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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住房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任 越

  提要自20世纪六十年代以来,新加坡就开始着手解决住房问题,提出了“居者有其屋”的思想,至今已形成了一套以组屋政策为核心的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树立了住房政策的典范,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本文对新加坡住房政策的主要特点――整体思想、住房保障措施、中央公积金制度和组屋设计等内容进行重点分析,并结合我国当前住房问题,提出完善我国住房政策的建议,以期为我国住房政策研究、住房保障和宏观调控提供参考。
  
  一、前言
  
  “住”的问题是一个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也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住房问题涉及到百姓生活、城市发展、社会稳定等多个不同层面的内容,李光耀曾经指出:解决住房问题是为了经济、社会、政治和安全的理由。一个完善的住房政策将对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起极为重要的作用。诗人杜甫曰:“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居民住房条件有了很大改善,现在城乡居民住房面积人均超过20m2,但是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问题也接踵而至,如住房分布不均、房价上涨较快等诸多问题。如何实现“居者有其屋”对于我国来说依然任重而道远。
  我国住房政策经历了大概两个阶段:一是从20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我国就逐渐建立起了国家住房供应体制;二是七十年代我国住房改革将住房以国家供应为主的模式转变成为以市场供应为主的方式。目前,我国的住房政策还处于不断完善之中。新加坡树立了住房政策的典范,新加坡的住房制度很有特色,尤其是它的“组屋”形式,不仅较好地处理了一系列复杂问题,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平衡,而且探索出一套基于宏观调控、操作性很强的保障措施。在我国当前大力发展住宅建设、提高人民的居住水平中,新加坡的许多做法对我国来说是很有借鉴意义的。
  
  二、新加坡住房政策的主要特点
  
  (一)实行“居者有其屋”计划。新加坡自治前,居民居住条件极差,因此“如何解决房荒问题”是摆在刚刚成立的新加坡政府面前的一大难题。以李光耀为首的新政府,在面临自治初期诸多困难的前提下,大胆提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的设想,把解决住房问题,实现“居者有其屋”作为一项国策和政纲,并于1960年成立了“建屋发展局”,并赋予较大的职权,主要任务是负责规划与发展新镇、翻新及重新发展旧宅区以满足人民住房的需要,公平、有效地分配和管理住房产业,制定和推行能够辅助社区发展的住房政策。
  建屋发展局享有较大的职权,在财政上是独立的。建房费用主要来自政府贷款,可从财政部获得两种贷款:一种是利息为7.75%的60年贷款,用于兴建供出租的公共住房;另一种是利息为6%的10年贷款,用于兴建供出售的住房。建屋发展局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房租、维修保养费、利息、代理收费等,其支出费用主要是偿还贷款利息及向政府缴纳土地税等。
  为了保证建屋计划的实施,政府颁布了《建屋与发展法令》和《土地征用法令》,拨出国有土地和征用私人土地作为建房基地之用。政府为了解决住宅问题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先后实现了建屋发展的八个五年计划,建成住宅近百万套,耗资百亿新元。至2005年,新加坡93%的国民拥有自己的房屋,实现了“居者有其屋”计划。
  (二)实行公建为主、鼓励私建的住房政策。新加坡国民的住房主要有三类:一是政府组屋。二是公寓。这两类都是由建屋发展局负责建设的,公寓的条件要高于组屋。三是洋房,属于私人房产。目前,新加坡有89%的人居住政府组屋,11%的人住公寓和洋房。公建为主表现在政府大量投资于住宅建设。在初期,这些住宅以出租形式分配给无房职工,当时主要营造1间一套或2间一套的简易楼房。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大多数新加坡人都追求更高的住房标准,因此在以后逐渐改建3~6间一套的住房,并鼓励个人由租房改为购房。私人获得住房的途径除了购和租以外,就是自建住宅,但这部分比重较小。
  公建为主的住房建设方针,加快了新加坡住房问题的解决。但新加坡的公建住房并不是无偿或低租分配给职工用,因而能很快收回投资,实现住宅建设的良性循环。
  (三)尽量照顾中低收入阶层。在住房出租和出售上,尽量照顾中低收入阶层,使这部分人能实现“居者有其屋”。新加坡在推行建房计划的初期,规定申请租住者家庭月收入必须低于500新元,且家庭人口不少于5人。其后,在推行“居者有其屋”计划时,又规定下列新加坡人不得申请购买单元住房:①家庭每月总收入在1,000新元以上者(后来改为2,500新元以上者);②户主及其家庭成员拥有任何其他房屋、建筑物或土地者;③在提出申请30个月内出售自己的私人产业者。家庭总收入超过2,500新元以上者,可以申请豪华的单元住房,但这种住房租金和售价较高。
  政府对不同的单元住房采取不同的政策。例如,1间一套单元住房成本1,100新元,售价3,000多新元,政府补贴三分之一;2间一套单元住房政府补贴三分之一;3间一套单元住房政府只补贴三分之一;4间一套单元住房政府不仅没有补贴,而且还有5%的利润;5间一套住房的利润为15%。
  (四)实行中央公积金制度。新加坡从1955年开始实行中央公积金制度,这项制度规定,任何一个雇员或受薪者,每月工资必须扣除一定比例,雇主也需按雇员或受薪者工资的上述统一比例,每月拿出一笔钱,统一存入中央公积金局,记在雇员或受薪者名下。中央公积金制度为新加坡人购房提供了资金来源。公积金存取业务由中央公积金局经管,职工调动工作时不会受影响。中央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强制储蓄,由中央公积金局统一管理,并向存款人支付一定利率的利息。公积金中30%可用于购房。凡年满21岁、能组成家庭,家庭月收入在6,000新元以下、不拥有其他产业的公民,都可申请购买组屋,并可提取公积金的1/2作为购房首付款。政府以高于公积金利息0.1%的利率为购房者提供贷款。购房者则用公积金偿还贷款,付款期限可长达25年。
  (五)人性化的组屋设计。新加坡政府提供给国民的住房,称组屋。组屋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过程,20世纪六七十年代建造的组屋,多为75m2以下的两室一厅,目的是为了解决住房紧张问题;1974年新加坡又成立了国营城镇房屋开发公司,专门兴建大型住宅(120m2)。八十年代以后,新加坡建屋发展局除了建设高层次的组屋外,开始逐步拆除和改造一些陈旧的组屋。新建组屋也大多是3~6居室。近年来,更是建设高档次的组屋,以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需要。
  新加坡的组屋大都分布在各地铁站周围,每座组屋按各族人口比例公平分配。组屋大多数为13层以上。底层不做住宅使用,而是作为活动场所或服务设施的地方。大多数组屋的一楼,都有石桌、石凳,有的桌子上还有中国象棋的棋盘,供老人活动和孩子们娱乐。一楼也常常用来办理丧事或喜事,以及招待宾客等,不同种族的人,根据自己民族的习惯在这里组织自己的活动,没有任何的顾忌。同时,因为新加坡属于热带雨林气候,经常会有雨,日照强烈,组屋下面又是很好的避雨防晒场所。几座组屋组成一个小区,小区总体划分清晰,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不同年龄的居民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娱乐、休息、健身和社会活动场所。
  现在的新加坡到处是住宅小区,高楼林立,连原来住在周围小岛上的马来族渔民也住进了政府盖的组屋。一批批组屋的建设,一个个新社区的改造和兴建,不但改变了新加坡城市的面貌,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在新加坡这个弹丸小国里,平时上街,根本感受不到拥挤,就是因为各组屋建设的设施配套,人们不需要集中在一个地方购买东西,在自己生活范围内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因此,在新加坡住房民意调查中,93%的居民对国家组屋政策深表满意。

