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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农业局加强“阳光工程”项目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大安市农业局

  “阳光工程”是一项针对农民的培训项目,从2004年开始启动,到今年已开展了8年。“阳光工程”就是科教兴农,通过大力开展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能力、致富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为切实做好此项培训工作,2011年大安市农业局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培训基地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监督并检查培训开展情况。严格按照以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规范国家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对培训基地实行专账管理,做到账目清楚,去向明确。对学习用品的采购方法进行了严格要求,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保证了质量和低价。在培训当中,主要监督执行了以下几项制度: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年初,对培训基地进行了重新认定。按《吉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办法》的要求,成立了培训基地认定专家组,按照“三公开”原则审查认定了培训基地,并在《大安通讯》上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布了培训单位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等情况。各基地也都设立了宣传板和公示板,为农民自主选择培训单位、培训岗位提供了方便。
   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培训基地要在每个培训班结束后10天内将该班培训学员相关信息录入到项目监管系统要求的电子表,并报农业局,农业局要在每月5日前,完成培训基地上报信息的审核,并上报省阳光办。
   严格执行“三堂课”制度为贯彻落实好三堂课课制度,要求各基地在每个班次开班前要向阳光办提出开班申请,开班时到培训班上检查招生简章,核实学员身份,向农民讲明政府补贴方式、标准及相关要求。随机抽查一节课,并参加结业考试课。
   严格执行台账制度培训台账采取实名制,附身份证复印件,在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参训学员、班主任教师和培训基地法人代表分别签名,报农业局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的培训台账由培训基地保存备查。
   严格执行培训任务动态管理制度农业局根据培训基地工作进展和培训质量实行动态管理。培训任务要向工作进度快、培训质量高的培训基地倾斜。
   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检查验收主要通过检查培训档案、核实培训台账、走访或电话访问培训学员等方式进行,核实学员比例占学员总数的10%以上。对未按培训规范开展培训的,出具整改通知,督促培训基地进行整改补训。
   通过阳光工程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能力,特别是提高了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能力。在今后的培训工作中,将进一步总结经验,使培训更有针对性,更能为 “三农”服务,为大安市经济建设服务。
  (大安市农业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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