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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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媛尹
摘要: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行政、业务、管理等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是反映事业单位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但是现在很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购置计划性差、管理制度不健全、核算方法不完善和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导致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断流失等现象。文章为此探讨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属国家所有,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资源的总和,是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2006年国家以财政部部长令的形式公布了《行政单位国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它们的出台,表明了我国国有资产的又一次重大改革,足以看出,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加大了管理的力度。为此探讨事业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意义重大
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家底不清
虽然我国前几年进行了资产清查,但很多单位没有从根本上摸清家底,特别是固定资产,有些数字不够准确,加之日常核算和管理水平有限,存在着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现象;对应收款项疏于管理而长期挂账;资产产权不清,办公用房已使用多年而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造成资产不实和损失的主要原因是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脱节,如有些资产使用多年,早已损失、报废,而财务没有及时进行财务处理。
(二)管理意识淡薄
部分单位领导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淡薄,就行政事业性单位的领导来说,主要表现为重外部形象,轻内部资产管理。由于吃的是“财政饭”,因此,对于如何管好国有资产的责任意识就比较淡薄,在思想认识上“重进轻出”、“重资金,轻实物”,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放在次要的位置上,这是造成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
(三)管理手段落后
当前,国有资产管理仍以行政手段为主,与市场的调节机制之间尚未有机结合,资产使用的职责机制、监督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缺乏,许多该处置的资产未及时处置。受部门利益的驱动,各行政事业单位不断向财政要钱,投资兴建或购置资产,造成资产的低效使用;影响了资产管理的效能及运转效率。同时,一些使用单位对本单位的资产没有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使购置的资产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有的甚至长期被闲置。如有的单位购置的计算机,因技术淘汰周期快,使用不久就闲置不用;与此同时,却有不少单位买不起足够设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用上存在的“苦乐不均”和无力把闲置资产“盘活”的状况是造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重复购置、国家拨付的行政事业经费不敷需要的重要原因。
(四)管理体制不顺
第一轮机构改革,将原国有资产管理局撤消,行政单位相关管理职能并入财政部。第二轮机构改革,成立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依法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监管,虽然国务院文件明确划分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权限,但在执行中一些地方存在着财政部门和国资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管理体制始终不顺,一直没有解决好由谁管理、如何管理等问题,导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出现了真空。此外,很多行政单位内部没有设置资产管理机构,这种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的分离,造成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指导和协调。这种状况与国有资产管理的专业性要求相距甚远,使国有资产管理的许多工作无法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相关的固定资产法制建设
以立法的形式对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执法细则,进行科学、严密的规范,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权责统一,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要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建设购置、管理目标、占有使用、职责范围、转让处置、违法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以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各地方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二)强化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
财政部颁布的两个《办法》是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法律依据,它确定了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这就要求作为管理者的财政部门加强以下工作:
1、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认真搞好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在此基础上,建立台账,完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和增量动态,以加强对资产使用效率的监督管理。
2、充分发挥内设机构如预算、控办、采购办的职能作用,主动与资产管理机构加强联系,相互协调,形成一套规范运作程序来加强源头管理。
3、适时与各单位签订国有资产责任状,并由他们负责将资产管理的各项指标逐一分解到科室,量化到人。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观念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目标,领导要亲自抓,把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配备专职的资产管理队伍,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资产实行全方位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者的责任,加强对各单位国有资产运营情况的监督,以便全面杜绝管理漏洞。此外,社会舆论、新闻媒介等要加大对国资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观念深入人心,为扎实有效地管理国有资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结合刚刚结束的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探索和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各项具体管理制度,形成各自的管理制度体系。行政事业单位要编制从资产配置、使用、评估、处置等“入口”到“出口”全过程中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完善的、细化的制度体系。尤其是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资产管理责任制,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并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总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提高认识,不断摸索,总结以前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吸取教训,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将资产管理工作应做得扎实,做得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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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广西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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