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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保险,助推中小企业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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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我国中小企业的出口面临更多的风险和困难,利用由国家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助其扩展业务。通过出口信用保险,企业可以在货物发运后收汇不到的情况下,由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来承担大部分的损失;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还便于中小企业在国际市场开拓新的市场,更易于从银行获得资金融通。
  关键词 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收汇风险;资金融通
  
  近年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得到蓬勃发展,而享有外贸经营权的门槛的降低使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到国际贸易中来,为我国的出口业务增添了活力。据统计,我国90%以上的出口企业为中小企业,而我国的外贸总额的60%由中小企业创造。对于大多数中小出口企业来说,出口规模较小、市场单一、抵御风险能力较差。2008年以来,由于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给中小企业的出口带来了更多风险。面对更多的风险和困境,中小出口企业应顺应形势,很好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来规避风险,并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出口信用保险是信用保险机构对企业投保的出口货物、服务、技术和资本的出口应收帐款提供的安全保障机制。目前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办,开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保险融资等业务,并根据需要适时推出新品种业务。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企业可以规避经营和收汇风险,扩大出口规模,增强还款保障,同时也为企业解决了向银行融资的瓶颈。
  
  一、为中小企业的出口收汇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国际贸易市场瞬息万变,市场风险防不胜防。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也有可能在众多的因素影响下崩溃,眼前的老客户、大客户,也许就会成为公司损失的制造者。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可以为出口企业解决了收汇的风险。出口信用保险能承担多项风险,以确保收汇安全。如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所承保的风险包括:①商业风险: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开证行破产、停业或被接管;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时开证行拖欠或在远期信用项下拒绝承兑。②政治风险:买方或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禁止或限制买方或开证行向被保险人支付货款或信用证款项;禁止买方购买的货物进口或撤销已颁发给买方的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内战或者暴动,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买方支付货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这些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是出口贸易中最主要、出口商无法控制和规避、风险集中度最高、造成损失最大的险种,且由于它很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盈利条件,其他商业化保险公司不愿也无力承保,故而对出口商的杀伤性最大。出口信用保险就是专门针对这类其他完全商业化的保险公司无法保障而又大量存在的风险提供保障的。
  美国次贷危机对全球经济影响颇深,出口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防范海外买家的信用风险。目前我国出口业务坏账率为5%,部分企业甚至高达30%以上,远远高于发达国家企业平均水平,而中小企业的情况更糟。因为在我国的中小企业大都没有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更加剧了当今的收账困难。因此对中小企业而言,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降低风险损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有利于出口企业灵活选择支付方式,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出口企业为能安全收汇,希望尽可能选择风险较小的信用证(L/C)的结算方式,而对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和赊账交易(OA)等方式避之不及。而对于国外的进口商而言,由于办理信用证手续繁杂,还须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往往并不十分愿意使用。因此出口企业如不能灵活运用合适的国际货款支付方式,就很难维系更多的出口业务。对中小企业而言,大都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压力,特别是面对日益流行的以赊账采购方式为主的国际买方市场,为能及时收汇而坚持预付货款或信用证等结算方式将会失去大量订单,而采用赊销的方式则会加大出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障一年期以内,出口商以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方式从中国出口或转口的收汇风险。
  在我国大多数的出口企业中,习惯采用信用证方式来进行结算,这与大多数外国公司的做法截然相反。事实上,出口信用保险与信用证相比具有很多优势。但是,我国的出口企业长期依赖信用证,即使在作非证业务时 ,往往对交易成本的考虑重于对交易受益的考虑,这样便习惯性限制了出口交易市场。在买方市场激烈竞争的情况下,我国许多出口企业开始选择开拓新市场,尤其是潜力和发展机遇巨大的广大亚非拉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但是相比较而言,这些地区的出口风险较高,尽管很多企业很想涉足,但是由于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政治风险和卖方资信状况难以了解,不敢贸然交易,因而错过了扩大业务的良机。出口企业必须改变保守的传统观念,采取更加灵活的结算方式,据统计,在欧美发达国家,信用证在贸易结算中的使用率只占10%~20%,其坏账率只有0.25%;而我国企业使用信用证的比例高达80%左右,坏账率却高达5%,这说明收汇风险不是结算方式本身造成的,而加强信用管理才是关键。
  为了与国际市场接轨,扩大出口,提高市场占有率,中小企业需要完善信用管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 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使用更灵活的支付方式,开拓新市场;转变单一的信用证收汇方式,使出口企业获得更多贸易机会;采用商业信用支付方式,可使出口企业提高商品价格,获得更大利益,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三、为中小企业获取银行融资提供便利
  
  资金不足是制约大部分中小企业发展和外贸规模的一个重要因素,虽然国家鼓励本国的银行对本国出口企业提供融资便利。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财力不足使得这种贷款往往风险较高,除了以信用证结算方式外,银行一般不愿意提供贷款。当今,我国出口业务中非信用证业务的比重越来越大,回款周期较长。这些付款方式如D/P、D/A等对出口商提出了要有相对充足和使用周期长的周转资金的要求,而中小企业却较难获得贸易融资。但是在口信用保险的配合下,银行放贷的风险大大降低。
  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是银行针对已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险的企业提供融资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办理押汇和人民币贷款等,它是解决出口企业资金需求、加速企业资金周转的有效途径。这种融资是一种信用授信方式,出口商一般无需提供担保即可获得融资。货物出运后,由于存在一定的账期,出口企业必须到应收汇日才能收回货款,这样无疑会增加企业的资金占压,延长出口周期。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之后,出口收汇得到保障,银行就可以为货物出运后形成的应收账款提供贸易融资,提前将应收款变现,企业就可以将其用于采购原材料、安排生产和下一次出运。这种方式无疑为中小企业在采用非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资金融通提供极大的便利。因此这种全新的融资模式使中小企业摆脱了因为抵押、担保能力不足,而无法获得银行融资的尴尬局面,为其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竞争力创造了有利条件。而在这种融资方式下,中小企业还可以灵活选择融资币种,融资货币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出口业务的结算货币,便于企业选择适当货币,以规避汇率风险。尤其是在汇率波动预期较大时,企业还可以利用这种融资方式来避免汇率波动造成的损失。
  中国信保成立以来,也在不断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努力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目前已经与70多家银行开展了业务合作,其中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的银行就有30多家。至2007年底累计为企业提供信用险下融资便利2624亿元人民币,而短期险下的贸易融资就占到了43.83%。在中小出口企业数量和出口量日益增长以及人民币汇率单边升值预期背景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对应收账款账期较长和资金压力比较大的中小出口企业有着较强的吸引力,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业务正在快速发展。
  中小企业要引进先进的现代管理模式,同时企业的经营者和业务人员都必须增强风险意识,从整体利益考虑,充分认识到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对化解风险、扩大出口的重要作用,要重视对出口结算业务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的防范,把风险降到最低,保证企业的稳健经营。总之,在当前外贸环境严峻的新形式下,中小企业应充分运用出口信用保险,控制出口风险和有效融资,提高竞争力,以扩大出口业务,为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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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高秀屏. 利用出口信用保险, 防范企业出口信用风险.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报. 2007(3):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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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赵霞. 浅析我国出口信用保险. 华北金融.2007(10):36-38.
  [5] 潘旭华、张冬霞.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策略初探. 现代管理科学.2007(10):110-111.
  [6]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07年度报告.
  
  作者简介:
  李晓红女(1972-),经济学硕士,讲师,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国贸系教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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