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采用公允价值所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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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红梅
摘要:新企业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会计改革范围之广、程度之深是史无前例的。新会计准则的改革主要在4方面有重大调整,即跌价准备计提、债务重组方法、存货管理及公允价值应用。其中,改革的重中之重非公允价值应用莫属。文章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涵义出发,分析了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对企业所造成的影响。
关键词:计量属性;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模式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
FASB(1996)在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25号(FAS125)《金融资产的转让和服务以及负债清偿的会计处理》中指出,“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自愿的双方在当前交易(而不是被迫交易或清算销售)中据以购买(或承担)或销售(或清偿)资产(或负债)的金额。”我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解释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同时FAS133比FAS125更简明地说明了“公允价值确定的原则”:活跃市场中的公开市场报价是公允价值最好的证据。如果能得到的话应该用做计量的基础。如果不能得到公开市场的报价,公允价值估计就应基于该环境下可以得到的最好信息。
二、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对企业的影响分析
(一)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
按旧准则,债务人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时,如果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权人则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债务人则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与用于抵债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转账,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或“营业外支出”。如果是将债权转为股权债权人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股权的入账价值债务人则将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和对方放弃债权所取得的股本之间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所以,在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中,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很少涉及公允价值,也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新准则第5条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第6条规定,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有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有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改变了旧准则一刀切的规定,将原来因债权人让步导致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偿还负债获得的收益全部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由于新准则与旧准则最大的差异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将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债务重组,将增加债务人的利润。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重组,其重组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会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所以,那些负债金额较高又有可能获得债务重组的公司,值得投资者关注。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在原准则下,非货币性交易的双方,均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只有收到补价时,才可以用公允价值计算换入资产入账价值并确认收益。新准则第3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两个条件是: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由此看来,新准则对满足一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以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入账计价基础,对损益的确认规定也不同。产生的结果是,这一交换将产生利润,如果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差距大,则差额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也大,对当期资产结构、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及净资产均会产生很大影响。而旧准则采用的账面价值计算法,基本不产生利润。
(三)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新准则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原制度,房地产属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计提折旧或摊销。执行新准则后,满足一定条件按照公允价值计价时,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将使费用减少,利润增加。此外,将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房地产升值的情况下,也将增加利润。
(四)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分基础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
新准则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同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对按照本准则规定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前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企业应当在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改按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下列规定处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新准则与旧规范关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在金融工具计量上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公允价值与实际利率摊余法能够更好地反映市场因素、时间价值,从而更准确地计量各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第二,金融衍生工具表外业务表内化并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有利于及时、充分反映企业的衍生工具业务所隐含的风险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了防范衍生金融工具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而且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这改变了原制度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量的规定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价格具有不确定性,故执行新准则后,利润的走向具有不确定性。
除上述方面之外,公允价值还在很多业务中被作为计量标准,例如,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开始日,对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的认定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在经营租赁售后租回业务中,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损益,这将对发生该项业务的企业当期利润有一定影响。对商品销售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新准则也要求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此规定会使部分企业短期内推迟确认收入的时间,特别是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企业,由于收款期较长,对收入必须采用现值计量,从而减少了当期权益。
三、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的运用难点分析
公允价值会计的实施,关键在于如何解决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可操作性和公允价值会计方法的可靠性。
(一)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
公允价值表现形式较多,在实务中如何选择使用,如何观察同样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市价,当没有可观察市价的时候,如何采用估价技术,这些问题都是公允价值计量实务中的可操作性问题,即公允价值在技术上的可行性问题,它是制约公允价值可靠性的重要因素之一。现行成本是可观察的市场价格之一,很多时候被认为是企业资源投入价值的最佳计量。它能使现时的投入价值和现时的收入相配比,以便正确衡量现时的经营成果,确切反映企业维持再生产能力所需生产耗费的补偿。然而现行成本在获取和计算上缺乏足够可信的证据,以重新购置具有相同生产能力资产的现时价格来代替企业持有资产的价值,并不一定具有说服力。事实上,在市场上很难找到一项资产在性能、使用程度等各个方面都和持有资产能够完全吻合。此时非彼时,通常由于技术的进步,对于另行取得的同一项全新设备来说,往往具有更高效的作业功能,或由于产品的需求市场发生变动,设备对企业的服务价值已降低,它可以为企业提供的效益的现值已经不完全等于该资产的现行成本:而对于已处于使用过程中的资产来说,累计折旧的正确计提,也就是对使用程度的确定,尚有回旋的空间,可能出现企业为特殊目的进行操纵。所以,对持有资产按现行重置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操作上存在一定困难。同时对于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不论对于初始确认计量还是后续计量来说,一般都被认为能提供对一项资产或负债的经济特征最完全和最具有代表性的真实计量。现值并不仅仅是任意一个(或多个)现金流量和任意一个(或多个)折现率的算术乘积,必须是市场整体的期望估计值。它包含了所有市场参与者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效用、未来现金流量数额、未来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以及市场参与者对承担不确定性所需要的金额的一致意见。但是,不仅上述资料的取得和量化困难重重,与该项资产或负债所承担风险相称的市场报酬率也不好确定,实际的操作仍有不少现实障碍。而当企业拥有特殊的具有独占性的优势条件,某项资产给其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远远高于市场整体的预期时,企业选择被市场总体认可的公允价值还是选择对自身更具相关性的个体价值,尚值得商榷。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公允价值的企业资产或负债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要充当比任何一个市场参与者的主观估计更有信息含量和更中立的预测尚有一定困难。
(二)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
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由于其高度的决策相关性,越来越受到相关关系人尤其是投资者和债权人的青睐。但是与资产或负债的风险和收益相关的信息对报表使用者与报表编制者来说具有很大的不对称性,信息质量的可靠性难以保证。若无报表使用者以外的其他监督主体的话,使用公允价值相当于给了报表编制者很大的操纵机会。报表编制者往往利用这个操纵机会制造假象骗取投资。也使得报表使用者无法用当前信息来充分判断公允价值的公允性。另一方面,金融工具的价格会忽高忽低,具有波动性。例如,12月30日的价格为50万元,12月31日的价格突然飙升到100万元,而1月1日又回落到50万元,如果在年报中报告此项金融工具的价格为100万元,其预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可靠的计量,跳跃性比较强。因此令人担扰和怀疑的是: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如何,这是推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必须解决的难题。
综上所述,由于公允价值的应用,将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我国市场经济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情况下,更应当慎用公允价值。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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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新旧对照[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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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路晓燕.公允价值会计的国际比较[J].会计研究,2006(4).
[作者单位: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潍坊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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