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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财务管理目标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关系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啜 华

  摘要:公司社会责任理论是近年提出的一种新的理论。随着这一理论的发展,公司的体制同样也会相应发生变化。本文从公司营利性目标出发,阐述了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然后论述了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变化。最后基于以上的分析,提出了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新认识。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财务管理目标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社会责任理论
  
  随着公司制度的出现与发展,人类生产力与财富随之迅速成倍提高和增加,并且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也都在公司制度的影响下不断变化,这符合了人们把公司作为营利工具的观念。公司营利的巨大功能是其魅力根本所在。然而公司制度也是一把“双刃剑”,在其为社会带来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虐待雇员、劣质产品、坑害债权人及公司犯罪行为等社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经营者还没有清楚地认识到公司在获取利润的同时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惟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这种社会利益包括雇员(职工)利益、消费者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者利益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其中,与公司存在和运营密切相关的股东之外的利害关系人即: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等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对象。可见,公司社会责任并不仅仅意味着公司的利他主义行为或慈善行为。公司社会责任是对公司绝对营利性的一种修正。
   公司是以营利为其生存的目的,并且公司是各种自利的人的集合。所以在营利过程中务必处理好公司社会成员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只有这样公司才能具有生命力,才能发展,并且在发展中求得生存,最终实现其营利的目的。也就是说,公司的社会责任是源于这个基本命题生成并展开的,或者说公司的社会责任源于公司营利过程中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与摩擦的调整,为了保障公司活动过程中其他利益关系人的权益,必须给予公司经营活动一定的限制,使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以致公司与利益关系人权益之均衡。
  那么公司应怎样承担社会责任呢,由谁来决定公司是否承担社会责任?这涉及到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谁是真正的决策者以及这个决策者价值取向的问题。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制度中最重要的构架。现代公司制度区别于系统企业的根本点在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而需要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的机制,用以对企业进行管理和控制。现代企业中的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这样一种协调股东和债权人、职工之间关系的一种机制,它涉及到激励与约束等多方面的内容。治理结构的发展趋势是建立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以激励企业更有效地利用资源,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的目标。但公司的目标,也就是进行财务决策时的目标,是追求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还是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还是其他目标?在这样一个根本性问题上,遵循不同的逻辑,将形成不同的公司治理
  模式。
  
  二、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
  
  (一)股东价值最大化
  股东价值最大化是指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为股东带来最多的财富。这种观点认为,公司归股东所有,企业的所有者即股东和经营者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经营者应最大限度地谋求股东利益。在资本市场上,股东的财富是由股票的价格决定的,所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也可以理解为最大限度地提高股票价格。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和风险因素,因为股票价格是企业现在和未来价值的体现。同时股东价值最大化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克服企业追求短期利润的行为,因为股票价格的高低不仅受当前利润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企业未来的发展潜力。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容易量化,因为股票价格很容易从股票市场上取得,便于进行考核和评价。但是,股东价值最大化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它只强调股东利益,而忽视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管理者、职工等)的利益,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而且股票价格中有一些管理当局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外部环境的限制、经济活动的一般水平以及股票市场状况等。将不可控因素导入财务管理目标是不合理的。
  
  (二)企业价值最大化
   由于股东价值最大化存在上述缺点,有人提出了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应为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指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在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的基础上,使企业的总价值达到最大。所谓企业价值是指企业全部资产的市场价值,它可以通过资产评估来确定其大小,也可以采用折现的方法来表示。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目前被大多数人认为是最好的目标,其优点在于:充分考虑了取得报酬的时间和风险,符合财务管理的实质。同时,能够克服企业追求短期利润的行为,因为企业的价值更多的受企业未来发展潜力的影响。
  
  (三)社会利益价值最大化
  企业价值最大化相对于股东价值最大化有一定的优点,但是也同样存在着一定的缺陷:①没有考虑除股东和债权人以外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②忽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因为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必然要影响到其价值的增加。③忽视对人力资源、无形资产等方面的开发与投入,因为这些资源难以计量,无法反映出企业价值的增加。
  因此,笔者通过以上的分析提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应定位在:社会利益价值最大化。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主体范围主要是股东、经理、职工和债权人,他们向公司投入了物质资本、知识资本、人力资本和债务资本。所以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应综合考虑他们的利益,应定位在社会利益价值最大化。
  根据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公司并非只是股东所有,而是由不同利益主体如股东、债权人、职工通过契约形成的一个联结体,并按照契约形成不同利益主体所拥有的不同权力,所有这些不同利益主体都对公司投入了专用性资产。因此,公司在进行决策时,其管理者的工作重心应从股东转向更广泛的不同利益主体。在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下,公司财务管理目标也必然从股东价值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转向社会利益价值最大化。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影响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随着对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理解的加深,财务管理目标已经从股东价值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转向社会利益价值最大化。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新认识
  
  公司确定财务管理目标后,就必须采取一些手段,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机制。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这样一种机制,为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服务。同时,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的完善,有利于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在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确定为股东价值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时,其公司治理结构也是围绕这个目标确立的。这时的公司治理结构就是传统的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聘任经理人员,由经理人员进行企业的战略设计并经营企业,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随着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和对公司理解的变化,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确定为社会利益价值最大化时,公司治理结构也因此发生了变化,从传统的股东至上的模式向不同利益主体直接参与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转变。在这种模式中,公司并非只是股东所有的,而是由不同利益主体如股东、债权人、职工通过契约形成的一个联结体,并按照契约形成不同利益主体所拥有的不同权力,所有这些不同利益主体都对公司投入了专用性资产。因此,他们都应该参与公司决策,为实现公司财务管理目标而努力。
   因此,笔者认为从公司治理结构对财务管理目标的作用和影响来讲,公司治理结构可以被看作是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一种工具和手段。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系统中的核心子系统,又存在和运行于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中。财务管理目标能否实现关键在于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增强经济活力,提高经济绩效的基本手段。
  由以上的分析可见,公司社会责任通过影响公司财务管理目标,进而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否也影响财务管理目标和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程度。
  
  [参考文献]
   [1]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2]王荆新,王化成,刘俊彦.财务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04.
   [3]王妍.企业社会责任及其法理学研究[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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