,资源的代际分配和代内分配也要重视效率与公平。有限资源的代际分配应尽可能以较少的资源投入推动技术的不断创新,保证后代人享有更多的资源。生活必需资源的代内分配坚持以平均原则为主,不应使任何人陷入难以生存的境地,同时以多使用一些非生活必需资源作为替代或补偿,为后代人留以足够的生活必需的资源,实现资源、人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学的发展必须正视日益紧迫的人口、资源及环境等全球性问题。对于工业化进程中的国家不应重蹈发达国家“库兹涅茨倒U曲线”的覆辙,不再以经济增长本身作为经济政策的目标,不再将GDP的增加作为判断社会进步与否、人民幸福与否的标准,加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调整,在保持增长的同时部分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方式。
四 结束语
经济学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彼此联系、相互促进。由于经济学家只能对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和社会背景下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理论解释和对策措施,而在不同的约束条件下将会出现不同的解决问题方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修正、扬弃原有的部分理论,以形成更符合实际的新理论和学说。在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新的问题和方法不断被纳入到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为其发展带来契机,同时更要求经济学对原有理论的逻辑起点、分析方法和政策取向等加以反思,以体现“人文关怀”和“经世致用”的本意,为和谐社会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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