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凯恩斯主义就业理论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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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昝凌宏
提要新凯恩斯主义在对劳动力市场的研究中,着力于从多个角度说明工资的粘性,并由此来证明劳动力市场的失灵、失业发生的必然性和加强政府干预的必要性,这些研究从多个方面给我们以启示。
关键词:新凯恩斯主义;劳动市场;工资粘性;就业
中图分类号:F24文献标识码:A
一、新凯恩斯主义的就业理论
新凯恩斯主义是20世纪八十年代出现的一个主张政府干预经济的新学派。它是在原凯恩斯主义受到理性预期学派打击之后,吸取凯恩斯主义与其对立学派斗争的经验教训而形成的,并在与理性预期学派的斗争中不断发展。新凯恩斯主义劳动市场论的关键是工资粘性理论,可分为名义工资粘性论和实际工资粘性论。
1、实际工资粘性理论。新凯恩斯主义者关于实际工资粘性的理论,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隐含合同理论、内部人-外部人理论等。(1)隐含合同理论认为,从长期看,工人向厂商提供劳动服务,厂商支付工资,实际上是一个保险合同交易。这一保险合同可以保护工人免受随机的、可以观察到的经济波动的影响。(2)内部人-外部人理论。该理论把已经就业的工人称为“内部人”,把劳动市场上的失业者称为“外部人”。内部人和外部人拥有不同的就业机会,内部人在工资决定上有着重要的讨价还价能力,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和地位。
2、名义工资粘性理论。新凯恩斯主义关于名义工资粘性理论的代表性理论主要是交错调整工资论和长期劳动合同论。(1)交错调整工资论。该理论是要说明,在短期内无论是通过合同机制还是理性预期机制来稳定工资水平,都会导致通货膨胀和失业并存。(2)长期劳动合同论试图说明,尽管有理性预期的存在,积极的货币政策还是能影响实际产出的。
二、新凯恩斯主义就业理论的政策
新凯恩斯主义者认为,没有紧缩政策,通货膨胀会更加严重;没有扩张政策,失业会更加严重,并提出了若干就业政策建议:(1)应更多地考虑长期失业者的利益,为他们多提供就业机会。(2)干预劳动工资合同,使工资较有弹性,以提高就业率。(3)促进就业的政策。
三、新凯恩斯主义就业理论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凯恩斯主义的劳动市场理论对于目前我国就业问题的解决具有启示意义。
1、强化政府对劳动市场的干预。新凯恩斯经济学表明,即使是实行了市场经济已百年的欧美国家,劳动市场也是有缺陷的,并不能自动解决好就业问题。中国是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市场尚未统一,劳动力自由流动性不强;劳动力市场运行机制不够顺畅;劳动力市场主体弱化,市场服务体系不健全。目前,面对巨大的就业压力,我们不应该照搬西方新古典主义的理念,同时,我们也不应因劳动市场的缺陷和局限就忽视它的建立与完善,而劳动力市场的运行需要政府加强对市场的监控和宏观管理。由于市场经济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如果听任劳动力市场的自动调节,不但会出现高失业率、就业的结构性失调等,还会导致一系列社会政治问题。因此,政府必须转变职能,运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达到对劳动力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上:在宏观层面上,政府通过制定劳动力资源中长期配置计划及阶段性目标,同时对劳动力资源供求总量和结构进行调整。充分利用行政调节机制,广开就业门路,实现充分就业目标。在微观层面上,为企业市场化提供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重点是培育和完善现代劳动力市场。政府的职能不是参与经济过程,而是通过完善的劳动立法,建立经济秩序,协调劳资关系,维护劳动力供求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劳动力市场的正常运转,并防止就业歧视行为,促进就业平等。同时,对新增和现有劳动力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人力资本素质,以适应技术革命的需要。目前,国家对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管理还具有混合性质,而真正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应向法律监控和政策调节的方向发展。
2、要提高工资弹性。新凯恩斯主义劳动市场理论主要内容是通过各种方式论述劳动市场中工资粘性的存在,并说明因这种粘性不能使劳动市场出清而导致了失业。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时的工资几乎是不变的、刚性的;改革开放后职工收入开始有所松动,但是这种松动主要是作为一种激励手段,而不是以出清劳动市场和解决就业为目的的。目前在我国,除了少数几个地区和城市之外,大部分地区的劳动市场并不发达;但如上所述,我国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已使更多依靠劳动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成为了趋势和方向。借鉴立足于发达市场经济经验的新凯恩斯经济学理论,由于工资弹性对于出清劳动市场和解决就业的重要作用,我们目前在建立劳动市场的制度创新中就应当注意劳动市场的工资弹性问题,力求减小工资的刚性和粘性,尽可能使劳动市场能够灵活出清。
3、适当利用通货膨胀的积极面。名义工资粘性论指出,名义工资不能随名义需求的变化而及时变化,进而造成市场不能出清,所以主张在严重失业时通过增发货币量来降低实际工资和增加就业。这一办法也曾是凯恩斯本人提议过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它是以降低工人生活水平增加资本家利润为重要目的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发生重大的失业危机,这一方法作为权宜之计并非不可采用。但这绝非根本办法,只能在失业严重情况下暂用一时。与此相关的是通货膨胀问题,其害处是多方面的,高位的通胀率更是我们坚决反对的。但在经济增长中,特别是较快的经济增长中,通货膨胀又是难以避免的,而且通胀率越往低压困难越大、代价也越大。近年的现实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为此,在一定限度内应当容忍通货膨胀的存在,这一方面是因为强行降低通胀率要付出重大代价;另一方面不妨利用轻度通货膨胀能够一定程度降低实际工资(在名义工资不易变化时)以增加就业的功效。
4、消除高工资与长期高失业并存。失业滞后论和效率工资论都认为,长期在业人员由于各种原因而享有高于市场出清水平的工资,这是劳动市场自然运行的必然结果,也因而阻碍了更多的长期失业者的就业。所以,新凯恩斯经济学强调就业政策更应着重于长期失业者问题的解决。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城市则因国企改革的深化、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许多职工下岗面临再就业,市场开始逐步在劳动力配置中发挥作用。十几年以来,新凯恩斯经济学所指出的高工资相伴高失业的问题在我国的就业中也一定程度存在。为了防止它的扩大,制止其消极影响,我们应当尽早地采取措施。现今城市再就业的解决是一次劳动规范制度、价值定位的重新整合,我们应当利用这一机会将总体工资水平调整到与我国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程度,过高的工资水平将会为日后更多人的就业造成障碍。
(作者单位:新疆财经大学2007级经济系研究生)
参考文献:
[1]王健等.新凯恩斯主义理论的新进展[J].经济学动态,2005,(3):72-78.
[2]冯金华.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
[3]王耀中等.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研究范式的演进[J].经济学动态,2003,(6):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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