  
  三、对我国住房政策的启示
  
  新加坡的住房政策对我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我国的住房政策正在不断完善之中,但由于起步较晚,很多政策和制度还处于探索之中,新加坡的做法则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一)把“居者有其屋”当作国策。政府对住房问题应给予高度重视,住房问题应被提到一种战略的高度。目前,房价上涨较快,居民住房问题日益严重,如何解决好住房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长治久安。胡佛说过,没有什么东西比住宅更能为谋求人民幸福和社会安定做出贡献的。住宅问题是最大的民生,因此应把“居者有其屋”当成一项国策,坚决执行,加大廉租房的供应力度,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当下,国家设立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可见国家的重视,因此可效仿新加坡再下设专职机构并赋予其相应职权,统一管理目前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房等相关住房问题的落实,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地方政府走过场,从而增加保障性用房的供应量,缓解住房压力。
  (二)综合考虑住房政策。在新加坡住房政策中,考虑到了中产阶级的住房问题,而我国以前的住房政策过多地趋向于调控高收入和保障低收入阶层,似乎对中产阶级不冷不热。在更为成熟的住房政策中应综合考虑,合理安排,以此来缓解居住的压力。在保障低收入群体时,应加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中产阶级将不断壮大,在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同时,也要考虑中产阶级的住房问题,未来经济适用房应更多地面向中产阶级。对高档住房建设则主要采取市场调节方式,同时国家也应加强宏观调控,如土地、信贷、税收等政策,防止利用房地产进行炒作造成市场混乱。(图1)
  
  (三)完善政府和市场间的关系。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政策体系。随着住房市场化改革的深入,目前我国城镇80%左右的住房交易,已经通过市场进行配置。我国现在实行的是住宅商品化,因此政府并非是向居民无偿提供住房,因此居民的支付能力是推行住宅商品化的基本前提,在努力提高居民收入的同时可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力度,完善公积金贷款的相关制度,并且可参考新加坡政府的补贴政策,对于中低收入者购买小户型应加大补贴力度,对于有能力者可征收较高的租金和售价。同时鼓励政府通过市场化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取房源,既可减少寻租空间,也活跃了房地产二级市场。
  (四)循序渐进,做好保障性用房的规划和设计。按照我国的国情,我国应循序渐进,首先是在获取土地上,要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给以较大的优惠政策,合理选址。其次应合理规划保障性用房,主要建设中小套型住房。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确定适当的住房建设套型面积、建筑形态和建筑容积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可适当增加大户型的供应比例。同时,在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时应加强规划和设计,在遵守城市总体规划的同时,合理选址,既要进行新镇的住房建设,又要加强市区内旧房改造。在兴建居民区时力求做到自成体系,即在建设住房时应注意各项配套设施的建设,如商店、学校、医院以及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加强小区的绿化、道路建设,防止把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造成贫民窟。
  新加坡住房政策对于我国完善住房政策和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住房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借鉴价值。住有所居、安居乐业,是人民的美好愿望,希望通过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我国能实现“居者有其屋”,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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